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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原创]分县--城镇化的急先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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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0 发表于: 2006-06-16
以下是引用拖拉居士在2006-6-14 18:28:20的发言:

在论坛这么久,我是越发糊涂了:


究竟什么是自治?与行政有什么本质不同?


自治就是自治,与行政没有什么本质不同.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01 发表于: 2006-06-16

。。。

不明白!~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02 发表于: 2006-06-18

行政是什么?行政就是机构的运作,原来是公共机构叫“行政”,企业机构叫“管理”,其实两者现在已经没有多大区别,行政就是管理。

自治是什么?自治就是自己治理。

那自治不“行政”,还自什么治?自治无非强调权力所出的问题,他对应的“集权”或者“派出”,跟行政,两码的概念。

只看该作者 103 发表于: 2006-06-18
以下是引用我等天子在2006-5-31 23:36:44的发言:
~
到西祠.天涯看看,难道那些人都不成熟?[em01][em01][em01][em01]

人成熟可不是生理成熟哦.天涯不是不成熟的论坛吧?而是什么人都有.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04 发表于: 2006-06-18
你们能不能说点实质点吧?
只看该作者 105 发表于: 2006-06-18
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6-6-18 17:11:27的发言:

行政是什么?行政就是机构的运作,原来是公共机构叫“行政”,企业机构叫“管理”,其实两者现在已经没有多大区别,行政就是管理。


自治是什么?自治就是自己治理。


那自治不“行政”,还自什么治?自治无非强调权力所出的问题,他对应的“集权”或者“派出”,跟行政,两码的概念。


此处我说的行政特指“官治”,与“自治”对应。

理论上来讲,“官治”指自上而下的国家行政手段;“自治”为自下而上的地方自治行为。但如果二者参杂起来,那就太复杂了。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06 发表于: 2006-06-19

呵呵,哪个国家的地方自治政府,不承担国家行政功能的?如果没有国家行政功能,那就不能成为自治的地方政府了。

因为自治政府的官员,也是官。“官治”和“自治”是不对应的,“官治”对应的是“民治”,“集权”才对应“自治”,现在看来,很多人都把这个是混的。

只看该作者 107 发表于: 2006-06-19
以下是引用中华大帝在2006-6-18 21:53:30的发言:
]

人成熟可不是生理成熟哦.天涯不是不成熟的论坛吧?而是什么人都有.



从某个角度来看,可以这样认为.[em01][em01][em01]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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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8 发表于: 2006-06-19
以下是引用拖拉居士在2006-6-14 18:28:20的发言:

在论坛这么久,我是越发糊涂了:


究竟什么是自治?与行政有什么本质不同?


究竟什么是鹦鹉?与鸟类有什么本质不同?


如果居士回答得了这样的问题,那你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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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9 发表于: 2006-06-19

回 我等天子,我的问题我已在106楼作了解释。

回keating,我感觉你有点钻尖尖,“民治”意思就是由老百姓来治理,这跟“自治”就是一回事,都是由本地百姓选出几个代表人进行治理。 至于你说的“集权”与“官治”,个人认为只能对应于行政手段的强弱,完全一样的政区性质,只是因为政府的政策导向不同才会有差别,但与本论题无关。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10 发表于: 2006-06-22

在西部地区,除了县城之外,大部分乡镇多是一两条马路.特别是很多地方实行乡财县管之后,乡镇的发展规划更加没有自主权.小县,就是让更多乡镇能够依托行政而拥有更大的发展机会.让县城更贴近民众.老百姓历来总是这样认为:乡官不是官,县官才是官.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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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1 发表于: 2006-06-22

[quote]以下是引用我等天子在2006-4-29 16:00:44的发言:
曾经在本坛上作法奠祭城乡一体化.乌托邦在中国就是天下大同,而天下大同正是国人千百年来所追求的理想国,与现代辞典共产主义异曲同工.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等因素,城乡一体化,城市是优先发展对象,乡村是后发展对象或不发展对象,结果是城乡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扩大,甚至出现两极分化或演变为伪城市化.城镇化则是优先发展农村,或者说是优先照顾农村发展,从某种道义上说,城镇化就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城镇化的目的是要将农民集中起来,改变传统的分散聚居状况,以利于施行有效管理,变"无为而治"为有组织的管理,逐步解决农民生存,农村建设,农业发展的问题.愚以为要解决好三农问题,首先要解决好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否则,依然是庄周梦蝶.
1.改变国家基础建设一直放在城市的作法,将其重点转移到广大农村.就近就地改造农村人居环境.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按规划建房子,修道路,搞绿化,整治乡村环境,改变无序居住现象.
2.以国家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为契机,建立一批中心城镇.凡国家建设项目需征用农民土地的,如矿山开采,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水利能源及房地产开发等等,应给农民以土地入股分红,改变一次性补贴为利益均沾,保证既得利益;改变异地安置为就地安排,从人性上关怀移民的权益,保证离土不离乡;改变固定住居为自由迁徙,保证社会资源公平享受.
3.让扶贫项目真正体现原住民的根本利益.通过扶贫开发,尽量帮助那些居住在环境恶劣不适宜人居或生态脆弱的人口迁移出来,同时保证他们能够成为该项目的真正受益者.国家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建立自然保护区如保护性开发的旅游项目,森林地貌国家公园等,实行有计划的移民安置,以照顾他们能够为保护区服务,解决后续生存问题.
4.实行政策倾斜,提高农业产品价格,以增强农业产业的竞争力,刺激农业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现在是城市反哺农村的时候了.
5.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保证农民享有国家福利保障待遇,改变二等公民的地位.

转载下面的文章,以佐证上面发言的第2点:


农民是否参与征地增值收益成国土部调研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23:39 南方网本报记者 范利祥


  上海报道 如果一亩地的征地成本是5万,而出让价是100万,那么净收益95万的“剪刀差”该如何分配?国土资源部正在为这个问题寻找合适的答案。


本报记者获悉,国土资源部将启动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调研,被征地农民是否参与土地出让增值收益,成为焦点。


  “被征地农民到底得到多少补偿才算合理,是否参与土地出让增值收益,部里不断收到来自各界的意见和建议。”6月21日,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


  几天前,在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建设部、农业部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小苏强调,在快速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中,要严格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有人提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是不是应该改变目前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格局,让被征地农民分一部分。”一位与会人士说。


  中国土地学会一位专家认为,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是国土资源部第二轮土地宏调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征地农民能否得到合理的补偿,直接影响到土地宏调的效果。”


  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补偿标准设定了上限,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


  “这种补偿办法难以准确地反映被征用土地的经济价值,也无法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用土地而下降。”上海市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表示。


  一位长期研究征地制度的人士也认为,这种补偿仅仅是对土地价值的部分补贴,非地租补偿,也不是地价补偿。


  在土地征用收益分配上,农民完全处于弱势。据国家有关资料统计,被征土地征用费的收益分配比例为:地方政府占20%-30%,企业占40%-50%,村级组织占25%-30%,农民仅占5%-10%。


  而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征用费占土地出让价的比重过低,导致土地征用费中补偿农民部分占土地出让费更低,农民利益更严重地受损。


  以长三角为例,上海市社科院提供的数据表明,长三角农地征用价格为37.5万-45万元/公顷,农地出让价格为210万-525万元/公顷(一级市场),农地市场价格为1125万-2250万元/公顷(二、三级市场)。


  由此看出,农村集体及农民所得到的农地征用价格大概为出让价格的1/10,而农地出让价格又大概是农地市场价格的1/5。


  显然,“从成本价到出让价之间所生成的土地增值巨额收益,大部分被中间商和地方政府所得。”上述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指出。


  而按照上述土地学会专家的计算,每年全国被征地农民相当于放弃了至少不少于30万亿土地财产权,即“剪刀差”。


  所以,有不少专家、学者向国土资源部建议,新一轮征地改革在补偿标准上,要改变原来的按“土地原用途”分配方式,参照国外征地的按市场用途进行补偿的模式,让农民参与巨额“剪刀差”分配。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一位专家认为,让农民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可以有效遏止地方政府的‘圈地’行为和开发商的‘炒地’行为”。因为“土地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流转时,收益按照合理的比例给了被征地农民”。


  但国土资源部人士称,“农民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具体应该是多少?还没有定论。”他坦言,“这是最难定的地方。”


  目前,相关配套措施也正在酝酿之中。比如农民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相关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草案、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收益要公开透明等制度,国土资源部都正在调研中。(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22 19:08: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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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2 发表于: 2006-06-23
拖拉居士把“行政”和“自治”进行这样的解释,其实并不妥当。作为理论,那自然是有自己的规范的。概念当然可以进行自己的解释,但一般来讲,即使解释,也是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解释。所有的行政学的理论,研究的都是如何“执行政策”之类的问题,一个自治的政府,他也要行政,将自治和行政对立起来,无论如何是不对的,而且也极容易误导民众。
只看该作者 113 发表于: 2006-06-23
keating ”,我已经在前面作了更正,把“行政”一词改为“官治”,以与“自治”对应。 希望别再以此开谈!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14 发表于: 2006-06-23

还是偶来回答居士的问题吧.

之前先自问自答:不管鹦鹉还是八哥都属于鸟类.

同样,不管官治还是自治都需要行政.

居士将自治和行政对立起来,无论如何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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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5 发表于: 2006-07-10

我们更多的探讨是基础政府的管理幅度和管理权限而不是管理层级.不是吗?

如果一定要说县乡之间的层级比县或者比乡镇更适合基础政府,那是因为:

1.从现实来看,基础政府需要县的管理权限即完全地方管理权限,而目前作为基础政府的乡镇则不完全拥有.

2.县虽然拥有完全的地方管理权限,但由于不是基础政府,加之管理幅度偏大,部分权限需要借助乡镇来实施.

3.乡镇作为基础政府,但不完全拥有地方管理权限.如要赋予,则可能由于管理幅度偏小而浪费行政资源.时下进行的撤并乡镇是否要为乡镇扩权,不得而知.

如果撤并后的乡镇通过扩权而可能拥有完全的地方管理权限.同样仍然是基础政府,但却具备了县的管理权限,与原来的乡镇已经完全不同.

如果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那跟分县就没什么两样的了.

既然有可能,那就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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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6 发表于: 2006-07-10
以下是引用我等天子在2006-7-10 10:55:11的发言:

我们更多的探讨是基础政府的管理幅度和管理权限而不是管理层级.不是吗?


如果一定要说县乡之间的层级比县或者比乡镇更适合基础政府,那是因为:


1.从现实来看,基础政府需要县的管理权限即完全地方管理权限,而目前作为基础政府的乡镇则不完全拥有.


2.县虽然拥有完全的地方管理权限,但由于不是基础政府,加之管理幅度偏大,部分权限需要借助乡镇来实施.


3.乡镇作为基础政府,但不完全拥有地方管理权限.如要赋予,则可能由于管理幅度偏小而浪费行政资源.时下进行的撤并乡镇是否要为乡镇扩权,不得而知.


如果撤并后的乡镇通过扩权而可能拥有完全的地方管理权限.同样仍然是基础政府,但却具备了县的管理权限,与原来的乡镇已经完全不同.


如果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那跟分县就没什么两样的了.


既然有可能,那就值得探讨.


我想你可能搞错了一点。确实,乡镇在中国是不完全政府,不能和别国的市镇比。但是基础地方政府并不表示是全能的地方政府。比如市镇在别的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管理幅度更小,往往不足1万。他们怎么可能会是完全政府?市镇就是有特定职能的基础地方政府,比如日本的市町村,有些中国的县的职能,在日本也在县的手里,而不在市町村手里。所以在中国,也没有必要把基础地方政府搞成什么都能干的,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

此外,我也说过了,县乡间层级本身的规模差异就大到超过县和乡的差异,这种规模上的改动吃力不讨好。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17 发表于: 2006-07-11

拥有完全的地方管理权限也并不表示就是全能的地方政府.但如西部的乡财县管模式以及七站八所之设置,怎么看都觉得乡镇只不过是县的派出机构而已.一个(类似的)派出机构又能有多大作为?

因此,乡镇要么扩权,要么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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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8 发表于: 2006-08-18
以下是引用我等天子在2006-7-11 9:17:21的发言:

拥有完全的地方管理权限也并不表示就是全能的地方政府.但如西部的乡财县管模式以及七站八所之设置,怎么看都觉得乡镇只不过是县的派出机构而已.一个(类似的)派出机构又能有多大作为?


因此,乡镇要么扩权,要么淡化.



乡镇要是扩权了,也就跟县差不多了,要是淡化了,也就形同虚设了.因此偶设计的县政府是直筒子,县城就是县城而不是什么乡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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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9 发表于: 2007-07-03
引用第8楼我等天子于2006-04-29 16:00发表的  :
    曾经在本坛上作法奠祭城乡一体化.乌托邦在中国就是天下大同,而天下大同正是国人千百年来所追求的理想国,与现代辞典共产主义异曲同工.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等因素,城乡一体化,城市是优先发展对象,乡村是后发展对象或不发展对象,结果是城乡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扩大,甚至出现两极分化或演变为伪城市化.城镇化则是优先发展农村,或者说是优先照顾农村发展,从某种道义上说,城镇化就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城镇化的目的是要将农民集中起来,改变传统的分散聚居状况,以利于施行有效管理,变"无为而治"为有组织的管理,逐步解决农民生存,农村建设,农业发展的问题.愚以为要解决好三农问题,首先要解决好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否则,依然是庄周梦蝶.
    1.改变国家基础建设一直放在城市的作法,将其重点转移到广大农村.就近就地改造农村人居环境.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按规划建房子,修道路,搞绿化,整治乡村环境,改变无序居住现象.
    2.以国家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为契机,建立一批中心城镇.凡国家建设项目需征用农民土地的,如矿山开采,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水利能源及房地产开发等等,应给农民以土地入股分红,改变一次性补贴为利益均沾,保证既得利益;改变异地安置为就地安排,从人性上关怀移民的权益,保证离土不离乡;改变固定住居为自由迁徙,保证社会资源公平享受.
    3.让扶贫项目真正体现原住民的根本利益.通过扶贫开发,尽量帮助那些居住在环境恶劣不适宜人居或生态脆弱的人口迁移出来,同时保证他们能够成为该项目的真正受益者.国家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建立自然保护区如保护性开发的旅游项目,森林地貌国家公园等,实行有计划的移民安置,以照顾他们能够为保护区服务,解决后续生存问题.
.......
回过头来看,"应给农民以土地入股分红,改变一次性补贴为利益均沾,保证既得利益"现在重庆正在推行允许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体现了"新区"以农民利益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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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0 发表于: 2007-07-03
引用第91楼魔王于2006-06-08 00:36发表的  :
...一派主张省----大县---乡制,有点象民国时那样,可称民国派,另一派主张省---州(府郡)---小县制,象明清时,可称古典派。

我转的 “中国行政区划的重心:省还是府州”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33643&keyword=参考下
只看该作者 121 发表于: 2007-07-29
县这一级单位,最好不要动了。
改革不管怎么样,都要保持县一极,因为:
一是县域经济基本上已经形成,没必要人为切割;
二是县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如我们浙江)留下深刻印象;
三是从东部看,县一般都有50万以上的人口,容易形成城市化。
只看该作者 122 发表于: 2014-12-08
与楼主想法不谋而合,支持分县撤乡。再补充几点
1、目前县内人口向县城与县内大镇流动聚集
2、本朝之前,乡镇一级原来只是县派出机构或自治体,并非正式行政区划
3、从精简机构的角度来看,撤乡得益最大。取消地级最多减掉338个,而取消乡级却可以减掉46000个,即便增设3000多个县也远远少于保留乡级的数量。
4、从目前可操作性来看,切块分出的小市(如东兴、二连浩特等)与边疆地广人稀的县(如尼玛、若羌等)完全可以撤销乡级建置。
我的博客满天碧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3208570611#type=-1
只看该作者 123 发表于: 2014-12-08
回 chen06000178 的帖子
chen06000178:县这一级单位,最好不要动了。
改革不管怎么样,都要保持县一极,因为:
一是县域经济基本上已经形成,没必要人为切割;
二是县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如我们浙江)留下深刻印象;
三是从东部看,县一般都有50万以上的人口,容易形成城市化。 (2007-07-29 11:37) 
1、县域经济从来只是个传说。即便县域经济有一天成为现实,也会成为产业升级的障碍。
2、在老百姓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存在感高的,要么是地级市,要么是街道派出所。也正因为存在感高,才能如此“作恶多端”,成为某些人心中的众矢之的。
3、有50万人口是县域,不是县城。除了部分东部省会城市所在县域,绝大多数县域之内都不是单一聚落,也就不能算是一个城市、城镇的人口。一县之内除了县城以外还有多个独立的其它城市。只有部分东部省会城市才有可能成为名符其实的县级市,实行市县合一体制。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24 发表于: 2014-12-08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1、县域经济从来只是个传说。即便县域经济有一天成为现实,也会成为产业升级的障碍。
2、在老百姓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存在感高的,要么是地级市,要么是街道派出所。也正因为存在感高,才能如此“作恶多端”,成为某些人心中的众矢之的。
3、有50万人口是县域,不是县城。除了部分 .. (2014-12-08 05:16) 

温故而知新。多谢法郎考古。此贴8年过去了,虽然有些观点到现在还看不出端倪,但乡镇改市试点至少让偶们看到了分割县域的一丝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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