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5]12号)批复洪雅县撤销新庙、符场、金釜、联合、柳新、天宫、赵河、吴河、张村9个乡和槽渔滩镇,扩大8个镇的行政区域: 将原新庙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洪川镇。洪川镇人民政府驻洪川。 将原符场、金釜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余坪镇。余坪镇人民政府驻余坪。 将原柳新、天宫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东岳镇。东岳镇人民政府驻东岳场。 将原赵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柳江镇。柳江镇人民政府驻柳江场。 将原吴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高庙镇。高庙镇人民政府驻高庙。 将原张村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瓦屋山镇。瓦屋山镇人民政府驻吴庄。 将原联合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中保镇。中保镇人民政府驻中保。 将原槽渔滩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罗坝镇。罗坝镇更名为槽渔滩镇。槽渔滩镇人民政府驻罗坝。
5月12日,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洪雅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眉府函[2005]29号)批复内容基本与川府民政[2005]12号相同,不同的是:将原新庙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洪川镇。洪川镇人民政府驻洪川,同时增挂洪川街道办事处牌子。
www.xzqh.org 2005年,洪雅县辖11个镇(洪川、止戈、三宝、余坪、槽渔滩、中保、东岳、花溪、柳江、高庙、瓦屋山)、4个乡(中山、将军、汉王、桃源)。
2005年4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5]14号)批复丹棱县撤销唐河、何场、中隆、王场、仁兴5个乡,扩大4个镇的行政区域: 将原唐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丹棱镇。丹棱镇人民政府驻滨河南路129号。 将原何场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杨场镇。杨场镇人民政府驻杨场场。 将原中隆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双桥镇。双桥镇人民政府驻双桥场。 将原王场、仁兴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张场镇。张场镇人民政府驻张场场。
5月12日,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丹棱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眉府函[2005]30号)。 2005年末,丹棱县辖5个镇(丹棱、杨场、仁美、双桥、张场)、2个乡(石桥、顺龙)。
2005年4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5]10号)批复:
一、原由广元市及苍溪县认可和批准的东溪、文昌、歧坪、元坝、五龙、龙山、三川、东青、城郊9个办事处应予以撤销。
二、苍溪县撤销五里、六槐、寨山、马桑、茶店、伏公、两河、天观、店子、张王、金壁、南阳、万安、烟峰、文林、土鲤、田菜、双石、双田、白岩、鞍子、金斗、柏杨等23个乡和江南、王渡2个镇。
三、苍溪县扩大18个乡镇的行政区域。
将原江南镇和六槐、茶店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陵江镇。陵江镇人民政府驻烟丛寺。
将原王渡镇和五里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云峰镇。云峰镇人民政府驻烟峰楼。
将原寨山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东青镇。东青镇人民政府驻东青场。
将原两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龙王镇。龙王镇人民政府驻龙王场。
将原马桑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白桥镇。白桥镇人民政府驻白桥坝。
将原天观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三川镇。三川镇人民政府驻三川寺。
将原店子、张王、金壁3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元坝镇。元坝镇人民政府驻元坝场。
将原南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歧坪镇。歧坪镇人民政府驻歧坪场。
将原万安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白驿镇。白驿镇人民政府驻白庙场。
将原土鲤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漓江镇。漓江镇人民政府驻漓江场。
将原田菜、双田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东溪镇。东溪镇人民政府驻东溪场。
将原双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高坡镇。高坡镇人民政府驻高坡场。
将原白岩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文昌镇。文昌镇人民政府驻文昌场。
将原文林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岳东镇。岳东镇人民政府驻岳东场。
将原鞍子、金斗、柏杨3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龙山镇。龙山镇人民政府驻龙山场。
将原白鹤乡柳池村第四、五、六村民小组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石门乡。石门乡人民政府驻石门场。
将原伏公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白鹤乡。白鹤乡人民政府驻白鹤铺。
将原烟峰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月山乡。月山乡人民政府驻姚家坪。
2005年7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5]21号)批准:同意新都区将斑竹园镇的回南、檀木2村和龙桥镇的瑞云、笔架2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繁镇管辖。
2005年7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5]24号)批准:同意康定县撤销榆林乡建制,其所属行政区域整建制并入炉城镇。
2005年7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5]26号)批准:同意什邡市两路口镇更名为马祖镇。
2005年9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5]32号)批准:同意丹巴县中路乡更名为东女谷乡。
2005年4月20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5]6号)批准,同意宣汉县撤销昆池镇,将原昆池镇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南坝镇,南坝镇人民政府驻南坝圣墩东路。
2005年9月28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5]33号)批准,同意宣汉县龙泉等4个乡建为土家族乡:将原龙泉乡改建为龙泉土家族乡,辖原龙泉乡所属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河口;将原渡口乡改建为渡口土家族乡,辖原渡口乡所属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青龙场;将原三墩乡改建为三墩土家族乡,辖原三墩乡所属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三墩坡;将原漆树乡改建为漆树土家族乡,辖原漆树乡所属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老厂。
2006年4月14日,民政部(民函[2006]108号):同意将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富林镇迁至市荣乡。
2006年1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2号)批准:同意江油市撤销北城乡建制,将原北城乡的龙井、兴隆、云顶3个村和白石村的第五、六、七、八村民小组所属的行政区域划归永胜镇管辖,将原北城乡的白衣、柳林、代东、大坪、观雾、小河6个村和白石村的第三村民小组所属的行政区域划归武都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