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地方自治古已有之,"皇权不下县"指的就是古代乡村的一种自治方式.但是我认为中国传统的自治方式与西方的是不同的
西方的地方自治我认为是植根于封建分封的,以法德为代表的西方与中国"皇权不下县"相应的是"私有领土不可侵犯",德国的邦就是这些私有领土的翻版,它们与封建时代的领地的权限相差并不大.瑞士就更典型了,它是城邦联合体,很迟才从邦联演进到联邦,它的各个州几乎就是各个国,只是外交等权限上交了中央.西方的自治其实是把自治首脑从贵族转变为士绅而已.市,我认为就是历史上"自由市"的延续.
中国的传统自治我认为要分内外两面,对外是臣属/番属/羁糜(但我认为最终的目的是归化),对内是乡村士绅自治.现在我国执行的民族自治政策是对外关系的继续,对内由于分县力度的减小自治层面下降到行政村级.而新中国引进的"市"是建立在县级以上的,与"皇权不下县"相冲突,因而中国的市就成为经济发达地区和厂矿工业地区的象征,异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