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屬於任何州份的美國領土會有兩種分法:
一、「建制領土(organized territories)和「非建制領土(unorganized territories)」
二、「合併領土(Incorporated territories)」和「非合併領土(Unincorporated territories)」
換句話說,美國除五十州外的領土會有四種分法:
一、合併建制領土
二、合併非建制領土
三、非合併建制領土
四、非合併非建制領土
合併和非合併的分別在於,合併領土是美國國土一部分,全面實行美國憲法,並非領地;非合併領土則只適用美國憲法部分條文。建制領土和非建制領土則視乎國會有沒有制定出當地民政府的組織法,換句話就是有沒有成立政府。
現時,所有合併建制領土已經全部申請成為組成州份,所以實際不存在例子。
合併非建制領土則只有:帕邁拉環礁,是夏威夷併入美國時一併入的,但夏威夷轉為州份時,卻沒有把她一併轉為州份,現時是內政部直轄的環境保護區。
非合併建制領土則有:一、關島;二、北馬里亞納群島;三、波多黎各;四、美屬處女群島,當中北馬里亞納和波多黎各則擁有「自由邦」地位,有自己的領地憲法,算半獨立狀態。
非合併非建制領土則有:一、美屬薩摩亞;二、貝克島;三、豪蘭島;四、賈維斯島;五、強斯頓環礁;六、金曼礁;七、海燕島;八、塞拉納島;九、中途島;十、納弗沙島;十一、威克島;美屬薩摩亞雖無透過美國國會制定政府組織法,但根據憲法建立了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