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八道河等3个乡设立八道河等3个镇的通知
通知[2010]1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青龙县撤销八道河等3个乡设立八道河镇等3个镇的批复》(冀民函(2009]254号)精神,自2009年12月26日起,撤销八道河乡、大巫岚乡、土门子乡,设立八道河镇、大巫岚镇、土门子镇。3个乡撤乡设镇后,政府驻地不变,管辖区域不变。调整后,全县共设1 6个乡、9个镇。
八道河、大巫岚、土门子等3个镇要认真对照民政部设镇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小城镇建设规划,大力发展镇域特色产业,加快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吸引农民向镇区集聚,打造各具特色、富有魅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小城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撤乡设镇前后的衔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0一0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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