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13年臺灣建省同時, 東部後山成立臺東直隸州, 知州下再設花蓮港州同與埤南州判, 配合本來計劃知州移到中間的水尾城而分控南北兩水陸交匯點, 並在未來改制為三個縣. 可惜水尾城在臺東州成立前夕發生退伍軍人夥同墾戶與原住民的兵變, 只好繼續留在埤南, 這個計劃似乎就此未實施, 臺東州採訪誌亦明言通通未設, 但卻有人為文表示他的前任是升去當花蓮港州同, 這表示該官職還是真的存在的.
就這樣, 之後這兩地有人視為廳, 有人不視為廳, 不管觀點如何, 我這裡就先還原到官職上, 先推估這兩官屬的轄區
首先先說明臺東州下區劃, 跟西部的里, 堡不同, 臺東州下分五鄉, 分別是蓮, 奉, 新, 廣, 南等五鄉, 依臺東州採訪誌, 既然州同州判都未設, 那同一書中更不會提到到底知州與州同州判原先打算對這五鄉怎麼切蛋糕. 不過臺東州的官制除了一般傳統的州廳外, 還有分成3個撫墾局, 在採訪誌中分別是埤南, 秀姑巒, 花蓮港三局, 各設一位撫墾委員, 考慮西部的撫墾委員均由各知縣兼任, 最後全臺撫墾總局還直接改制為南雅廳, 而且有文獻稱花蓮港州同是由花蓮港撫墾委員兼, 顯然這幾個撫墾局可以看成是某種准行政區, 那麼, 或許從臺東州境內的撫墾局轄區, 可以評估出知州與州同州判原先各自可能的地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