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要发生的行政区划改革中,调小人口大省,以便有利于省县直辖是大部分朋友的共识。而要实现省县直辖,是通过分省来实现容易,还是通过改变省界把人口大省的一部分划给人口小省管辖来实现容易哪?
个人觉得后者容易的多。例如,1952年将原属辽西省的山海关市划归河北省管辖,将原属河北省恩县、武城、夏津、临清、馆陶5个县划归山东省管辖。将原属山东省庆云、盐山、宁津、吴桥、东光、南皮6个县划归河北省管辖,都较容易就实现了。因为两个省政府是在正常运转的,只不过是把这些县的管辖权交接一下而已。过去一个地市的几个县划给另一个地市管辖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是很容易实行的。
但建立一套新的政府机构并使之正常运转那就要困难的多了。例如,1985年,山西省撤销晋东南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把一个晋东南地区分割为长治和晋城两个地级市,把原在长治的晋东南行署搬迁到晋城,就引起了很大的震动,被当时的媒体形容为地区大搬家。分省也和这有点相像吧。
所以,在我的方案里,尽量少建立一些新省(设立42个省市区),因为既要少设立的新省,又要达到省区间大体均衡,以利于省县直辖,这样就出现了把一个省的部分县市划给另一个省管辖的情况比较多,被一些朋友评为“觉得很齐整、但对原有省界破坏过大”
关心的朋友可以看一下我的分省方案,有图,有详细的说明。经过周密的测算,考虑了交通地形各项因素,虽是第一次上传到网站上,但已经修改过了无数次了。
http://www.xzqh.org/bbs/read.php?tid=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