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说每县都要设市,设市是要有一定标准的.诚然中国的县我没去过几个,即使去过也不敢妄谈有多了解.但是就我所见袁中金等人所做全国17省1663个中心镇的规模研究,建设部县下设市研究课题的部分成果,以及部分省市的城镇化报告,对中国县域城镇化还算有个总体的认识.
市县分治曾经是中国市制的方向,但是近百年实践发展的结果却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广域市甚至泛域市,这是值得反思的.市县分治是国际惯例,但是并不是非分治不可,相反还有市县合并的,今年来台湾也有县市合并的迹象.中国的县市分治其实是个半吊子,从清末市制诞生时,就是城厢和人口5万设市,是行政市而非自治市,也就是市同乡一样是上一级的分治区.这与自治市是有本质区别的,自治市是建立在自治宪章基础上的自治体,因此它可以也应该与县分治,如果不分治就谈不上自治了.但这种自治与管治有时是交叉的,是另一种分治,比如美国,县作为州的分治区是覆盖全境的,自治市则是另一个系统,市县互不隶属,同辖于州.
中外市制有别,有的东西是照搬不了的.中国之前的城乡分治其实和西方的城乡分治还是有区别的,是一种计划经济思维的产物,分治的县往往是作为郊县为城市提供粮食和副食品等,并严格控制人口向城市流动.在较大的市,则普遍设立了郊区,还是这个思路,不是城乡分治,而是城乡分割.后来的市管县正是针对这一弊端.中国有条件设市的主要都是县城镇,可以说是集一县之力建成的,一下子分治,县市分治就意味着从县域挖出了核心,新县往往都面临财政紧张,还面临市县同名的尴尬, 现在的市管乡镇正是为了避免这些问题,最早的像吴兴分治出湖州市,很快就把吴兴并入湖州,开了市关乡镇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