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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省县直辖,缩地扩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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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1-13
如标题。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1-13
不太明白,说清楚点好吗
日联冬夏,雪梦罗浮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1-13
最近几篇帖我一直建议缩编地级市扩充省,出发点是省县直辖,地级市缩编,缩编富余人员可以一部分补充省由于直辖县而需增的编制。这里说的扩省并非扩大省域,而是编制扩充。现行省划可以保持原状或做微调。这个想法基于两点,一来地级市本来一部份编制就是省的,是原来地区作为省派出机构所拥有的编制;二来这样缩编地级市遇到的阻力会小很多。

这想法评论的人不多,不知是方案本身无趣,还是因为它有违精兵简政,人人都喊精简,而我不合时宜要扩省(编制上)?我评/提方案想法的出发点是有利,可行,一个方案先看它是否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再看它是否能有可行的执行方法,除此之外一切都是空谈。我认为先理清区划架构,扁平层级,提高效率,在此过程中有可能要增加编制(更可能是人员不增加,但一部分人级别提高),然后严格控制编制级别,建立可上可下机制,有那么一代人的时间,精兵简政可能成为现实。

另有一贴,谈三级架构: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38499 。 本人是新手,望不吝赐教。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1-13
持这种观点的人很多,关键是设多少省合适。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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