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隶属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益一类,机构规格为副厅级,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省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和省管一级公路的路政、运政行政执法及其养护、运营情况的监督工作。
(三)负责中俄界河水路运政执法、港口行政执法和全省通航河流航道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省管公路、水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六)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11个(均为正处级):办公室、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人事处、路政执法处、运政执法处、水运港航执法处、养护运营监督处、大案督査处、科技信息处、政治工作处。
按职能和区域设置执法分局12个(均为正处级):哈尔滨分局、齐齐哈尔分局、牡丹江分局、佳木斯分局、大庆分局、鸡西分局、双鸭山分局、伊春分局、黑河分局、绥化分局、大兴安岭分局、工程质量监督分局。,8月20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兴安岭分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我省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8月20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兴安岭分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我省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8月20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兴安岭分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我省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