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三江垦区
大兴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富锦市境东南部,七星河与挠力河左岸。场部距富锦市政府驻地90公里。原为七星农场于1965年建立的“河南作业区”,1970年扩建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十七团,隶属第六师。生产建设兵团撤销后,1977年3月,改为大兴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
七星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富锦市境东部,福前铁路通过场区。场部距富锦市政府驻地45公里。七星农场,以农场南部的外七星河得名。始建于1954年,为松江省富锦县国营农场第四作业区。1956年,改为黑龙江省地方国营富锦农场,划归省国营农场管理厅领导。同年5月,改为七星农场。1958年划归合江农垦局领导。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三师第二十五团。1969年7月,生产建设兵团新建第六师,改隶第六师领导。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更名为建三江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领导。1978年恢复七星农场原名。下设7个分场,全场总人口2.8万人。
创业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富锦市境东北部,场部距富锦市政府驻地90公里。建于1969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根据屯垦戍边的需要,由国家投资 ,并由第三师抽调人员和机械组建第六十一团,隶属第六师。1969年1月,第一批由3个农场抽调的441人进入“火烧孟”一带(传说,伪满时期姓孟的地主在此种植大烟,因雇工反抗其残酷剥削而烧毁了全部房屋,故称“火烧孟”)伐木建场。同年7月,第二批人员进点,组织开荒生产。到1970年开荒播种达15万亩,场部定在“火烧孟”,并命名“换新天”,意为改天换日之地”。自1969—1972年,进场职工达3800余人,其中新接收安置城市知识青年3051人。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改为创业农场,意为“重创农垦事业”,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
前进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同江市境南部与富锦市交界处,场部距同江市政府驻地46公里。 建于1969年,根据屯垦戍边的需要,由国家投资,于1969年1月由黑龙江生产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更名为前进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建设兵团第二师抽调人员和农机具进入同江市南部开荒建场,命名为第六师第六十团。1976青龙山农场 黑龙江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同江市境南部与富锦市交界处,场部距同江市政府驻地35公里。
青龙山农场 因场部所在地北靠青龙山而得名。1969年由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抽产建设兵团,更名为青龙山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勤得利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同江市境北部,北濒黑龙江,场部距同江市政府驻地60公里。
勤得利农场 以场区内的勤得利河得名。1957年冬,铁道兵农垦局在勤得利地区新建农场,因由铁道兵8506部队组建,故命名为八五六农场。1958年5月,改为国营勤得利农场,隶属合江农垦局。1960年5月,与抚远县合并,改名为抚远农场。1961年12月,“场县分开”,又改为勤得利农场。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三师第二十七团,1969年改隶第六师领导。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农场体制,将第二十七团改为“五星农场”,1978年恢复勤得利农场原名。全场下设3个农业分场,总人口2万余人
洪河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同江市境东南部,场部距同江市政府驻地75公里。以别拉洪河名的后两个字命名。别拉洪河,赫哲语,意为“低洼小河”。1980年初,根据中日双方合作开发洪河农场的协议,以补偿贸易形式建立农场,日方贷款1350万美元,购置先进农机具;中方自1981年11月至1986年4月,向日方供应大豆6万吨,平均每年交大豆1—1.4万吨。农场规划远期规模为100万亩耕地。农场总局从5个管理局所属部分农场选调职工,5月10日洪河农场正式建立。由管理局组织会战,当年开荒26万亩,并播种大豆8000亩。1981年开始大面积生产粮豆。1983年耕地面积达到43.57万亩,占全场总土地面积99.5万亩的43.8%。农场下设9个作业区,1992年末全场总人口3063人。
前哨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抚远县境中部,东临乌苏里江,场部距抚远县城51公里。建于1973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为开发抚远荒原,于1973年7月组建第六师第六十八团,进行大规模开发,并将团部设于寒葱沟公社。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将第六十八团改为“前哨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1992年末全场总人口达1.15万人。 二道河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位于抚远县境南部,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程度最高的谷物农场之一。 二道河农场场区地处抚远三角洲地带,地势低平,土壤肥沃。1984年3月,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国家投资,引进了国外先进的大马力农业机械、水利工程机械和交通、通讯设备,按照“一水、二路、三开荒、四房建”的指导思想,由克山农场负责组建。全场占地面积81万亩。到1985年底,克服重重困难,完成水利任务386万立方米,修筑主干、田间公路112公里,完成房建任务3.5万平方米。今已开垦耕地24万亩,还有可垦荒原17万亩,以生产粮豆为主,1990年种植业人均生产粮豆13.35万公斤。到1992年已累计生产粮豆16万吨,商品率占80%以上。
前锋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位于抚远县西南部,浓江河上游,场部距抚远县城125公里。前锋农场建于1969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根据屯垦戍边的需要,于二抚公路与饶抚公路交叉处开荒建场,建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即第六师反修营,先后隶属第六十团和第二十三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划归建三江农场管理局领导。1977年9月,将原六十团第二十五连、二十三团第六营(4个农业连队)与反修营合并,命名为前锋农场。
红卫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饶河县境西北部与富锦、同江两市交界处,场部距饶河县城75公里。1969年由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负责抽调人员和农机具进入饶河县西北部的菖平屯开荒建场,组建第六师第六十二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改为红卫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1992年末全场总人口9898人。胜利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饶河县境北部,挠力河北岸。场部距饶河县城65公里。
胜利农场 建场时以场部附近的胜利屯得名。原为八五九农场四分场,由铁道兵8509部队所建。1964年3月,东北农垦总局将八五九农场划分为饶河、胜利、八五九3个农场。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将胜利农场编为第三师第二十四团。1969年划归新建立的第六师。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改为胜利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
八五九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饶河县境东北部,场部距饶河县城69公里。以中国人民解放军8509部队的代号命名,1956年10月,以饶河县东安镇为中心,正式建立八五九农场,隶属铁道兵农垦局领导。1958年春,将县属国营农场并入八五九农场。同年12月,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实行“场社合并”,将饶河县4个人民公社全部并入八五九农场,场部由东安镇迁至饶河镇。1962年3月,“场社分开”。1964年3月,东北农垦总局将八五九农场划分为八五九、饶河、胜利3个农场。八五九农场隶属牡丹江农垦局领导。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将八五九农场编为第三师第二十三团。1969年8月,划归新组建的第六师领导。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农场体制,更名为“前卫农场”。1978年3月,恢复八五九农场原名,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
第四节 宝泉岭垦区
新华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位于鹤岗市南部与汤原县交界处,场部距鹤岗市区25里。 其前身为伏尔基河荣军农场,因场部位于新华火车站附近,后改名为新华农场。1949年9月,松江省民政厅荣管处为组织各荣军院校已经康复并且残废较轻的荣誉军人参加生产,由财政拨款建房和购置农机具,在鹤立荣校校长李文奎的带领下,于原鹤立县境内创建鹤立荣军农场,命名为“松江省鹤立荣军机械农场”,安置三等残废军人和慢性病病愈军人800余人。这些荣、病军人大部分来自鹤立、汤原、绥滨、富锦、依兰等荣校。后将鹤立荣军机械农场改为“伏尔基河荣军农场”。1953年初移交松江省农林厅管理,1956年8月改为“伏尔基河机械农场”,隶属黑龙江省农场管理局。1958年11月,实行“场社合并”,更名为“鹤岗人民公社伏尔基河经济区”。1959年3月,改为伏尔基河畜牧场。1965年4月,改为伏尔基河农场,隶属东北农垦总局。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二师第十六团。1976年4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后,恢复农场体制,更名为新华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1992年末全场总人口2.4万人。
宝泉岭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位于萝北县境西南部,场部北距萝北县城30公里,南距鹤岗市22公里。 以地貌特征得名,场部东山脚下有一古泉,细水长流,故得名“宝泉岭”。1949年冬勘察场址,1950年4月,东北军区解放一团开荒建场。1951年10月,东北公营农场管理局统一解放团农场名称,解放一团农场定名为“宝泉岭农场”。1955年6月,划归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领导。1958年4月,划归合江农垦局领导。1963年1月,划归东北农垦总局领导。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二师第十五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宝泉岭农场名称,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1992年末全场总人口2.25万人。
共青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位于萝北县境中部,场部距萝北县城10公里。原名“青年农场”,后改称“向阳农场”,1985年改为“共青农场”。1955年5月,毛泽东主席发表“农村是个广阔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的指示。共青团中央为此向全国广大青年发出“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北京市石景山区青年杨华率先响应,并联合庞淑英等4名青年发出倡仪,组成北京市志愿垦荒队远征北大荒,仅10天时间全市即有2000余人报名,市团委从中遴选60名青年组成先遣队,由杨华任队长。8月30日,垦荒队员乘火车北上,来到黑龙江省萝北县。相继还有哈尔滨、天津等地青年垦荒队抵达萝北。杨华率领的北京青年垦荒队于同年9月3日,在鸭蛋河岸开荒建点。1956年“五四”青年节,为各队命名,建立集体农庄。北京青年垦荒队的新建点,命名为“北京青年集体农庄”,简称“北京庄”。依次为“天津庄”、“哈尔滨庄”等,共8个集体农庄。1958年春,十万转业官兵开进北大荒,以青年集体农庄各庄为基础,扩建新场,改名“青年农场”。1963年1月,为独立核算的农 瘸。?ナ舳?迸┛炎芫致鼙狈?局。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二师第十四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农场体制,改为“向阳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1985年8月,为纪念青年垦荒队开发北大荒30周年,胡耀邦同志亲自为农场题写“共青农场”场名,从此更名为共青农场。
军川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位于萝北县境内南部,场部距萝北县城34公里。 原为萝北农场的两个分场,1959年3月,将萝北农场第八、第九分场合并,成立军川农场,1963年1月改为独立核算的农场。隶属东北农垦总局领导。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二师第十一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军川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1992年末全场总人口1.9万多人。
江滨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位于萝北县境东北部,黑龙江右岸,场部距萝北县城49公里。于1956年建场,因其濒临黑龙江而得名。1956年四五月间,山东青年垦荒队到达萝北县东北部开荒建点,分设开封、新升两个乡。1958年9月,十万转业官兵组建的预备一师、七师在开封、新升乡的基础上组建江滨农场,场部设在“肇兴”,下设4个分场,即:肇兴为一分场,开封为二分场,新升为三分场,三马架为四分场。同年10月,萝北县境内农场全部合并成立萝北农场,下设13个作业区,开封、新升分场分别为十一、十二作业区。翌年,将作业区改为分场。1963年3月,萝北农场改为萝北农垦分局,将十一、十二分场合并为江滨农场,隶属东北农垦总局领导。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二师第十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江滨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1992年全场总人口1.7万人。
普阳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位于萝北、绥滨两县交界的松花江北岸。场部距绥滨县城40公里。 以蒲鸭河的“蒲鸭”谐音命名“普阳农场”,原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十七团,是1971年在汤原农场的基础上组建的。因当时汤原农场仅有耕地10万亩,且与公社土地“插花”,没有发展前途。故确定第十七团从1971年开始,全团人马迁到蒲鸭河地区开荒建立新场,并按照“边搬迁、边建设、边开荒、边发展”的方针,到1973年完成搬迁建点工作,同时开荒11.5万亩。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改为普阳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
绥滨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位于绥滨县境西北部,黑龙江南岸,场部距绥滨县城30公里。1948年由绥滨县创办县营农场,定名“绥滨农场”,1951年9月,划归松江省人民政府领导,改名为松江省机械农场。1955年改隶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二师第九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农场体制,仍称绥滨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
二九○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位于绥滨县境东北部,松花江与黑龙江汇合处。场部距绥滨县城60公里,以农建二师五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第九十七师第二百九十团)部队代号命名。1955年4月,农业建设二师五团从山东调转进入富锦县境内松花江与黑龙江汇合的三角地带,开荒建场。同年10月,中央军委命令农建二师就地集体转业。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尊重五团官兵的意愿,命名为“二九○农场”。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二师第八团。1970年,将二师独立营(原蜿蜒河渔场)划归八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农场体制,同年4月改为“军民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1978年4月,恢复二九○农场原称。农场下设5个分场。1992年末全场总人口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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