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实体及方言谐音雅化得名。
据《谱志》记载,开发于宋代,最早有曾、朱、罗等姓氏居住。当时森林茂密,水源充裕,先民们伐木垦荒,筑垄为田,故有称“林田”。因闽南方言“林”与“篮”谐音,而“篮”又与“蓝田”字形近似,遂雅化写成“蓝田”,沿袭至今。另一说法是因历史上盛产蓝草而得名。
宋朝时期属金田乡还集里,明清时期为还一里。民国时期属长坑区、第三区、第二区、长康区、崇新区。1945年10月改为蓝田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属长康区、第五区、第六区、十一区、长坑区;1958年11月属于长坑人民公社;1961年8月又改属长坑区;1965年4月撤区仍属长坑公社;1981年11月从长坑公社分出蓝田公社,辖有10个生产大队;1984年4月改为乡建制谓蓝田乡。2025年1月12日撤乡设镇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