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1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2号):(1)设立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2)吴兴区辖织里、八里店、杨家埠、妙西、东林、埭溪6个镇和道场、环渚、白雀3个乡以及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凤凰6个街道。区人民政府驻湖东路。(3)南浔区辖南浔、练市、双林、善琏、旧馆、菱湖、和孚、千金、石淙9个镇。区人民政府驻南浔镇。
2003年9月23日,浙政函[2003]148号批复同意撤销湖州镇建制:有关市、区和乡镇(街道)的体制已明确,同意撤销湖州镇建制。(注:湖州市在设区前,因体制原因虚设湖州镇,镇政府驻湖东路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