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统筹城乡发展
按照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提高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水平。
切实加强统筹城乡的规划布局,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城乡示范区,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建立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城乡规划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合理划定功能分区,明确具体功能定位,改变城乡居民区与工业、农业区交相混杂的状况,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按照一体化的要求,统筹编制城乡规划,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改造城中村、拆除空心村、合并小型村,加快推进城乡新社区建设。加强城乡非农产业空间布局的统一规划,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探索城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新机制,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规划制定的公开性、透明性和群众参与度,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法制化进程。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水平,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等级和标准,健全农村公路管护机制,完善农村路网体系,加快农村出行公交化步伐,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方便快捷的公交客运网络。加快农村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城市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健全城乡连锁经营体系。推进建设农村清洁、经济的能源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统一供电网络,推广农村沼气、生物质清洁燃料、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实现农村居民普遍用上清洁经济能源目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建设农村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实现农村废弃物和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统筹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把社会事业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以常住人口为目标人群的公共服务体系,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把农村教师准入关,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提高农村教育师资水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培训。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条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建立制度相对统一、待遇标准有别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灾民和孤儿救助政策,全面提高社会福利整体水平。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社区和乡村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水平。
(四)建立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新机制。
建立健全财政、金融等支农政策体系,完善城乡对口支援机制,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新机制。完善财政支农保障机制,实现各级财政支农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调整政府投资、土地出让收益和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使用结构,大幅度提高用于“三农”的比例。加快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新型金融机构(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金融机构,推进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支持开展水稻、生猪、渔业、森林保险。到2020年建成资本充足、运行安全、功能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强城市对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的对口支援,增强城市对农村、二三产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
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优化珠江三角洲地区空间布局, 以广州、深圳为中心,以珠江口东岸、西岸为重点,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带动环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发展,形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地区优势充分发挥的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广州市要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优势,增强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功能分区和产业布局,建成珠江三角洲地区一小时城市圈的核心。优先发展高端服务业,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强化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强化广州佛山同城效应,携领珠江三角洲地区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联系紧密的城市群。将广州建设成为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建成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大都市。深圳市要继续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试验田和示范区作用,增强科技研发、高端服务功能,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地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
(二)优化珠江口东岸地区功能布局。
以深圳市为核心,以东莞、惠州市为节点的珠江口东岸地区,要优化人口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促进要素集聚和集约化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面向世界大力推进国际化,面向全国以服务创造发展的新空间,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着力建设深圳通讯设备、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加快东莞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建设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积极培育惠州临港基础产业,建设石化产业基地。珠江口东岸地区要加快发展电子信息高端产品制造业,打造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大力发展金融、商务会展、物流、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区域服务和创新中心。
(三)提升珠江口西岸地区发展水平。
以珠海市为核心,以佛山、江门、中山、肇庆市为节点的珠江口西岸地区,要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增强要素集聚和生产服务功能,优化城镇体系和产业布局。珠海要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区位优势,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增强高端要素聚集发展功能和创新发展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发展带动能力,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生态文明的新特区,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市。加快建设珠海高栏港工业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航空产业园区和国际商务休闲旅游度假区。重点发展佛山机械装备、新型平板显示产业集聚区和金融服务区,中山临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和健康产业基地,江门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区,肇庆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集聚区。珠江口西岸地区要规模化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打造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四)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
珠江三角洲地区九市要打破行政体制障碍,遵循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创新合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要制定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规划。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一体化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建立有关城市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之间及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合作机制。以广州佛山同城化为示范,以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为切入点, 积极稳妥地构建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一体化发展格局,提升整体竞争力。推进城市规划一体化,优化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空间结构布局。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推进高速公路电子联网收费,撤除普通公路收费站,减少高速公路收费站,建立统一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形成统一的天然气输送网络和成品油管道网络,实现区域内油、气、电同网同价。统筹规划信息基础网络,统一信息交换标准和规范,共建共享公共信息数据库。统筹跨行政区的产业发展规划,构建错位发展、互补互促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协同构建区域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实现区内空气和水污染联防联治。加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协作,推进区域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2年,基本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初步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到2020年,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带动环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发展。
环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指粤东、粤西、粤北及周边省、区的相邻地区。要充分发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辐射、服务和带动功能,促进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形成梯度发展、分工合理的多层次产业群和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产业协作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港口运输系统,形成贯通珠江三角洲地区、连接周边地区的高速公路、铁路通道。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梯度转移。加快建设粤东、粤西地区石化、钢铁、船舶制造、能源生产基地,形成沿海重化产业带,培育粤北地区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配套基地。健全珠江三角洲地区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挂钩帮扶机制,创新帮扶方式,促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重点扶持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的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形成产业集群,在有条件的产业转移园区设立封闭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加快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扩大区域中心城市规模,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