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马县的历史沿革
上世纪的四五十年代,山东半岛南部,曾经有过一个县级的行政区域——藏马县。藏马县是以其境内的藏马山而得名,县治所在地就是今天山东省胶南市南部重镇泊里。
藏马县的前身是中国共产党建制的诸城第五区。抗战后期,整个山东的形势错综复杂,有我八路军新四军的胶东半岛、沂蒙山区根据地和苏北根据地,还有青岛、胶州、日照等日伪及国民党军队盘踞的地方,几方势力犬牙交错。如果我军控制了泊里地区,向北可以连通胶东半岛,向南可以联系苏北,向西可以贯通沂蒙山区。拥有了出海口,则便于海上的对外联络和物资出入,也就是说,控制了这个地区就掌握了山东东南地区的战争主动权。
1944年7月,我山东军区发起讨伐伪滨海警备军李永平部的“讨李战役”。战役胜利后的1944年8月,中共滨北地委根据上级指示,决定诸胶边地区组建两个县,以原南部诸城五区为主建立藏马县,治所地为泊里,同时建立藏马县工委,张雨首任县工委书记,于云光首任县长,从此藏马县建制产生。
1944年10月,在粉碎日伪军夏季报复性“扫荡”后,主力部队由诸胶边地区转移到外线作战。为了适应形势需要,中共滨北地委经上级同意,决定将诸胶边县和藏马县合并为诸胶县。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中共滨北地委为了加强新解放区的领导和建设,决定撤销诸胶县,在南部地区恢复藏马县建制。由于八路军主力转移外线作战,泊里被敌伪军占领,恢复的藏马县委、县政府设在丁家大村(今大村镇驻地),辛光宇任县委书记,于云光任县长。因为藏马县在1944年建立后两个月就被合并,又在十个月后恢复,中共藏马县委和政府的工作是从此时才正常开展的,因此有些文献将藏马县建制时间记载为1945年8月。
1945年底我军发动的“泊里战役”取得胜利后,县驻地由大村迁至泊里。
1949年,新中国成立,藏马县隶属山东省滨北地区,地域主要包括今胶南市南部的琅琊、泊里、张家楼、大场、海青、理务关、藏南、大村等地区,和诸城市桃林、桃园、石门,五莲县街头、潮河、户部、洪凝等地。
1956年3月,山东省进行了全面的行政区划调整,撤销藏马县,刘书畴、战金林分别为藏马县最后一任县委书记、县长。原藏马县大部区域并入胶南县,少部划给五莲、诸城,藏马县领导机关与胶南县领导机关合并。
至此,藏马作为一个县级建制,走过了11年又7个月的历程。除去1944年10月至1945年7月并入诸胶县的10个月,一共存在了不到11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