1733年,潮州府的程乡县升格为嘉应州(直隶州),直属广东省,另辖4县(兴宁、长乐、平远、镇平)。
1911年,嘉应州更名为梅州。
1912年,废州府制,梅州本辖的地区被改制为梅县。
1965年,设立梅县专区(1970年改为梅县地区),梅县属之。
1979年3月7日,梅县管辖的梅州镇(区级镇)被升格为梅州市(县级),隶属梅县地区。
1983年6月,梅县并入梅州市(县级),9月,梅州市更名为梅县市(县级)。
1988年1月7日,梅县地区被改制为梅州市(地级,3月正式挂牌),原来的梅县市(县级)被拆为梅县、梅江区,新成立的梅州市(地级)共辖7县1区。
1994年6月8日,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由梅州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