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倾向于思路二,将县与地级市改为平级。这样就成了省-->县-->乡非常清晰顺畅的三级体制。
原有的县级市改为县辖市。规模小的地级市可撤消市辖区直接管街道。
而规模大的地级市(包括省会市),在市与街道之间设副市级的区,区比市低半级,比街高半级。这是在现行政治体制之下化解大城市管理幅度过大的一个模式。
以后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自治型政府,
那么这个中间的区就可以撤消。所有的市都直接管街道,街道可改名为区。
也就是如下:
省级:省 自治省 直辖市
县级:县 自治县 省辖市
乡级:乡 民族乡 镇(县辖市)
未来中国的城市应该是以省辖和县辖两级为主。直辖市只是少数特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