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对苏州城市作了四个层次划分。即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和古城地区。
其中,市域面积为8488平方公里,包括市区和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和吴江5个县级市。
城市规划区面积为2597平方公里,包括苏州市区(沧浪、平江、金阊、吴中、相城、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及昆山市的巴城、张浦、锦溪、周庄镇;吴江市的松陵镇、同里镇、横扇镇部分地区(仅包括原菀坪镇,下同);常熟市的辛庄镇部分地区(不包括原练塘镇,下同)。
中心城区面积为599.2平方公里,包括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部分地区(中新合作区、唯亭镇沪宁高速公路以南地区、胜浦镇、娄葑镇新华路以北地区);虎丘区部分地区(枫桥街道、狮山街道、横塘街道、浒关新区、浒墅关镇通浒路以南地区);吴中区部分地区(苏苑街道、龙西街道、长桥街道、郭巷街道和苏嘉杭高速公路以西、苏州绕城高速公路以北地区,越溪街道、木渎镇、(不包括原藏书镇);相城区部分地区(相城经济开发区、元和街道、黄桥街道、太平街道太阳路以南,苏嘉杭高速公路以西地区。
古城地区面积为22.63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