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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中国政区划分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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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12-15
— 本帖被 湖鹰 执行合并操作(2015-04-23) —
        中国政区管理层次应为3层:省(自治省、特区),都、府、市、县(自治县),城、镇、乡。
    [h2][/h2]中国应大至分为56个省级单位,除现有34个外,还应添的有:内蒙古东北以海拉尔为省会的兴安省,它由大兴安地区,呼伦贝尔市,及乌兰浩特市组成。这个省人口440万,面积却很大。其余的省会为:赤峰,佳木斯,青岛,徐州,汕头,湛江,桂林,大理,喀什,库尔勒,伊宁,酒泉,达州,宜宾,怀化,宜昌,襄樊,安庆,邯郸,驻马店,格尔木。将现有直辖市,副省级市全降为省管,扩大天津,北京、上海管辖范围,成为省。特区只有香港和澳门。都指中心城区人口3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下可辖副县级区,且区只是城区,不设飞区,将与主城区不相边的区改为县,级别为地级,但不能管县。城市建成区与未建成区面积比为1:1。府指中心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府下也可设副县级区,其余与都大体相同。市指中心城区人口20万以上少于100万的城市,市下不能设区,直接设相当于镇级的街,市与县平级,建成区与未建成区之比为1:2,但最多不能超过200平方公里。县的大小应有一个规定,可按照每平方公里600人以上的地区,每县1500平方公里左右为标准,400-600人每平方公里地区按2000平方公里左右为准,200-400人每平方公里地区按每县2500平方公里为准,100-200人的地区以人口不少于30万为标准,100人以下地区,一般每县人口不应少于10万人,西藏地区人口太少,但也应减少县,但考虑到县太大,可在县乡之间保留以前的区,方便群众。县下设镇乡,如果镇的街道人口上5万的可单设城,副县级,县管,便于城市形成,其建成区与未建成区面积之比为1:3,但总面积不能多于60平方公里。民族地区可将城的人口定在1万人。都府下的区下同样设街。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12-15
有一定的道理啊,现在的市,有时比省还要的大啊?将笑话进行到底.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12-24
广域政区与狭域城市
全国广域政区分为省、自治省、特区------------县、自治县--------乡三级;城市分为都--------市----------城----------镇四级;其中都为连续建成区人口100万以上的狭域特大城市,设为副省级,下可分区,但不能辖县。市为连续建成区人口20--100万的狭域大城市,与县平级,不分区,下辖街道。城为连续建成区人口在5---20万的小城市,副县级;镇为建成区人口在1---5万的狭域大集市,乡级。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12-25
同意楼主,支持
GZH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12-25
顶一下,有创意!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12-25
      要是真正操作起来会很困难的.
                再说,东、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标准不一样,你总该区别对待吧?!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12-25
取消城市与农村人口差别,农村人口可随时变更其农村或城市户口,允许自由流动,任何城市不得以任何借口不让农村人口在城市落户籍.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12-25
至于东西部城市应大至一样,实际上镇本就是小城市的别名,西部城市大中城市少,但是不能以此就把本是一个乡镇级的小城市用一个县级去管,这无疑是增大管理成本的.同时我国人口多,也不可能象西方国家一样只少数城市就可容纳大部分国人的,把城市或已具城市邹形的镇单列,正是为了城市的快速发展.西部虽说落后,但有了固定发展的城市,相信其城市发展比现在应快得多.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12-25
引用第4楼邱龙战于2007-12-25 16:53发表的  :
取消城市与农村人口差别,农村人口可随时变更其农村或城市户口,允许自由流动,任何城市不得以任何借口不让农村人口在城市落户籍.

        那就成了好大喜功的虚假城市化,农民一步就蹬天了,那么城市里怎么会有特殊群体---被歧视的农民工呢?户籍不是问题,问题是农民在城里是否享有与城里人一样的居住用房、受教育条件等市民待遇,以前很多城市虽然在户籍上承认进成农民,但是实际上农民们还是住在乡下,在城里也只是失业半失业状态,工资水准就更别提了。再说,不要畸形城市化,会加重住房、失业、交通情况的紧张。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12-25
我的设想:城市分为市----------区----------镇三种五级;
其中都为连续建成区人口80万以上的狭域特大城市,下可分区(每区的人口在20万左右),区为副县级。但不能辖县。(人口超过150万可设为副省级),人口超500万的可以是省级,辖区为县级
市为连续建成区人口20--80万的狭域大城市,与县平级,不分区,下辖街道。
区为连续建成区人口在10---20万的小城市,副县级;镇为建成区人口在1---5万的狭域大集市,乡级。
这样,其首长叫市长,区长,镇长,比较合乎传统的叫法,既有市管区,又有县管区,区辖人口小于县(同区域),级别也小于,省的老撤县设区
日联冬夏,雪梦罗浮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12-25
城乡分离,两个政府平级,不好。
增加了行政成本,有的事还不好办,如城乡统筹谁来管呀?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1-29
三级市制与三级政区
全国分为天津.上海.武汉.重庆(缩小范围).深港(深圳和香港)五直辖市(改为都)和北京都(包括承德.张家口.唐山等).43个省,保留民族自治州,拆掉地级市,实行省(自治省.直辖都)县(自治县.市.府.区)直辖,县下设镇.城.乡.应新增省为:齐齐哈尔.通辽.汕头.阜阳.襄樊.宜昌.张掖.阿克苏.湛江.桂林.徐州.青岛.达州.宜宾.大理
49个省级单位.澳门未来与珠海合并.
都和省下可设府.市.县.区,自治省下可设自治州,府.市.县.区。自治州为民族地区,下可设市,县。府为城市人口100万以上特大城市,下可分区,但不辖县。市为城市人口20到100万城市,不分区。县按照400人/平方公里地区以1500平方公理为一县,200-400人/平方公里地区按2500平方公理为一县。100-200人/平方公里地区按3500平方公理为一县。其余地区根据需要而定。区为城市分区,一般人口应不少于40万。市,区下分为城,镇,乡。城为城市人口5万以上的小城市,镇为街道人口10000人以上的乡级镇,镇乡总人口400人/平方公里地区应不少于3万人。平原地区最好每个乡镇人口达到5万。人口少的地区至少1万人。府市城都建为适宜市。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05-24
三级四级混合制的管理模式更符合中国实际情况
三级四级混合制的管理模式更符合中国实际情况
1.将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统称为省,自治省,特别省,并适当新增一些省,以50个省级单位为合适.每个省大约管40-50个县级机构.
2.省下设都(中心城市城区人口100万以上,可分人口10-20万的乡级区,但不管县,面积2000-4000平方公里),府(中心城市城区人口30万以上,也不管县,面积2000平方公里左右),县(一般人口在60万人以上,特别是人口密度大地区人口应在100万左右;或虽人口不足60万,但面积已达5000平方公里及以上).对藏区,维区,蒙区人口太多地区,不设有实权的地级市,但可保留省派出机构地区,以方便百姓办事,节约行政成本,也就是虚四级制),
3.都若是省城,则省政府直管,不再设城市政府.部分都的飞区,应还原为县或府,都府都为广域城市型县级单位.都下设乡级区(下不设街道,直接设村级社区).广域市(中心城市以外的其它人口在7-20万的城市设为乡级市),镇(中心城区人口1-7万的小城市设广域镇),乡(人口一般应在3万以上,但边远地区人口稀少,可酌情设置).府的设置一样,县的设置只是少区,其余一样.一个省级机构中可有多个都或府,同平县级机构可有多个市.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5-26
我的设想是:

省恢复为中央派出机构,代表中央监督地方,需要合并部分

地级市改组为州,为高级地方自治体
其下分设县,为州政府派出机构

市镇为基层自治政府

各级政府在市镇设联合服务中心,办理行政事务

将各种行政执法机构合并,在州设联合行政执法总队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05-26
省以下的设置有些混乱。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05-27
都府下属结构一样,为何要分两种,为了和日本看齐?
你的结构如下图吧
省┬都┬区
├市
├镇
└乡
├府┬区
├市
├镇
└乡
└县┬市
┄┄┄├镇
┄┄┄└乡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05-29
又引入了都、府,有些混乱了。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8-05-30
東七區之夢
你说的正确,但都府人口经济面积不同,发展不一样,前都发展较好,是以后都市区发展地区,府只是发展一般地区,是都的扩展地,县是落后地区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8-05-30
坚决反对用通名区分先进与落后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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