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社会经济概况
[地理] 西藏自治区简称藏。地处北纬26度50分-36度53分,东经78度25分-99度6分之间,位于祖国的西南边疆,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区,全区总面积为122.84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2.8%,北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毗邻,东连四川省,东南与云南省相连,南与缅甸,不丹,锡金,尼泊尔等国接壤,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有"世界屋脊"之称。区内河流湖泊众多,流域面积大于2000平方公里的有100条,湖泊面积24183平方公里,约占中国湖泊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与中国大部分地方相比,西藏空气稀薄,日照充足,降水较少,每立方米空气含氧量约150~170克,相当于平原地区的62%~65%,日照时间是全国的高值中心,拉萨市的平均日照时数达3021小时。自治区下辖六地一市,拉萨市是自治区首府,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含6县1区,有41万人口,城市人口14万,藏族人口占87%。
[自然资源]复杂的地质地貌,多种多样的气侯,赋予西藏丰富的自然资源。其中生物资源中高等植物5000多种,动物资源3000多种。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90多种,有26个探明了储量,其中11种的储量名列全国前5位。水能资源蕴藏量约为2亿千瓦,约占全国总量的30%。另外还有丰富的地热资源。
[人口]西藏自治区是我国人口最少,密度最小的省区。2005年西藏自治区人口为277万,其中城镇人口54.24万,乡村人口222.07万;男性人口137.37万,女性人口139.63万,年出生率为23‰, 其中藏族人口占96.4%,汉族占2.8%,其他少数民族占0.8%,藏族人大都信仰藏传佛教,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
[经济发展状况]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加快,不仅建立了现代工业、交通、通讯业,旅游业、能源、基础设施、矿业、农牧业也有长足的发展。2005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51.2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96.19亿元,其中国家预算投资达到114.64亿元,比1978年增长10604.9%。从五十年代开始,国家就对西藏经济的发展给予了特殊支持,给予大量财政补贴,专项补助和重点项目建设投资。80年代开始支持的力度逐年增大,全国各省市对西藏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方面实行对口支援,采取特殊政策发展西藏经济,对农牧民实行修养生息政策,免征农牧业税、工商税,固定对西藏的财政补贴实行"核定基数、定额递增"的政策。税收实行"税制一致、适当变通、从轻从简"的政策。到2005年,西藏地方财政收入达14.33亿元,财政支出达189.1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7%,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0.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411元,比1978年增长1488.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078元,比1978年增长1167.4%,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28950元。农业总产值67.74亿元,比1965年增长442%,2005年西藏人均生产总值达到9114元,其中人均农业生产总值2460元,工业1222元,粮食人均339公斤,人均消费品2655元,人均储蓄存款44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