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你对香港的地方行政制度很了解吗?
首先香港的社区自治很发达,香港是有居民委员会和村的,这个是和内地差不多的。这种是游离于政府部门之外,实际承担政府职责的部门。
其次香港在社区村和区之间有乡事委员会,虽然名义上是咨询机构,但是是有相当实权的,也是承担了政府职责的
最后香港的区,现在也是有区议会的,也有民政事务专员的设置,这些都是承担政府职责的。
只有各具体部门是垂直领导的罢了
我国稍微变一下不就和香港一样了么
首先将区政府的组成部门改为垂直部门
然后将区政府、人大、政协这些合并为议会协调组织
其次将街道改为名义上的咨询协调组织,如果是小市的话甚至可以完全取消街道
最后扩大社区实行大社区制,社区自治组织承担主要社会职能
当社区扩大到2万人的时候,50万人的区直接管社区毫无压力,按平均每个区30万人计算,市政府直接管理20-30个区也是无压力的,那么600-900万人的市,实行市-区-社区三级制也是无压力的好吧
大陆要是当初不是过度的追求城市化和经济,而是严格要求城市核心区必须全部征地不留城中村。那么城市核心区这些成熟地区的行政是可以相当简化的。除了社会事务以外其他部门都按章办事千年不变的,具体属于哪个部门管理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哪怕就是现在这个情况,如果愿意改革的话,实行大社区、大街道制,编制也能够大幅度的简化。因为大陆党政不怎么分得开,一个街道行政编制30人左右,其中一部分是党务人员。相对于香港的区来说,一个区16名左右的议员和大陆的街道办事处是差不多的,现在差最大的就是人口规模,一般来说街道办事处的人口规模搞到20-30万人才是比较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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