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4371阅读
  • 23回复

[职官][转帖]行政区划改革的变异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10-26
安徽庐江两百多乡长一夜去职 1个镇1年省100万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1:5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庐城镇的“惊人一变”


  2005年7月31日,庐江县政府所在地的庐城镇在一夜之间变大了!


  按照庐江县政府的规划,庐江县罗埠乡合并至庐城镇,成为庐城镇罗埠社区。新的庐城镇人口14.36万,面积163平方千米,成了庐江县名副其实的第一大镇:“人口最多,面积第二。”


  然而,最引人注目的不是两个乡镇的合并,而是庐城镇领导体制的一种彻底的变革。


  对庐城镇镇长刘克余来说,2005年7月31日无疑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刘克余多了一个身份———中共庐城镇党委书记。书记、镇长“一肩挑”,不要说当时的庐江,就是在巢湖,甚至在安徽,这也是比较罕见的。


  除了书记、镇长一肩挑外,庐城镇的领导体制还有一个显著的变化。按照庐江县政府一些官员的总结,就是“领导人数少了,交叉任职的少了,责任明确了,工作效率高了。”


  在和罗埠乡合并之前,庐城镇在正常的情况下拥有21名镇领导。其中,书记、镇长各一人,副书记4人,副镇长4人,党委委员7人,专职人大副主席一人。此外,还有三名挂职的镇领导。


  相比之下,由于规模小一些,罗埠乡领导班子成员明显少一些。但合并前的罗埠乡仍然拥有13名乡领导。其中,书记、乡长各一人,人大主席一人,副书记两人,副乡长3人,党委委员5人。


  让庐江县政府官员津津乐道的是,合并之后的庐城镇虽然规模大了不少,但领导班子人数却少了,只有13人,人数减少了将近2/3。


  庐城镇的显著变化还体现在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以前,庐城镇具有党政办、计生办、文教卫助理员等8个办公室机构。而调整后的庐城镇只设立3个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庐江县政府一位官员评价说,此次调整的意义不是简单地减少了机构和人员,更大的意义在于,以前设置的办公室强调是一个机构,现在更多的是强调职能。办公室每个人都负责特定的一块,不交叉,职责明确,不会出现扯皮的情况。


  书记镇长“一肩挑”


  庐城镇的深刻变化只是庐江县一个具体的样本和缩影。


  2005年6月27日,安徽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的意见》,决定在我省选择18个县进行农村综合改革,标志着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在7月底正式推进的改革中,我省17个城市的18个县将对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进行广泛试点。


  庐江县获得了此次试点的机会。相对于和县、无为来说,庐江县在区位上不具备比较优势,在经济上也稍显落后。在这样的背景下,此次试点成了庐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


  7月底,在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的一个月后,庐江县正式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乡镇区划调整,从而拉开庐江乡改的序幕。


  在区划调整中,庐江县的28个乡镇变成了17个镇,镇平均人口从4.3万人上升到7万人,平均面积从84平方千米上升到138平方千米。“考虑地理环境、人口密度和经济布局的因素,这是一个适宜的规模。”庐江县政府一位官员这样表示。


  在我省正在试点的18个县中,庐江县的速度是较快的,而且也很平稳。目前,庐江县17个镇全部实现“书记、镇长一肩挑”,领导成员从以前的409人减少至153人。一些干部提前“离岗”,或到社区任职;一些干部则到县直部门任职,从过去的行政领域进入到经济领域。“庐江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经济的发展需要这些有基层工作经验官员的努力。”


  在此之后,17个镇的机关内设机构也进行了调整,中层干部全部实行竞争上岗。在经历了公开报名、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等环节后,17个镇从291名竞争者中产生了153名机关中层干部。


  在竞争上岗中,65名中层干部落选。“虽然落岗了,但大家没有什么抵制的情绪。因为整个程序都是公开的。”参加测评投票的人也具有代表性,不仅有镇领导,还有一般机关干部,甚至还有村支书。


  程序的公开,让庐江县乡镇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调整已经平稳过渡,“目前的情况来看,运行得比较好。”庐江县委、县政府在对上级的一份汇报材料上如是说。


  从11月起,庐江乡改将进入另一个重头戏———乡镇
事业单位改革。同时,还将形成一个全新的领导评价体系。


  一个镇一年可省100万


  在庐城镇党委书记、镇长刘克余看来,乡镇改革带来的好处是明显的。


  在这次改革中,庐城镇仅机关就精简了40多人,其中在编人员20人,非在编人员20多人。这样一年下来,仅招待费、办公费、机关自聘人员工资几项,庐城镇就能节省100万。“我们还打算减少两台车,这样一年油钱也能省不少。”


  每年100万元行政成本的节省,对于我省很多负债高达几百万元的乡镇政府来说,带来的喜悦是可以想像的。


  庐江乡改的现实意义却远过如此。改革之前,庐江县的28个乡镇中,同一件事情,党委有人分管、政府也有人分管。太多的职能交叉,责任既不明确,工作上又容易形成扯皮,“管的人多了反而没人真去管”。


  在新的领导体制下,职能很少交叉,每个人的职责都很明确,效率很高。庐城镇党委副书记夏晓东说,他负责党团工作,搞活动得请示书记,但是,批钱又得找镇长。“万一书记、镇长的想法不一样,事情就搞不下来。现在一人管一块,这种担心就不存在了。”


  庐江县一位政府官员这样形容改革带来的变化,“以前乡镇领导大多时候在‘谋人’,现在则全心全意地‘谋事’”。为了配合领导体制的改革,庐江县正在酝酿改革乡镇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这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庐江县委办公室的一位官员说,以前乡镇领导考核面面俱到,内容过于繁杂,最后只能流于形式,难以落实。而新的考核评价体系只针对综合经济指标、人口环境、法律环境和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考核评价。简单易行。


  在乡镇领导的5年任期里,每年都将采取这种考核,奖罚分明。表现好的官员,“政治上重用,经济上重奖。”表现不好的官员,第一年通报批评,第二年诫勉,第三年就可能免职。在这样的背景下,乡镇领导尤其一把手,只能好好干事,“谋人”是没出路的。


  对“一把手”监督加大


  一些学者担心,书记、镇长一肩挑,会不会出现“一把手”监督有所缺失的现象?


  庐江县政府官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方面,“一把手”的权利确实加强了。但是,他依然置身于有效的、形式多样的监督当中。在目前庐江县17个镇的官员体制中,17名党委书记兼镇长是“一把手”,17名党委副书记兼人大主席则是“二把手”,随后就是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以前,很多人大主席并不是党委副书记。这也就是说,从人大这一层面来说,改革之后监督的力度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加强了。


  事业单位是下一“刀”


  从7月底正式开展至今,庐江县只是平稳地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今年11月,庐江县将全面开展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和前期已经顺利开展的乡镇领导体制改革相比,这一改革的涉及面和难度将更大,而且没有成熟的模式和样板可以借鉴。


  庐江县一位政府官员告诉记者,乡镇领导体制改革只涉及了400来人。即使一些领导干部“落岗”,他还可以参加机关中层干部的竞选,“待遇可能差一些,饭碗还是有保证的。”但是,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农经服务中心、文广站、土地管理所等5个单位的950人。“在即将开始的改革中,这些人中的一部分可能就要面对饭碗的问题。”毋庸置疑,在即将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中,庐江县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当然,这也是全省18个试点县不得不面临的问题。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10-26
以下是引用我等天子在2005-10-26 9:43:12的发言:

党委书记兼镇长是“一把手”,党委副书记兼人大主席则是“二把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中国式的三权分立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10-26
书记、镇长“一肩挑”,党政合一,合法吗?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10-27

书记、镇长一人兼的同时必须强化监督机制,否则等于是拓宽了腐败的渠道。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10-27

政法委书记兼公安机关正职的惯例在乡镇一级是怎么体现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10-27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5-10-26 13:22:07的发言:
书记、镇长“一肩挑”,党政合一,合法吗?


要认清党领导一切的事实。我到主张党政一肩挑,这样可以节省纳税人的钱。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10-27

书记、镇长“一肩挑”。


支持!


但纪检系统应该与党委政府分离,由上级纪委向下级派出人员。

我主张扁平化的 2 级地方行政区划,省县直辖。省会是特大城市的,可以省直管区,以省代市,省名从市。
市县(自治县、省和直辖市的区)以下设联合社区和社区。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10-27
以下是引用ghonline在2005-10-27 17:05:59的发言:

政法委书记兼公安机关正职的惯例在乡镇一级是怎么体现的?



乡镇公安派出所由县公安局领导,派出所长由公安局任免。
我主张扁平化的 2 级地方行政区划,省县直辖。省会是特大城市的,可以省直管区,以省代市,省名从市。
市县(自治县、省和直辖市的区)以下设联合社区和社区。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10-27
纪检系统最好是垂直领导!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10-27
上海乡镇合并后,有些派出所并不撤销,形成一个镇内有两到三个派出所的现象。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10-28
凭什么非中共党员就不能当镇长???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10-28
俺们那个村主任当初当选的时候不是共产党,没多长时间就火线入党了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10-29

以下是引用ghonline在2005-10-27 17:05:59的发言:

政法委书记兼公安机关正职的惯例在乡镇一级是怎么体现的?


乡镇一级公安机关属县局或区分局派出机构,理论上并不受乡镇管辖.而且并不是每个乡镇都有派出所,不少地方一所辖区有多个乡镇.

保先阁大学士兼八荣八耻学习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有印驴窝 http://yypan.ycool.com/  微博 http://weibo.com/wzapan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10-30

也有地方一个乡镇街道拥有几个派出所。

最极端的是: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境内居然有五个派出所——碧江路派出所、华坪路派出所、华银路派出所、闵行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却不存在以本街道名字命名的江川路派出所!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10-30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5-10-28 8:53:07的发言:
凭什么非中共党员就不能当镇长???

县处级党政干部中,有些副职是明确要求必须非党员的,甚至于党校副校长有时也必须是非党员。

但政府的正职同时是同级党委的第一副书记,必须是党员。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10-30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10-30 0:02:29的发言:

也有地方一个乡镇街道拥有几个派出所。


最极端的是: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境内居然有五个派出所——碧江路派出所、华坪路派出所、华银路派出所、闵行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却不存在以本街道名字命名的江川路派出所!



深圳布吉街道境内有8个派出所


深圳大部分街道都有几个派出所,最近进行了合并,所以有些派出所超大规模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10-30

也许深圳外来人口管理工作量太大,才需要“分而治之”?

不过辖区内根本没有以本街道名称命名的派出所也许就只有江川路街道吧?布吉街道8个派出所中应该有一个叫布吉派出所的派出所吧?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5-10-31
龙岗分局--布吉警署--派出所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11-03

为什么公安系统可以有派出所,而乡镇政府就不能称为派出机构?这样不是精简的更彻底吗?

乡镇长(书记)没必要设立!乡镇人大、政协没必要设立!乡镇财政没必要保留!统统干掉!代之以:

- 设立乡镇办事处,设立主任1人,管理连络、后勤、通知等事务;

- 由县各局直接派出人员处理相关事务,轮驻或常驻各乡镇,依需要而定。

- 办事处及人员经费由县统一支付,乡镇没有财政权、人事权,执行县政府的政策;

- 设立县委工作组,作为联系村和县委的党的机构,其实也是派出机构和日常调研机构。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11-03

和我的构思相近

县政府派出乡镇行政公署,没有财权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11-03

乡镇作为县的派出机构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5-11-03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10-30 0:02:29的发言:

也有地方一个乡镇街道拥有几个派出所。


最极端的是: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境内居然有五个派出所——碧江路派出所、华坪路派出所、华银路派出所、闵行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却不存在以本街道名字命名的江川路派出所!



派出所名字不能随便更改的,江川路街道合并不代表派出所也要合并啊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5-11-03

也改了一个派出所的名字

管辖合并前昆阳路街道的昆阳路派出所撤销了,碧江路派出所缩小了管辖范围(现在管辖的范围小于合并前碧江路街道的范围),华坪路派出所管辖范围合并前后没变(水上派出所就不说了,大家都明白怎么回事)。开发区派出所和华银路派出所是新设的,开发区派出所管辖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在原昆阳路街道范围内),原昆阳路街道街道未划入开发区的地方加上原碧江路街道的一小部分归新设立的华银路派出所管辖。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5-11-05
以下是引用海天云在2005-10-27 19:20:42的发言:
>
乡镇公安派出所由县公安局领导,派出所长由公安局任免。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