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行署(1949.5.5-1950.5.1)
1949年5月5日,陕北行政主任公署、中共陕北区党委、陕北军区於延安王家坪正式成立。下辖原延属、绥德、榆林、三边、黄龙五个分区。陕甘宁边区政府任命曹力如为陕北行署主任,李景林为第一副主任,崔田夫为第二副主任。西北军区任命张达志为陕北军区司令员,李合邦为政治委员,牛书申为第一副司令员,胡景铎为第二副司令员。中共陕北区党委亦同时成立,书记李合邦,副书记李景膺。原延属分区专署、中共延属地委、第一军分区等机构撤销。20日,陕西省省会西安市解放。24日,西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贺龙任主任,对西安实行军事管制。
6月13日-14日,中共中央西北局、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司令部,均由延安迁至西安市办公。11月陕北行署主任曹力如被任命为新疆省政府第一副主席(同年12月8日在西安灞桥因车祸牺牲),崔田夫代理陕北行署主任。中央人民政府12月2日批准任命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班子。
1950年1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马明方任陕西省人民政府第一任主席,张邦英、张凤翔、韩兆鹗任副主席。19日,西北军政委员会在西安宣告成立。彭德怀任主席,习仲勋、张治中任副主席。西北军政委员会是中央人民政府在西北地区实行军事管制的代表机关,并代行西北人民政府职权,统一领导西北各省、市人民政权工作。
3月23日,西北军政委员会发布关于《西北各省(市)、专署、县、区各级机构员额及编制方额》的决定。省制:按照中央规定原则,划等级为:陕西属乙等省,新疆、甘肃属丙等省,青海、宁夏属丁等省。省以下设行署和专署两层的,取消其中一层,一律改称专署即专区制。县制:除个别新设县尚有匪祸骚乱,目前暂不改制外,其他各县一律恢复抗战前的县制。28日,西北军政委员会颁发《西北区各级组织人员编制规定》。规定:陕西2200人;专区的编制规定:陕西之陕北行署取消,陕南行署与汉中专署合并,保留名义。按照每一专署所辖不少于10个县的规定,陕西原有13个专署归并为9个专署(陕北3、陕中3、陕南3)。
4月19日,陕西省军区发布《布告》,称:“顷奉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决定以十九兵团兼任陕西省军区,并任命杨得志为司令员,马明方、李志民为政治委员,李志民兼军区政治部主任,刘金轩、吴岱峰、陈先瑞、左协中为副司令员,陈先瑞兼参谋长,杨健为副参谋长,牛书申为政治部副主任。 (陕西军区(二级军区,相当于兵团级)于1949年12月组建,辖陕北、陕南军区(三级军区,相当于军级)及大荔、邠县、三原、渭南、宝鸡、咸阳军分区(军分区,相当于师级),隶属西北军区(一级军区,第一野战军兼)。1950年5月陕北军区撤销后,陕西军区即辖陕南军区及榆林、绥德、延安、渭南、咸阳、宝鸡、商雒军分区。1951年2月,第十九兵团部调离陕西,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2年7月1日,第十九军军部改编为陕西军区,司令员杨嘉瑞,政治委员潘自力,副司令员左协中,副政治委员牛书申,参谋长张涛。)
5月1日,陕北行署和黄龙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撤销,成立延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领导12个县。5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就所划区域发布命令。命令称:“依照中央及军政委员会指示充实下层,加强工作,统一国家财政,实行整编的精神,本府第九次行政会议根据各地区自然、经济、人口等条件,决定将全省新划为9个分区,一个直属县,并于5月5日起,一律按新划区域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