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授权顺德享地级行政权限
来源: 南方都市报(深圳)
南方都市报9月30日报道 顺德获法规授权,正式行使地级行政权限。昨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佛山市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决定(草案)》(下称《决定》),这意味着,顺德在行使地级行政管理权限内容方面,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界定。
《决定》称,顺德作为省直管县试点,其人民政府将行使省人民政府赋予地级管理权限和省人大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对规定地级市权限。国家行政学院相关人士认为,此表述意味着,顺德从法律上彻底拥有了地级市的管理权限。
在《决定》中还称,省政府可以授予顺德区实行县镇事权改革的街道办事处行使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权,为下一步省政府制定《广东省县镇事权改革若干规定》提供依据。国家行政学院相关人士称,此举使得容桂、大良、伦教以及勒流等等四个街道,在行使行政权力方面得到回归,也就是从政府的派出机构变为了一个独立行政主体。
2009年8月20日,广东省委和省政府发文,授予顺德享有地级市行政管理权限。同年8月24日,顺德正式开始综合体制改革。9月16日,顺德公布大部制改革方案。
分析
国家法制办相关人士:
国家授予地级市权限顺德也可享
国务院法制办相关人士表示,《决定》的通过,除了意味着顺德可以享有广东省政府授予的地级市权限外,国家层面授予的地级市权限,顺德也是有资格享受的。
对于授予顺德区一些街道办事处行使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权一事,这位人士表示,这和国家层面法规没有大的冲突。这些街道是顺德区政府派出机构,在行使行政权限数量方面,要比那些镇级政府少。此次决定授予它们行使和镇级政府相同权限,其实它们在投资审批、社会治安、工商管理方面和镇级政府相同,有了更大权限。
广州社科院科研处处长彭澎:
佛山顺德利益如何切割?
广州社科院科研处处长彭澎表示,这相当于给顺德行使地级权限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这样顺德在改革发展上,可以从长计议,减少了随意性,不需要地方政府做一段,想一段。
彭澎同时提出,省里从法律层面赋予顺德地级市管理权限,实际上有一个潜台词,就是顺德独立出来了。“佛山本身就是地级市,而现在顺德从法律上巩固了其地级市权限,请问一个地级市如何管理另外一个地级市?两者在利益上如何切割?”彭澎认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把顺德独立出来。或者,让省里下达文件,授权佛山在人事任免上管理顺德。
广东社科院科研处处长丁力:
政府应向市场和公民社会放权
广东社科院科研处处长丁力认为,《决定》通过之前,省人大也建议,压缩地级市数量。可是在佛山,却不断地将行政权限下放给顺德,包括财权,“那么省人大到底是想统还是分?应该有一个立法的倾向。”
丁力不认同现在政府这种不断下放权限的做法,他认为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不管如何分权,也只是政府和政府之间的权力分割。”
他觉得,首先要做的就是严格限制政府权力,把政府权力和利益之间的纽带切割开来,不让政府逐利,这需要做好廉政问题,需要反腐败,遏制政府的权力冲动。
“假如权力不限制,你分权只是治标不治本。假如顺德要权,那么顺德下面几个镇街是不是也能要权?”他支招说,在做好廉政的基础上,政府应该向市场放权,向公民社会放权,这才是比较好的解决问题的思路。
在顺德从法律上巩固其地级市权限后,在跟佛山的关系处理上会出现问题。“矛盾马上就出来了,顺德可以这样做,南海、禅城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做,佛山是不是会四分五裂,佛山存在的意义在哪里?”丁力认为,接下来,政府应该进一步理顺顺德和佛山的关系。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尹冀鲲 黎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