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200202
【原刊页号】13~25
【分 类 号】K22
【分 类 名】魏晋南北朝隋唐史
【复印期号】200205
【 标 题】试论唐西州都督府与西州政府的关系
【 作 者】李方
【作者简介】李方,1955年生,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地址:北京市王府井大街东厂胡同1号,邮编100006。
【内容提要】唐朝以史为鉴,竭力避免出现军政合一现象,规定都督府只掌军事不问民政,州政府只管民政不问军事,但实际情况却非常复杂。本文指出,西州都督府实际上与州政府合署办公,并根据大量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对此作了充分论证,对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条件,以及西州与安西都护府的关系、合署办公与一般都督府的关系等问题也进行了研究。
【关 键 词】唐代/都督府/州政府/合署办公
【 正 文】
贞观十四年(640),唐灭高昌设西州(今吐鲁番地区), 西州成为唐经营西域的主要根据地。安西都护府曾设立在此。显庆三年(658),西域形势变化,都护府迁龟兹,西州置都督府。西州都督府成立后,州政府与都督府是什么关系?这是个鲜为人知的问题。一般而言,都督府与州政府的关系是唐史研究的薄弱环节。其中既有材料不足的原因,又有史籍记载混乱的因素。有学者曾涉及安西都护府与西州的关系问题,认为安西都护府退治西州时,西州都督府降格为州政府。(注:王小甫:“安西都护府撤回西州后,西州都督府即改为州,并由都护兼领。”《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3页。刘安志:“安西都护府撤回西州,促使原有的行政建制又得重作调整。西州都督府降格为西州,……永昌元年七月以后,西州改为都督府。”《唐朝西域边防研究》,1999年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第7页。)笔者认为,要想了解安西都护府与西州的关系,必须首先搞清楚西州政府与都督府的关系,而这个问题的澄清,不仅对认识西州军政机构及西州与安西都护府的关系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认识唐前期一般都督府问题也有重要的意义。
一、西州都督府与州政府合署办公的前提
笔者认为,显庆三年(658)后, 西州都督府与州政府是一种合署办公的关系。
所谓合署办公,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承认二者的并存。西州都督府的存在,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无须说明,而西州政府的存在,还需要详细论证。
可以证明西州政府存在的证据,目前所知大约有两点,一是有件钤“西州之印”的文书;一是有刺史、太守等代表西州政府的官员存在。钤“西州之印”的文书,由于有学者考订年代在贞观十四年(640 )至显庆三年(658)之间, (注:参见柳洪亮:《“西州之印”印鉴的发现及相关问题》,《考古与文物》1992年第2期。 )而此时正是安西都护府治西州的时期,尚不能真正说明显庆三年之后西州政府的存在,因此,显庆三年之后西州政府官员存在与否,成为问题的关键。
关于西州政府官员的问题,笔者拟从长官和上佐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关于西州政府的长官。目前所知有关西州长官的传世文献和出土文书不少,大约可以分作三种情况:一是明确记载都督兼刺史者;一是各种记载互有歧异,但实际上仍是都督兼刺史者;一是只称刺史或太守者。
明确记载都督兼刺史者,目前所见有三位,即邓温、高广济、张待宾。
先看邓温。新出《大唐故忠武将军右卫率邓府君墓志铭》略载:“公讳温,……拜朝散大夫,检校西州都督;加朝议大夫,使持节都督西州诸军事西州刺史。”(注:《蓝田县出土唐故忠武将军右卫率邓温墓志铭》,《文博》1993年第3期。)明确记载邓温曾检校西州都督, 此后散官加秩,又正命为“使持节都督西州诸军事西州刺史”。《斯坦因第三次中亚探险所获汉文文书》中有二件“温”签署的文书,一件为马伯乐308号《唐神龙间西州都督府兵曹案卷判尾》,一件为马伯乐302号《唐神龙元年西州都督府兵曹处分死马案卷》(盖有“西州都督府之印”),笔者曾考证这二件文书中的“温”就是墓志中的邓温,(注:拙文:《唐西州长官编年考证——唐西州官吏考证(一)》,《敦煌吐鲁番研究》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可见邓温确实在神龙元年(705)左右任西州都督府的长官,而且是都督兼刺史。
再看高广济。大谷3786《西州官人差使录》略载:
1 试西州刺史上柱国高 京兆府 长安县
开元十二年六月廿九日准格充使这里记载开元十二年(724 )西州有一位试刺史高某准格充营田使(此人本贯京兆府长安县)。池田温先生最近公布的《开元十三年)西州都督府牒秦州残牒》中有一位高都督,牒文内容为开元十三年(725)西州都督府请秦州推勘王敬忠夺占西州都督高某在秦州的三顷庄地之事。池田先生指出:“西州府牒秦州第7 行之‘都督高’与大谷文书之‘试西州刺史高’有可能为同一人。”并指出,此人可能与黄文弼吐鲁番考古文书中的西州长官广济也是同一个人。(注:文书载《大谷文书集成》贰,法藏馆,第155页。 池田温《开元十三年西州都督府牒秦州残牒简介》,《敦煌吐鲁番研究》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2、115、111页。)笔者同意池田先生的观点,高刺史与高都督同姓高、同为西州长官、基本同时在西州任职,应该就是同一个人。然则开元十二三年的西州长官也是都督、刺史一身兼二任,此人全名可能是高广济。
再看张待宾。《全唐文》卷284至288有几件关于张待宾的敕书,其中卷284《敕西州都督张待宾书》首谓“敕西州都督张待宾”,卷287《敕西州都督张待宾书》首谓“敕天山军使西州刺史张待宾”,可见张待宾既称西州都督,又称西州刺史。这两件敕书的时间,郭平梁先生认为在开元二十二年(734)夏、秋。 郁贤皓先生推断张待宾任西州都督在开元二十三年(735)。(注:郭平梁:《突骑施苏禄传补阙》, 《新疆社会科学》1988年第4期。郁贤皓:《唐刺史考》第1册,中华书局香港分局、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39页。)笔者曾根据阿斯塔那509号墓所出四件“宾”签署的文书,推断“宾”就是西州都督张待宾,指出这四件文书时间分别在开元二十二年七、八、九、十一月,证明张待宾开元二十二年七月确实已在西州任上,但具体到这两件敕书的时间,则应在开元二十三年的夏初、秋时。因为,第一件敕书是针对突骑施首领苏禄可汗叛乱而下。开元中,前北庭都护刘涣杀突骑施使者,引起苏禄可汗极大不满,玄宗杀刘涣以抚突骑施,但未能阻止苏禄可汗的叛乱。敕书谓:“敕西州都督张待宾:累得卿表,一一具知。刘涣凶狂,自取诛灭,远近闻者,莫不庆快。卿诚深疾恶,初屡表闻边事动静,皆而用意。卿无忧也。夏初渐热,卿及将士官僚百姓以下并平安好。遣书指不多及。”玄宗杀刘涣在开元二十二年四月甲寅(二十三日),所谓“夏初”,也是四月,四月二十三日至月底,短短七天不可能完成杀刘涣、苏禄叛乱、张待宾上表、玄宗敕书等诸多事情,何况西州到长安一个单程就得一二个月,所以这件敕书应在开元二十三年四月夏初。此时张待宾上任西州约有一年,因此玄宗得以称“累得卿表”、“初屡表闻边事动静”等等。而第二件敕书是针对“吐蕃背约”,“必与突骑施连谋,表里相应”之事,敕书有“秋冷,卿及将士并平安好”之句,时间应在开元二十三年秋。(注:参见拙文:《唐西州长官编年考证——唐西州官吏考证(一)》。另,拙文《唐开元后期突骑施骚扰西州史实补证》(《文史》第36辑)未对敕书时间作判断,今补。)这两件敕书在同一年以皇帝的名义发出,行文应该十分严谨,官称绝对不会有错,因此,张待宾作为西州都督兼西州刺史应是不争的事实。
敕以孝杰为武威军总管, 与武卫大将军阿史那忠节将兵击吐蕃”。然《右仆射太子少师唐睿神道碑》却载:“长寿中,武威军大总管王孝杰之复四镇,实赖其谋,表公为西州刺史。”(注:《全唐文》卷257。)这两条材料, 一说休jǐng@①请复四镇时已身为西州都督,一说唐睿(字休jǐng@①)请复四镇後因功表为西州刺史,互有歧异。笔者曾经根据出土文书考证天授二年(691 )王孝杰已任西州都督。(注:《吐鲁番出土文书》第8册(文物出版社1987 年版)《武周天授二年知水人康进感等牒尾及西州仓曹下天山县追送唐建进妻儿邻保牒》第3行有“付司。杰示”的签署,第10行有“准都督判”,第14行有“奉都督处分”,说明杰为当时西州都督。杰就是王孝杰之省称。)实际情况应是:永昌元年(689)七月, 唐休jǐng@①以安西副都护兼西州都督,天授二年(691),王孝杰为西州都督。长寿中(692—694)孝杰为武威军总管,复四镇,孝杰以休jǐng@①筹谋之功,表请休jǐng@①复为西州刺史,而本人则因克“四镇而还,太后大悦”,乃拜“为左卫大将军”。(注:《旧唐书》卷88《王孝杰传》。)文献材料或记唐休jǐng@①为“西州都督”,或记为“西州刺史”,说的都是休jǐng@①任西州长官的情况,都督、刺史都是休jǐng@①的官职。
文献中只称太守者,现发现有一位,即药太守。
药太守在阿斯塔那506 号墓《唐天宝十三载後请处分诸馆马料牒》中有载:“依检天十二载诸馆帖马斛斗二千石,前太守药用充和籴添将市马,至天十三载诸馆□□□马斛斗并是前太守□等处分……。”文书题解云:本件“疑是(交河)郡长行坊致都督府的文牒”。“当写在天宝十三载末或十四载初。”我们知道,天宝元年(742), 西州改称交河郡,刺史改称太守,乾元元年(758)复原。从文书可见,天宝十二载(753),药太守以诸馆帖马食料二千石用充和籴以添将市马, 至十三载仍亲自处理交河郡长行坊事务,其为交河郡长官无疑义,不过至馆家上牒时已卸任,因而被称作“前太守”。按同墓所出《唐天宝十四载交河郡某馆具上载帖马食chǎi@②历上郡长行坊状》第106 行又有“十三日送药太守”的记载,(注:两件文书分别载《吐鲁番出土文书》第10册,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153—154、65页。)此“药太守”当即上件“药太守”。这件文书盖有“交河郡都督府之印”,可证药太守确实在天宝十二至十三载任西州长官。药某在文书中单称太守,实际上也应是都督兼任者,只不过文书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吐鲁番文书中还有马都督称马太守者,如阿斯塔那506 号墓所出《唐天宝十三载léi@③石馆具七至闰十一月帖马食历上郡长行坊状》第24行记,“(七月九日)同日马都督乘郡坊帖马十匹便腾过”,第35行记“(七月)十七日郡坊五匹,送马太守等回”,本件既称马都督九日过,又称马太守十七日回,马都督当即马太守。同墓所出《唐天宝十四载某馆申十三载七至十二月郡坊帖马食chǎi@②历牒》第21行又载,“(七月九日)送马太守到”,前件léi@③石馆称七月九日马都督腾过,此件某馆称七月九日马太守到,更可以证明马太守就是马都督。同墓所出《唐天宝十四载交河郡某馆具上载帖马食chǎi@②历上郡长行坊状》还有梁太守的记载:(第96行)“四日送梁太守细马四匹”。(注:三件文书分别载同上书第94—95、191、64页。)马太守(马都督)和梁太守,文书中未见其处理交河郡事务的纪录,可能是路过此地的周边地区长官,但他们的出现,仍可以说明当时都督兼太守的现象和太守的存在。
上面分三类情况六个案例,分别说明了西州长官的职称,从中可见,高宗时期(以麟德时为代表)、武周时期(以长寿时为代表)、中宗时期(以神龙时为代表)、玄宗时期(以开元、天宝时为代表)西州都有刺史或太守,而且都督兼刺史的记载居多。都督兼刺史的记载,初期似乎比较含糊,越往后则越明确,甚至诏敕中也有交替称呼者。初期含糊,尚有因循旧说的可能(习惯称呼),后来越来越明确,则只能说是客观存在了。而且,上述时期,并非只是都护府退驻西州时期,因此可以说明西州刺史的长设性质。总之,无论是都督兼刺史的记载,还是直称刺史、太守的记载,都反映了西州政府的客观存在。
(二)关于西州政府的上佐。西州上佐为政府官员者,最明显的例子是西安碑林《唐故左卫刘(僧)府君墓志铭》所载其子的情况:“子玄意,唐左鹰扬卫郎将,皇朝西州都督府司马,西州长史,肃州刺史。”(注:《全唐文补遗》第5辑,三秦出版社1998年版,第209—210页。)志载刘玄意“皇朝西州都督府司马”之后,接云“西州长史”,即明确将西州都督府官职与西州政府官职区别开来。应该特别指明的是,此处“西州长史”不可能是“西州都督府长史”的省称,因为若需省略的话,“西州都督府司马”后接书“长史”即可。志文这种表述,只能说明玄意是在都督府、州政府两种机构中任职。我们知道,长史位高于司马,而州官品秩略低于都督府官品秩。西州为中都督府,司马为正五品下,西州州府等级不明,即使以上州计算,长史亦只是从五品上。由此而论,玄意不可能是都督府司马转迁州府长史,而很可能是都督府司马兼州府长史。这个情况与都督兼刺史的情况正好相同。玄意在考妣“大周长寿二年二月廿二日合葬”时已为肃州刺史,其任西州长史最晚应在长寿二年(693)前。
裴行俭也可能是西州长史兼西州都督府长史者。行俭曾因私议废王皇后立武昭仪事,左迁西州上佐,然《赠太尉裴公神道碑》及《资治通鉴》卷202均载行俭为西州长史, 而新旧《唐书》本传却均谓行俭“左授西州都督府长史”。伊濑仙太郎先生认为,各种史料分别见到西州长史、西州都督府长史的记述,毕竟告诉了行俭兼两长史的情况,因此,行俭应在显庆二年(657)或三年五月之前, 西州尚未改称都督府时左除西州长史,改称之后又领西州都督府长史。(注:《中国西域经营史研究》,岩南堂书店1981年版,第224页。)所说允当。
从出土文书和墓志所见,至少还有三例明确称为“西州长史”者。
一为阿斯塔那61号墓《唐西州高昌县上安西都护府牒稿为录上讯问曹禄山诉李绍谨两造辩辞事》,第5 行载:“上件人辞称向西州长史”云云。笔者曾称本件使我们知道了一个重要的信息,这就是“安西都护府由龟兹撤回西州之后,西州州府机构仍然存在,而且还有西州长史”,并考证此西州长史的具体任职时间在咸亨元年(670)左右。 (注:文书载《吐鲁番出土文书》第6册,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470—479页。拙文:《唐西州上佐编年考证——唐西州官吏考证(二)》,《敦煌吐鲁番研究》第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