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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计生委迫在眉睫:中国人口的谎言与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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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hualongxiang.com/thread-4763234-1-1.html 长期以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官员和一些所谓“人口学家”,散布了许多关于中国人口的谎言与神话。尤其是自2000年人口普查以来,他们公然编造了许多人口数据,主要是人口总数和总和生育率的数据。易富贤的研究(见《大国空窠——走入迷途的中国计划生育》,香港大风出版社2007年版),充分揭穿了他们的谎言。
1995年2月14日是中国的“12亿人口日”,当时的人口总数控制目标是2000年达到13亿,2010年达到14 亿。然而,“13亿人口日”到了2005年才姗姗而来。中国社科院人口研究所所长蔡昉在2004年撰文,修正了过去认为人口高峰会达到16亿的观点,认为中国人口在2030年达到14.4亿的顶峰,然后下降。这就使人们对所谓“12亿人口日”、“13亿人口日”的人口基数产生了怀疑。
2006年8月底,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指出:“目前人口调查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中国人口数大于各地汇总数。多年来这个问题不仅没有解决,而且还有逐年扩大的趋势。”2003年的各地汇总数只有12.60亿人,公布的却是12.92亿人,两者差距3200多万人;2004年这一差距竟然进一步扩大到4600 多万人。这种数据水分始于1990年代。2000年人口普查显示总人口只有12.426亿,这个数据比国家统计局公告的1999年年底总人口少1648 万,比1998年年底少549万。为了不与历史数据相矛盾,人口普查办公告按照1.81%的漏报率进行校正,将这个数据修正为12.658亿。就是说 2000年人口“水分”就已经有2322万。
人口学界普遍认为,1982年和1990年两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比较准确,因为当时还没有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易富贤采用“封存法”,即在1990年人口普查的基础上,用此后每年的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来计算2000年的人口总数,是12.20 亿,比人口普查表各地汇总数少2272万,即重报率为1.8%,比人口普查公告数少4594万,差距为3.6%。漏报或者重报1.8%,好像是无关紧要的,但是如果“封存”了1990年以前已经出生的人口(即认为这个数据基本上可靠),只考虑1990年以后的人口增量,这个误差范围就高达27.4%。我们现在了有三个2000年人口数据:易富贤用“封存法”计算数据,人口普查表汇总数据,“修正”后的公告数据,哪一个更准确呢?来自基层的声音给出了回答。
黑龙江省方正县的一位普查工作人员揭露说:我所在的城镇,最后统计上来的人口数据是39000多人,这是普查员挨家挨户走访调查的结果,应该是最真实的、最可靠的。这个数据报上去之后,被哈尔滨市的普查办打回来重查,其原因是与他们预想的数据差别太悬殊,按照黑龙江省人口普查办的预测和统计,黑龙江省的任何一个地方的人口在1990年到2000年的十年内至少要增加10%左右,如果没有达到这个增长的数据,那么就是在普查中丢失了人口。但是我可以保证的是:我们的人口普查人员决不至于丢失掉5000人(总人口的12.5%),尽管我们竭力说明并进一步核实,但是上级主管部门根本不听这一切的解释。当时黑龙江省普查初步的人口统计数据比省人口办预计的人口少了大约是200万人。我所在的方正县一共是23万人口,黑龙江省的人口普查办说我们少统计了45000人,让我们县重新核实。大家知道吗,最后的是怎么得到了黑龙江省人口办的满意吗?一个字——“编”人口。我所在镇,下达了指标是 5000人,当然不能再为他们编造住址,只能是把这些人口编入到其他的家庭中去。于是我们挑选了一个大约只有两千多户的小区,把这5000人分别“编入” 到不同的家庭,其结果就是:每个家庭基本上都增加了2-3人不等。就是这样,我们完成了当地的多出了12.5% 人口普查,我们县完成了多造出的45000人的普查。来自山东省和西部省份的基层人口普查工作者也提供了类似的案例。这说明2000年人口普查的主要问题是“重报”、“虚报”而不是“漏报”。
另一个谎言是关于总和生育率(考虑到男女性别比的因素,总和生育率为2.1才能达到世代更替水平)的谎言。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田雪原说:“第五次人口普查和前几次普查比较数据质量差一些,比如生育率,这是必须拿的东西,全国是1.22,……学术界不承认,政界也不承认,普查办本身认为也不对,数据拿上来就是这个,怎么办呢?……于是做了一些人口学当中回归分析和模型换算,应用一些数学方法,然后我们进行了调整,得出来2000年全国城镇生育率是1.35,农村是2.06,全国是1.73%,国家一公布是1.8左右。”从1.22变成了1.8,一下子拔高了48%。
在2000年普查之前,国家统计局及计生委公布的数字已经表明了生育率迅速下降的趋势。前者的生育率从1990 年的2.17至1995年的1.43再到1998年的1.11 ,后者在相应年份的数字是2.04、1.33、1.29。等到2000年人口普查的生育率1.22一出来,计生委感到不对劲了,如果承认这个数字,蔡昉所说的“中国人口在2030年达到14.4亿的顶峰”就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了,根据易富贤的计算,中国人口在2018年就会开始下降。这是以计生委为代表的“ 政界”不愿意承认的。如果中国人口控制的目标可以如此轻易地达到,计生委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呢?因此,从2000年人口普查以来,中国的生育率“数据”就人为地“锁定”在1.8了。
田雪原在解释对生育率“做了一些调整”的原因时说,“因为2000年发达国家是1.39%,比人家低那么多显然不对。”但他却没有说出另外的一些事实:在目前全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中,生育率倒数前四位都在汉字文化圈,澳门0.84,香港0.94,韩国 1.08,台湾1.1。而在这些地方,都没有实行像中国大陆这样严厉的计划生育。
现行人口政策的辩护士们不仅编造当下的数据,而且还编造历史的故事。所谓毛泽东的政策导致“多生三亿”和国家计生委成立后的政绩“少生三亿”,就是最典型的“神话”。
所谓的“多生”、“少生”,是跟谁比呢?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世界和平的维持,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人口都有迅猛的增加,这主要是由于死亡率的大幅度下降,而不是出生率的提高。中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1950年至1971年,一直在6.0左右,只有“大跃进”导致大灾荒的几年除外。这与1949年之前没有差别,与同一时期的印度、韩国、越南、泰国等也没有差别。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从总体上说,既没有比别人“多生”,也没有比别人“少死”,与世界人口发展规律基本上保持一致。中国大陆人口由1950年的5.63亿增加到1980年的10.01亿,增加1.78倍;与此同时,中国台湾人口由798万增加到1785万,增加2.24倍;印度人口从3.58亿增加到6.89亿(1981年人口普查数),增加了1.92倍。因此,不论是为毛泽东歌功颂德的左派,还是认为他罄竹难书的右派,都没有理由把中国人口的增加“归功”或“归罪”于毛泽东。
进入 1970年代,中国大陆的生育率出现下降趋势,1973年降至4.54,1979年降至2.75,这时候虽然已经开始计划生育的宣传,但并没有采取相关的行政措施,计划生育委员会也还没有成立。与此同时和随后的几十年,台湾的生育率也持续下降,下降的速度比大陆还快,而台湾并没有实行强制性的计划生育。如果把大陆少生小孩作为计生委的“政绩”,那么台湾现在比大陆更低的生育率1.1,又是谁的“政绩”呢?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自1990年以来,每年发布《人类发展报告》,其中一个关键指标是人类发展指数(HDI),该指数由反映人类生活质量的三大要素指标(出生时预期寿命、受教育程度、实际人均GDP)合成一个复合指数,通常作为衡量人类发展的综合尺度。根据易富贤的研究,人类发展指数(HDI)与总和生育率(TFR)呈线性负相关(相关系数高达-0.916),HDI越高,TFR越低。根据这种相关性,可以解释中国大陆生育率下降的三分之二,另外的三分之一则归因于强制性的计划生育措施。也就是说,所谓“少生”三亿人中,只有一亿多人是计生委的“政绩”。而为了少生这一亿多人,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啊!与此同时,它还导致了老年社会的过早到来(所谓“未富先老”)和男女性别比的高度扭曲(从正常值1.04-1.07到近年来的超过1.20),甚至成为拒绝中国民主化的主要借口。
中国大陆目前的HDI相当于新加坡、台湾、韩国1980年代前期到中期的水平。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人类发展指数到了这个水平,总和生育率会出现急剧的下降。1997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全国人口和生殖健康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城市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56左右,农村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80左右;2001年全国城市平均生育意愿只有1.44;2002年北京只有1.04;2003年上海只有1.1。生育意愿通常远高于实际生育率(因为有不孕和单身家庭的存在),所以,一旦生育意愿跌落到1.8以下,即使采取奖励生育的措施,也很难使实际生育率达到1.8。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改变现行人口政策,解散计生委,应当说是顺理成章的事,也可以说是迫在眉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