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省、县、乡三级体系。
2、梳理市的属性,市只分为部级的直辖市和县级的市:
(1)直辖市定义与都市区或城市群,必须是经济发达、区域经济、区位中心的区域,主要目标在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可以在全国省市区整合调整中增设直辖市。
(2)县级的市由区域小,经济发达的地级市整合而成,目标为建设成为省辖县后发展城市化水平高、经济发达、区域经济、交通的中心城市,发挥其对周边一定范围的带动、辐射作用。
例如:1、淮南市、马鞍山市、铜陵市,本身地域小,可以撤销辖县、辖区,市直辖乡镇。
2、常州市金坛、溧阳,无锡市宜兴、江阴改由省辖,常州、无锡除金溧宜江以外区域分别整合为市(县级)。
3、上述县级的市可以拥有与原地级市同等的权限,在改革的初期,作为减小阻力的考虑,可以将部分市的领导高配为地厅级,较大的镇、街道领导高配为县处级。
4、“区”只存在于直辖市的具备规模的卫星城已经专门的机构如:林区,生态保护区等。
县
省/特别省----- ----乡、镇、街道
市(县级)
县
直辖市 ----- ----乡、镇、街道
区(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