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地处豫西南豫、鄂、陕三省交界地带,素有“三省雄关”、“豫西南门户”之称。全市总面积2300平方公里,人口153万,是一个农业大县。2007年财政收入3.2亿元,2008年财政收入3.7566亿元。
2004年,河南省政府推行邓州等5个县市的“强县扩权”政策。2006年,进一步扩大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外,省辖市的其他管理权限一律下放到试点县(市)。
扩权以来,邓州市可以直接向省发改委申报项目,涉及农林水、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农村道路、公检法司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到位资金也逐年增加。
邓州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周继红介绍,扩权以后,邓州干线公路养护经费直接由省财政拨付,业务报表也直接上报省公路局极为便利。
“以前每个月向南阳要600万元,还得需要南阳向省里打报告,等上几天。现在每个月省财政直接向我们调拨3000万元资金,绕过南阳这一层,非常顺畅。”邓州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任飞介绍。
任飞介绍,近几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很大,邓州市受益颇丰。“邓州成为扩权县以来,获批项目比一般县多,相应的项目资金就多。”
近年来,中央和省级政府为了推动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大了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其中部分项目配套资金需要省、市、县三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承担。但扩权以后,一方面,多数省辖市认为扩权县(市)财政体制已经上划,对应承担的配套资金不再安排;另一方面,由于资金配给比例依然按照“三级负担”的原则,造成了原来应由省辖市配套的部分项目资金安排落空,给扩权县(市)的发展造成很大制约。
任飞介绍,按照规定,邓州每年应该从南阳获得的配套资金包括: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新农合、农村安全饮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社保资金、新农村建设、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等。但是除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新农合的资金外,其余资金没有到位。
任飞告诉记者,成为扩权县以来,南阳配套资金的缺口每年3000万~4000万元,2007年甚至超过了4000万元。最终邓州市通过省里的转移支付资金,弥补了这些缺口。
在得不到应有的财政支付的同时,邓州还得额外向南阳“缴费”。邓州市一位人士介绍,在失业保险金的管理方面,仍存在省、市双重管理现象,扩权后,该市应纳入省级直接管理的失业保险金,在省劳动厅收取5%的调剂金后,省辖市依然向邓州市收取20%的失业保险调剂金,金额达97万元。
针对扩权后省辖市对扩权县(市)支持力度减弱的问题,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吴海峰提出的解决之道是,彻底取消市级资金配套机制,将由省辖市配套的资金全额由省级财政直接划拨给扩权县(市)或从转移支付中弥补,从根本上解决部分配套资金悬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