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城"中的地级市和直辖市所包涵的范围,是否以区为限?是否包括县和县级市?还是指传统意义上该城地方文化所影响到的区域,而不能严格遵循现行政区?
2.如果地级市和直辖市"名城"的涵盖范围明确到区县的话,是否会因为政区变动(如:县改市或县改区),而有必要对"名城"目录进行调整?
2."名村"中,有的是镇党政机关所在村(如: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美岱召村),其范围比较容易理解;而"名镇"却只限定为镇(如:大邑县安仁镇).那么"名镇"是指该镇全部,还是仅指镇党政驻地所在的村?(在一些省的农村地区,乡\镇只指成片的行政区域,其党政驻地必定为村,大多数情况下乡镇和驻村同名,不知道全国是否都是如此)
3.如果"名镇"是指该镇全部的话,是否还应该公布"名乡"目录?否则便不能涵盖所有具备文化遗产价值的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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