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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转帖]55年前,黄石诞生始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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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12-13
黄石解放

彭汉云先生今年已是73岁高龄的老人了,但他的思维非常清晰,记忆力更是惊人。前天,在采访中,彭老如数家珍般地将那段鲜为人知的历史向记者娓娓道来:

1949年5月15日拂晓,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四十五军横渡长江,解放了黄石港、石灰窑、下陆、铁山、大冶县城等。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命令:“任命本会物质接管部工业处副处长金实蘧同志兼任石灰窑工业特区特派员。在该区设立特派员办事处。代表本会在黄石港、石灰窑、下陆、铁山等地执行工矿企业之接管任务。并负责领导该区行政及地方行政。”


1949年6月12日,由特派员金实蘧同志主持召开“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石灰窑工业特区特派员办事处”成立大会,宣告成立,开始办公,并张贴布告,不久经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湖北大冶特区办事处”,直属中原临时人民政府领导。1949年9月29日,又经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特区人民政府,交大冶专署领导。(据查当时特区名称不标准,叫法不统一。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民字第715号文为“石黄工矿特区”,特区本身的布告、文件均为“湖北省大冶工矿特区人民政府”。)


特区人民政府,在市区设黄石港、石灰窑镇公所;郊区农村设申五、长乐、下章、铁麓等四个乡人民政府。为了开发本地区矿资源,特区人民政府根据特区范围和矿藏分布的情况,特区设石矿区、煤矿区、铁矿区的专门机构管理,以促进工矿企业的发展。

李先念提出建市

要说能在1950年建市,这得感谢李先念主席。透过镜片,陷入深思的彭老的眼中闪着熠熠的光辉。那是在1950年4月,时任中共湖北省委书记、省政府主席的李先念专程来到大冶工矿特区视察。他听取了华钢(大冶钢厂)负责人有关恢复生产情况的详细汇报,并在冶钢工人俱乐部向全体干部就恢复生产,增产节约作了重要讲话。之后不久,李先念签发了将大冶工矿特区改组为市的请示。


1950年6月1日,韩宁夫同志根据李先念主席的意见,递交给省民政厅一份公函:“李主席的意见:拟将大冶石灰窑特区改组为市,定名为黄石,属省直辖,希即撰办府稿,向上级请示核准为荷!”6月6日,湖北省民政厅给大冶专署来信:根据李主席的意见,拟将石灰窑特区改组为市,我们急需办公文到中央去请求,按中央政务院规定:“凡增设市、县级机构,应说明理由,并附详图、人口、土地面积等基本数字,希接信后于五日内资料上报省民政厅。”

黄石建市三大理由

根据李先念主席的意见,1950年夏,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黄石市一事以民政特字第104号向中南军政委员会呈报了专题请示。请示中提出了建立黄石市的三条理由:“一、该区系我省著名之工矿区,产业工人、码头工人很多,铁、煤及石灰等产量丰富,对我省将来工业建设之重要,原料及动力的供给,系巨大的来源,发展前途颇大。二、该区交通方便:公路可直通武昌(计长108公里),铁路现在石灰窑至铁山一线(计长25公里),可供运输矿砂之用,将来如自该线建一支线,即可通粤汉铁路(计长约70公里),水路则黄石港可停靠沪汉线巨轮,故水陆交通便利。三、该区土地与人口。据初步统计土地面积为20106市亩,人口为166207人。根据以上各种情况,该区已具备设市的条件。为了我省建设前途,必须有计划地发展该区工业。因此我们建议将该区改组为市,定名为石黄市,归我省直辖,以便加强其领导,而利该区工矿业的发展。”

黄石市的诞生
在采访中,彭汉云告诉记者,黄石市最初定名时并不是叫“黄石市”,而是叫“石黄市”,之后又有人提出叫“大冶市”。

1950年6月1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民政特字第104号文,向中南军政委员会请求,将黄工矿区改组为市,定名“石黄市”。7月8日,省委办公室给省政府致信:“省府:大冶矿区改市问题,中南局已经同意,市的名称中南局以为“大冶市”较好,请你们考虑后,呈请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宣布为盼。”


7月8日下午三时,中南军政委员会在四维路中南局会议厅,在副主席邓子恢同志的主持下召开了第十八次行政会议,研究湖北省人民政府呈请“将石灰窑、黄石港合并为省辖市,定名为石黄市,并呈报中央政务院备案”。7月12日,中南军政委员会以会民字第0103号文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复文:所请拟:“将石灰窑、黄石港工矿区合并建省辖市,定名为石黄市一案,业已经本会第十八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合并为省辖市,但定名为‘黄石市’,并呈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核备。”


1950年7月2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民政特字第153号文,再向中南军政委员会呈请“将石黄市改称大冶市由:前以鄂民政特字104号呈请将石黄工矿区改组为石黄市,并经批准。现经研究,该矿区名称不如大冶市为人们所习知,拟将石黄市名称,改称大冶市,其辖区仍如原呈述范围,是否有当。”


8月9日,中南军政委员会以会民字第0158号文,再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复文“拟将石黄市(黄石市,非石黄市)改称大冶市一事,查该案已经本会第十八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定名为黄石市,并已呈报中央备案,毋庸再事更复,仍应维持原议,所请不准,特复。”


1950年8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民政司二科,给湖北省民政厅致信:“你省新提办事处改镇和石黄特区改市的辖区界线地图及设市理由,请查明函告我科,如现时不能解决,希望辖区图查复后,亦请送一份。”8月19日,湖北省民政厅将石黄特区的界线地图一份和设市理由函告内务部民政司二科。


8月23日,中南军政委员会以会民字第018号代电转发中央政务院核准:“将石灰窑、黄石港合并为省辖市,并定名为黄石市”,奉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行董字第83号文,“本年七月十二日会民字第0106号呈述。所请将湖北省石灰窑、黄石港合并为省辖市,并定名为黄石市一节,准予备案”。中南军政委员会未(马)代电。(未:过去发电报时,将12地支代表12个月,未就是代表八月。马:因二十一日的电报代日韵目是“马”字。)


1950年8月3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民字第829号文转发给本府各直属机关,各专署、市、县:“为本省石黄工矿特区,已奉中央批准合并为省辖市,并定名为黄石市”。值此,湖北省第一个省辖地级市——黄石市正式诞生。


1990年有关部门在宣传建市四十周年的时候,就曾为此而讨论过。为了便于开展各种庆祝活动,当时市委、市人民政府分别召开了办公会议,经过讨论决定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核备的时间“1950年8月21日”作为黄石市建市时间,市政府并发了会议纪要。
上溯历史:最早提出建立黄石市是哪一年?

历史上,曾有两次提议建立黄石市。第一次也是最早提出建立黄石市是1946年,当时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华钢筹备处在上报给行政院的《黄石市市政建筑纲要》中提出“拟将黄石港、石灰窑改组为市,并命名为黄石市。”这是历史上首次提出将黄石港、石灰窑改组为市,并命名为黄石市。这份《纲要》中规划的市政建设规模与现今的黄石市市政建设情况惊人的相似,即连市区人口规模、道路规划和路幅宽度,行政区域的规划等,都基本一致。然而,由于国民党的腐败,有识之士苦心设计的这份《纲要》终成一纸空文。第二次提出建立黄石市是1950年。
  (记者 亦农)
小号:长白小侠。是留给儿子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传承?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12-13
切块设工矿市的恶果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9-19
以下是引用长白游侠在2005-12-13 7:59:57的发言:
在采访中,彭汉云告诉记者,黄石市最初定名时并不是叫“黄石市”,而是叫“石黄市”,之后又有人提出叫“大冶市”。
1950年6月1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民政特字第104号文,向中南军政委员会请求,将黄工矿区改组为市,定名“石黄市”。7月8日,省委办公室给省政府致信:“省府:大冶矿区改市问题,中南局已经同意,市的名称中南局以为“大冶市”较好,请你们考虑后,呈请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宣布为盼。”
7月8日下午三时,中南军政委员会在四维路中南局会议厅,在副主席邓子恢同志的主持下召开了第十八次行政会议,研究湖北省人民政府呈请“将石灰窑、黄石港合并为省辖市,定名为石黄市,并呈报中央政务院备案”。7月12日,中南军政委员会以会民字第0103号文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复文:所请拟:“将石灰窑、黄石港工矿区合并建省辖市,定名为石黄市一案,业已经本会第十八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合并为省辖市,但定名为‘黄石市’,并呈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核备。”
1950年7月2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民政特字第153号文,再向中南军政委员会呈请“将石黄市改称大冶市由:前以鄂民政特字104号呈请将石黄工矿区改组为石黄市,并经批准。现经研究,该矿区名称不如大冶市为人们所习知,拟将石黄市名称,改称大冶市,其辖区仍如原呈述范围,是否有当。”
8月9日,中南军政委员会以会民字第0158号文,再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复文“拟将石黄市(黄石市,非石黄市)改称大冶市一事,查该案已经本会第十八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定名为黄石市,并已呈报中央备案,毋庸再事更复,仍应维持原议,所请不准,特复。”
当年若名大冶市,哪来今日这多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9-22

也是啊

呵呵~

在和平台湾与核平台湾中作一个艰难的选择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9-23
现在从外地人来看,叫大冶比黄石有名。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09-27

大冶好啊,让人容易想到是工矿城市

黄石?怎么老让人想起黄冈

[em01]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6-09-28
让我想到了黄石公园
小号:长白小侠。是留给儿子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传承?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09-29

1950年8月3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民字第829号文转发给本府各直属机关,各专署、市、县:“为本省石黄工矿特区,已奉中央批准合并为省辖市,并定名为黄石市”。值此,湖北省第一个省辖地级市——黄石市正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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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事实不符。

湖北省最早的省辖地级市是宜昌和沙市,成立于1949年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6-10-03
大冶确实好听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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