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行政单位。
1)大区
新中国成立后一度使用,后被废除,位于省级之上。
2)省
始于元朝,原意为行中书省。元初,由于路过多,为加强中央集权,之后开始设立行省,位于路之上。明朝作为承宣布政使司的俗称,清朝至今沿用省作为一级行政区。
3)道|路
道
原为监察区划,汉代作为少数民族行政区划,相当于县级。唐代开始作为一级行政区并广泛使用,位于州之上。后来由于道监察区域过大,巡察不易,开始增道。随着道行政区划的增多,行政级别逐渐降低。清朝为负责地方专门事务的行政区划,民国为二级行政区划,已经只相当于今天的地级了。
路
和道一样,原为监察区划,宋朝汲取了唐朝藩镇割据的教训,一级行政区划改为路,位于州府之上。后来和道一样的原因,增设路。元初,由于路过多,为加强中央集权,之后开始设立行省。路成为行省和县之间设置的二级区划。
4)州
原为监察区划,汉为加强中央集权,创部刺史制,将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东汉时,州已成为一级行政区划,形成州、郡、县三级制。隋时为郡县二级制。唐又改郡为州,同时大量增加州行政单位。由于州过多,为加强中央集权,之后开始设立道,位于州之上。
5)郡|府
郡
中国行政区划单位之一。始见于战国时期。秦统一天下设三十六郡,后增加郡。东汉起,郡成为州的二级行政单位,介于州、县之间。隋朝废郡,以县直隶于州,旋复为郡县二级制。唐初又改郡为州。郡在大朝代未有使用过。
府
原为陪都,后为区域行政单位,详细见市镇行政单位中的介绍。
6)县
地方行政区划名称。“县”作为行政区划名称始于春秋时期。春秋时期,最初设置在边疆之地,当时的秦、晋、魏等诸侯大国把新兼并的地方设置为县;到了春秋后期各国才把县制推广到内地,渐渐地在边疆之地设郡,郡的面积比县大,但是地广人稀,所以地位要比县低。战国时期,边疆逐渐繁荣起来才在郡下设县,逐渐产生郡、县两级制。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秦王朝后,确立郡、县二级制,全国分为36郡,郡下设县。一直沿用至今,未曾改变过。
7)乡
县以下的农村行政区域,相当于现在的乡镇级别。
8)亭
乡以下的农村行政区域,后来也有个别朝代使用都作为乡以下的行政单位,地位介于乡和村之间。
9)村
最低的行政单位。分为行政村和自然村。自然村为居民点,不属于行政区划的单位。
附加:
国|邑
汉代及以前为诸侯封地,有的地位和郡相当,有的地位和县相当。
二、市镇行政单位
1)京
天子的所在地,首都。废除分封制后,逐渐和和都混用,皆为首都。
2)都
诸侯的所在地,诸侯国的国都。废除分封制后,逐渐和和都混用,皆为首都。
3)府
原义陪都,唐朝开始设立。后逐渐滥用,成为二级区域行政单位和二级行政单位驻地的市镇行政单位。
4)隅
县属的普通市镇,县行政单位驻地。相当于现在的城关镇、县城。现在单位名称逐渐为市、镇所取代。
5)市|镇
市
原义为县属以商业为主的市镇。现在该单位已被混用。现在表示相当于省级的直辖市、相当于地级的地级市、相当于县级的县级市和相当于乡级的县辖市(台湾仍有使用)。
镇
原义为县属以军事为主的市镇。现在该单位已和乡混用,作为区域行政单位。
6)坊
市镇下的行政单位,相当于今天的街道。
7)里
坊下的行政单位,相当于今天的居民委员会。
后记
通过研究古代行政区划,个人认为今天的行政区划仍有诸多不合理之处。
1)地区、区等泛用的词汇被用到行政区划单位中,可能会造成歧义。
2)区域行政单位和市镇行政单位模糊。如XX州原指的是一个区域名,并不光光指城市名。例如苏州是指一个地区单位,而不是一个城市名字。苏州的城市名字应是平江或者金阊。
3)很多行政区划不合历史人文,例如吴语区的苏锡常被划在以江淮官话为主的江苏省,而闽语区的苍南县却被划在以吴语为主的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