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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设想]各国统一地方政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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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8-07
中国:各省——地区——县市——社区(含村)———再下面为组或小选举单位(下不再重复)
日本:中央——道州——市町——社区(含村) 注:日本道州制设想
韩国:中央—— 道 ——郡市——社区(洞邑面)注:韩国目前
越南:中央——“区”—省市——镇坊        注:给它设计一个少一级的。
英国:中央——大区——郡级——教区或社区  注:苏威爱算一个大区。这是目前进行中的
法国:中央——大区——市区——社区(市镇) 注:建议法国调整
丹麦:中央——————大区——社区(市镇) 注:已经实施
荷兰:中央——————省 ——社区(市镇)  注:调整后市镇平均人口5万。
立陶宛:中央—————郡 ——社区(市镇)  注:调整后市镇平均人口5万。
斯瓦希里:中央—mokoa——wilaya——社区(市镇)

建议按如下方法整齐:
小国,如人口不满50万的,直接分为若干社区(市镇)
中国,几百万到1000万出头的,在中央和社区中间增加“郡”一级。如荷兰、立陶宛。
大国,4、5千万的。在郡(县)一级上,增加大区一级,大区以地理和历史划分。每大区人口在300万左右,相当于小国。
超级大国,中国和印度等。在上面增加“省”一级。

社区(市镇)为基础地方政府,其人口建议为1万-5万。

怀疑欧盟是不是有对各国调整地方政府的建议和鼓励。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8-07
欧盟确实有在鼓励各国在现有省上设大区, 比照法国大区规模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8-08
中国首先应将乡镇人口数平均划为5万左右,这样有利于建大镇,平原地区的乡镇最好8-10万人建镇,沿海不是出现10万人以上的镇了吗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8-08
至于西藏青海等地,由于地广人稀,可灵活一点,但可将县的范围扩大,但为方便群众,在现有县的地方可设副县区处理群众事务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8-08
各国有各国的国情,有历史的,有现实的,多样化的好,一国之内还有自治区特区呢。一统天下,太虚了。还是先管管咱中国自己的事。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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