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仙峰俊俏于14/2,2008 20:00发表的 :
户籍制度必须改革了!
保留户口簿作为界定家庭关系的证明文件这一职能,剥离其他职能。
并将户作为一种免予登记的基础性法人。
这样做,对于社会福利的安排、理顺家庭经济关系、继承和延续等,都是有益的。
户口簿内登记事项
1、家庭编号
2、夫的基本信息和身份证号
3、妻的基本信息和身份证号
4、子女的基本信息和身份证号或小家庭编号
男女正式结婚的同时,编入新的家庭编号(俗称成家)
同时,
a.男方父母家户口簿内,相应的身份证号变成小家庭号;女方父母家户口簿,相应栏位清除(俗称嫁入到男方家)
b.男方父母家户口簿内,相应栏位清除;女方父母家户口簿内,相应的身份证号,变成小家庭号(俗称入赘到女方家)
c.男女双方父母家户口簿内,相应栏位均清除。
将子女的身份证号或小家庭号从户口中清除(俗称分家)
将A家庭未成年的子女的身份证号,转移到B家庭子女栏位(俗称过继)。
相关活动
1、地契、房契等明显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可以以家庭身份所有,减少过户的程序。
2、家庭共同投资,可以以家庭身份行使投资人角色,所有权更加明晰。
3、以家庭为单位,制定社会福利政策,更加人性、合理
4、以户口簿为证明文件,可以减少继承时的争议和诉讼。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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