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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从乡镇开始重新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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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0-01-26
Re:回 22楼(youyuan) 的帖子
引用第23楼天地人和于2010-01-26 13:48发表的 回 22楼(youyuan) 的帖子 :
“在里下河水网地区,人都是沿河而居的,没有明显的自然村的问题。”
多谢您提供的信息。
以阜宁的实例分析,阜宁农村没有明显的聚落,而且村的合并很简单,“合而不聚”规模可任意大,那么“村社”这个概念是否也不很明显呢?
看来阜宁农村还真是很有特点,不知是否能有很大的代表面和广泛的指导意义呢?
.......


你说的中心镇的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果指的是国省意义上的中心镇,那么阜宁一共两个国家级中心镇,阜城镇和益林镇,阜城镇镇区人口估计在15W以上,益林镇区人口估计在5W以上,而一般的镇,比如合利这样的保守说在8K以上,合利镇是最小的镇之一了,镇区人口据说已经过万。

对于村的问题,除非有明显的庄子性质的村以外,比如像里下河网地区这样不聚居的,或者是全国大部分地方小聚居的行政村的规模扩大都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0-01-26
对村庄形态的理解,建议看google地图中的卫星图,放大以后就可以明显的看出村庄的聚居形态了。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0-01-26
另外我还想说一句的是,随着行政村的合并,行政村的经济管理能力提高了,但也更像过去的小乡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实行整个行政村的全民自治其实并不好使的,非要这样的结果只能是无治。就拿阜宁来说现在的行政村的规模不过是过去两个村并成一个,其实还是很小的,但全民自治,甚至连选举都流于形式了。

所以我认为行政村也应该三级行政的:第一级为组,这个是涉及到产权和统计意义的,现在已经不可能为每个组设立单独的组长了,但是因为历史原因等,这一级作为产权、统计区、选区仍然应该予以保留。第二级为自然村,虽然里下河网地区,人民看似散聚,但仍然由地区邻近,鸡犬之声相闻,而形成了一个个的自然聚落,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自然村,一般一个自然村由4个以下小组组成,由1-2名村委委员兼管,实行全体村民自治的制度,这一级完全是作为管理区存在的。最后一级才是行政村。

我们算一下规模的问题,现在一般1个组30余户100人左右,如果平均3组为一自然村,那么自然村的规模为300人,20自然村为一行政村,行政村的规模就是6K人,整个幅度还是比较合适的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0-01-26
“那么自然村的规模为300人,20自然村为一行政村,行政村的规模就是6K人,”

不知您设计合并这么大的行政村是否有具体依据和现实需求,感觉操作起来还是会有难度,而且在最下层来说幅度还是较大。
不知里下河地区现在较大的行政村有多大规模。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0-01-26
个人认为,在现实操作层面,不太可能具体而微,在村的规模与合并问题上,还是顺其自然,不要为合并而合并。
我们的主要切入点还是应该在乡与镇的定位层面,从区域与聚落分制来考虑设计。
对于乡,其是否应定位于最底层的区域政府建制,其功能和层级幅度应如何设计。个人认为,乡应简实下移,逐步合并乡村职能。
对于镇,其应定位于县以下初具城市化形态发展较快的较大的聚落(即为实际意义的县辖市,乡级)实行自治。其应该能为周边区域的乡村提供较完善的服务,设镇标准应该有较高起点。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0-01-29
如果不能从国家到村组户通盘考虑,那样做的结果很多时候只是名字上无谓的争论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0-03-05
级数越多,管理也相对来说越难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0-03-13
引用第31楼kk的传说于2010-03-05 14:33发表的  :
级数越多,管理也相对来说越难

级数多少或虚实定位有其客观发展基础,从乡镇开始重新思考确有必要。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0-06-18
引用第17楼youyuan于2010-01-22 20:25发表的  :
不知道你说的小乡制是多小的乡,事实证明东部地区2w人口20村左右的乡是不能发挥乡村联动的作用的,那么只能是5-6K人口5-6村规模的乡才能发挥这种整体优势,而5-6K人口在苏州社区就是这么大的规模,在南通的很多地方村就是这样的规模。以前乡镇所辖片区也正好是这样的规模。另外我们粗略的估计一下一个东部县要分多少乡呢,以我的家乡阜宁为例105万人口,那么就要分成175乡,试问一个县如何管辖,转而要以30乡为一个区,那么就要6个区左右,不好意思的是这个数值刚好是未来合并乡镇所要达到的数值(据传阜宁将要合并到五六个乡镇)。如此还不明白现在是在干什么的话,我就实在无语了


以后就可以撒了县,由地级市直管了。
市------区、镇-------街道、村
大多数人想要改造这个世界,但却罕有人改造自己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0-08-15
回 楼主(yoyoky) 的帖子
一点补充:
     目前的大乡大镇经济较发达,人口较多具备提供完善公共职能的建议直接升县级行政区划,叫地级市(“府”地级)与县(县级)行政平级(县或者副县级)------省直辖。
     其它才按楼主方案,有利于培育层次化城镇体系,有利于发挥大乡大镇的潜力与经济发展。
     一般来说,城镇人口在30000以上的乡镇市可以考虑省直辖,给予县或者副县级待遇,10000—30000的考虑设市(县辖市),3000-1000考虑设镇,1000以下设乡/村(合并村)。
一级政区:中央(大区)-----全国9-12个;
二级政区:省,都市省--------全国90-120个;
三级政区:府,县,郡--------全国约10000个,平均每省100个左右,
为最基层政府。
基层“地方自治体”:乡镇市,数量约20-30万个,基本按“天然的联合体”原则设置,下面为村居“社区自治体”。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0-08-15
楼上的想法和我相同,就是方案之间存在很大差不开。
第一层政区:虚化由中央派出机构组成的大区,11-13个。
第二层政区:区域地方政府,面积2--4万左右,人口近千万,全国通过地市州合并设置,150到200个左右。
第三层政区,由两个部分组成: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通过普设自治的市镇来实现基层治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维持现在的县级政府,但同时设置由第二层政区管辖的县级市(切块建市),县市平等。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0-08-15
回 楼主(yoyoky) 的帖子
一点补充:
     目前的大乡大镇经济较发达,人口较多具备提供完善公共职能的建议直接升县级行政区划,叫地级市(“府”地级)与县(县级)行政平级(县或者副县级)------省直辖。
     其它才按楼主方案,有利于培育层次化城镇体系,有利于发挥大乡大镇的潜力与经济发展。
     一般来说,城镇人口在30000以上的乡镇市可以考虑省直辖,给予县或者副县级待遇,10000—30000的考虑设市(县辖市),3000-1000考虑设镇,1000以下设乡/村(合并村)。
一级政区:中央(大区)-----全国9-12个;
二级政区:省,都市省--------全国90-120个;
三级政区:府,县,郡--------全国约10000个,平均每省100个左右,
为最基层政府。
基层“地方自治体”:乡镇市,数量约20-30万个,基本按“天然的联合体”原则设置,下面为村居“社区自治体”。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0-10-02
基层政府到县,那么县的人口最多10-20万人!区和县同级大概20-30万人!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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