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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自下而上论证我国实行三级区划的现实可能性和实施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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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2003-07-22
转贴范缜早期贴子
为了让各位网友能全面了解范缜先生的行政区划改革思路,我将几个月前在人民网见到的范缜的贴子转贴与此:

关于行政区划改革的若干意见
范缜
我国宪法规定的是三级地方体制:省、县(市)、乡(镇),而实际操作中确存在四级地方体制:省、市(行署)、县(市)、乡(镇)。虽然宪法也有规定市辖县,不过四级体制与宪法三级体制是有冲突的;而且四级体制造成机构重叠、冗员过多、效率太差,必须改革。改革的方法就是:在宪法中的三级地方区划原则下重新调整区划设置,回到三级区划的制度上来;当然也要允许四级区划的存在,不过那要做有特例存在,而不能再作为普遍存在了。具体如下:
1. 对于一级行政区划设置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省份规模较大,有的则较小,如:广东省人口有8642万人、GDP达到11000亿元,山东人口有9079万人、GDP有10500亿元,江苏人口7438万人、GDP有10000亿元,河南人口9256万人GDP有6000万亿,四川人口有8329万人、GDP有4800万亿;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才562万人、GDP才330亿元,青海人口才518万人、GDP才300亿元,海南人口才787万人、GDP才600亿元,西藏自治区人口才262万人、GDP才150亿元;太不平衡了,应该调整区划划分,具体调整省级区划划分如下:
A. 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改设宁夏回族自治州,并入甘肃省。
B. 撤销青海省,河湟地区的西宁、共和、海北三地并入甘肃,其他各州并入西藏自治区。
C. 四川省的西康州和甘孜州两州并入西藏自治区。
D. 其他各省不变,我国省份减少两个。
2. 二级机构设:市(一般市不辖县,如有特殊性需要辖县须经国务院批准)、县(改名为郡,见下文)、自治州(可辖县、也可不辖县,灵活处理)。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A. 自治州因为关系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留自治州制度,大的自治州仍保留辖县制度,小的自治州不再辖县,将所辖各县撤销,乡镇合并后直辖于自治州;如果县数目较多,也可将县改镇,并进行拆分,将下辖的原乡镇撤销。
B. 市级机构:原来的市有两种,即:地级市和县级市;现在应统一为市,不再分为两级,全部直辖于省。对于原来的地级市,保留中心地区,周边拆分组成新的县(郡)直辖于省。县级市则合并周边的县,组成新的市也直辖于省。
C. 对于原来的行署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撤销,将其下辖的县合并组成新的县(郡),直辖于省;另一种方法是将其拆分,撤销其所辖的县,将县下辖的乡镇合并后直辖于县(郡)。
D. 县:对于原有的县,可有两种处理方法:几个县合并组成新的较大的县(郡)直辖于省政府;较小的县则可以降为镇(或几个乡镇)并入其他的县(郡)。
E. 原有的地、县两级现在合并成一级,这一改革力度较大,可分步骤实施。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可仍保留地、县两级,如新疆自治区的伊梨哈萨克族自治州、新成立的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州、新成立的甘肃省西宁市(原青海省的西宁、共和、海北三地合并)等就需要保留原有的地县两级。
F. 其他的地方如确实有必要仍实行地、县两级区划制度,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必须严格把关。
G. 州、市所辖的县治一般不再设立乡镇,这种县降为乡镇级别,它与乡镇的区别在于它的政府有部门设置,乡镇政府则不再分设部门。直辖于省的县要改变称谓,改为郡,下文论述。
H. 市辖区:直辖市仍然保留市辖区,该市辖区政府设立部门机构,有乡镇级下辖机构。200万城市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如广州、沈阳、武汉、西安等)也设立市辖区,市辖区政府也设立部门机构,但市辖区不再设立乡镇级的下级机构。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改为镇级,不设立部门机构。
3. 三级机构设:镇、乡。对于原来的乡镇要进行大规模的合并,这己经成为全国的共识,这里就不再论述了。原有的地级市的市辖区改为乡镇级别不再设立街道办,县级市所辖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也撤销,街道办改为社区,社区以下不再设居委会。没有下辖乡镇的县降为乡镇级别。
4. 村、居民委员会也要进行改革,要合并村委和居委,大力推广社区制度,在城市和农村分别设立城市社区和乡村社区,实行社区自治。要大幅度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自治法》和《农村村民委员会自治法》,要建立社区工作人员人事制度,社区首长选举产生,社区普通工作人员考试产生。实行首长和普通工作人员分离制度,有利于制约;免得像现在的乡村政治,整个和台湾一样,就好像黑金政治,理由以后现慢慢论证。
5. 事实上我国目前有些地方就己经开始实施三级区划体制了,如:海南省就是省直辖县,地级市不辖县;广东省的中山、东莞两市(地级)也不辖县、不设区,而直辖乡镇,而且都实施的很好。这些经验都是应该推广的。
6. 我国的行政区划称谓也不尽合理,有必要进行统一。如“市”称谓,在我国有直辖市、还有地级市、县级市,在台湾省还有乡级市,四级行政区划中都有“市”这人名称,有时候分不清楚这个市是哪个级别,行政区划称谓应能够直观的反映该区划的级别。因此在行政区划称谓上要作一些统一的工作:
A. 省级自治区改称“自治省”、直辖市改称“都”,如西藏自治区改称“西藏自治省”、北京市改称“北京都”,上海市改称“上海都”。
B. 二级区划机构分为六种称谓:道、市、府、州、郡,区;和相应的自治道等。
a) 道为有辖县的二级区划区域,如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州改称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道,新疆伊梨哈萨克族自治州改称为新疆伊梨哈萨克族自治道。道以下可以管辖县,县以下不再辖乡镇;如有特殊情况,道也可以管辖州,州以下仍可管辖乡镇。如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道下辖银川州(原银川市),银川州以下仍然辖乡镇,这就是特例,四级区划的特例
b) 市为市区人口200万以上的大城市(原来的部份副省级城市),如广州、沈阳、西安、武汉等少数几个大城市。可辖县,但县不再有乡镇级的下级区划;设立市辖区,市辖区政府也设立部门机构,但市辖区不再设立乡镇级的下级机构。
c) 府为原来的200万城市人口以下、50万城市人口以上的地级市(包括原来的部份副省级城市),其原辖各县分置出去,不再辖县,经国务院批准也可暂代管辖个别的县,可设立乡镇级别的市辖区(称为坊,下文论述)。如中山、东莞、厦门、福州、锦州、承德、昆明、长沙、衡阳、南昌、苏州、汕头、郑州、开封、济南、青岛、大连、长春、等等。
d) 州为原来50万城市人口以下的地级市,将所辖各县分置出去后形成、原来的县级市合并周县份形成。如福建的龙岩、广东的梅州、等等。
e) 郡:原有的行署和部份地级市分置后形成,,还有原有的县合并形成。
f) 区有两种:直辖市的市辖区,该市辖区设立乡镇级别的下级机构,称为“坊”。坊级政府不设立部门机构。大城市的市辖区,该市辖区政府也设立部门机构,但市辖区不再设立乡镇级的下级机构。
g) 道、市、府、州、郡,他们虽然都是二级行政区划地区,但是职权不同:道级别较高,具有部份的省级权力;市的职权也较高,具有部份的直辖市权力;府、州、郡,是标准的二级区划地区的三种形式,以城市化不同依次排列,职权范围也成梯形依次排列。名称的不同不仅代表级别的不同,同时也代表着权力的不同。
C. 三级区划机构分为五种称谓:县、镇、乡、区、坊;和相应的自治县等。
a) 县、镇是城乡一体的行政区划基层单位,乡是单一乡村的行政区划基层单位,区、坊是单一城市的行政区划基层单位。
b) 县和镇的区别在于:县政府有设立部门机构,而镇政府不再设立部门机构。
c) 区和坊的区别也是:区政府有设立部门机构,坊政府不再设立部门机构。
d) 乡政府不设立部门机构。
e) 县、镇、乡、区、坊虽都为三级区划区域,但是职权有所不同:县和坊都有设立机构部门,镇、坊、乡都没有设立机构部门。它们依权力大小以如下顺序成梯形排列:区、县、镇、坊、乡。名称的不同不仅代表级别的不同,同时也代表着权力的不同。
D.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进行合并,成立新的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上文以有论述,现在不再进行论述了。
7. 各类行政区域人口规模安排:
A. 一个乡镇5-10万人口
B. 一个县20-40万人口
C. 一个道、市、府、州、郡200-500万人口
D. 一个省3000-10000万人口
E. 一个省下辖20-40个州郡。
F. 一个州郡下辖20-40个乡镇


范缜
中国福建省石狮市湖滨街道办
本人保留署名权,但放弃向人民网索要稿费的权力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2003-07-22
老范的方案确实够复杂的。
只看该作者 77 发表于: 2003-07-23
以下是引用天下大同在2003-7-22 15:43:23的发言:
老范的方案确实够复杂的。

有点在完善地级建制的味道。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2003-07-23
尖三角三级行政区划的典型
规划化地级建制
崇尚行政级别和官员级别对齐
林香雨气新,山寺绿无尘。
遂结云外赏,共游天上春。
鹤鸣金阙丽,僧语竹房邻。
待月水流急,惜花风起频。
何方非坏境,此地有归人。
回首空门路,皤然一幻身。

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2003-07-23
以下是引用cookie在2003-7-23 10:32:28的发言:
尖三角三级行政区划的典型
规划化地级建制
崇尚行政级别和官员级别对齐

中国特色够浓的。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80 发表于: 2003-07-23
官是第一位的,呵呵
只看该作者 81 发表于: 2003-07-25
不好意思!今天才回。
撤青海、宁夏,扩大西藏的事我认为属于个例,这个可以分开讨论,关健是你对我的区划理念和区划整体方案的评价。另外有个事,蒙古阿拉善盟,别看是一大片,事实上是沙漠,只有二十来万的人口,并放宁夏,宁夏的人口还是少。
我的区划是以三级为主。但也存在一些四级,这些四级就是西藏等人口密度特小的“二类乡”(具体看我文章)。同时也有二级,那就是直辖市和海南省。其他的全是三级。至于在新疆的伊梨和宁夏搞出来的“道”,那也是三级,并不是你说的“甚至在设立道的地区会出现五级”。我说的五级是指现在的情况,不是指我的方案是五级,我的方案中的“道”是三级的,“道”和“州”的区别在于“道”辖的乡镇更多、权限更大、下辖的一类镇的权限也更大,就这三点区别。
这句形容美国区划的话你也许没有看明白:“点块分离、点有点的规则、块有块的规则,点的规则是市镇自治、块的规则是州县划分(这种划分时常不考虑点的原素,常将一个点一分为几)”
我改一下:“点面分离、点有点的规则、面有面的规则,点的规则是市镇自治、面的规则是州县划分(这种划分时常不考虑点的原素,常将一个点划分为几个区划)”。
我是用了一些古代的区划名称,但有一点你应该清楚,名称不是方案的本质内容,或者说名称不是主要的东西,关健是区划理念。
你提到建国以来我国区划升极的事,那正是我国存在的问题,也是我们的区划方案要解决的。你的方案不也是在二级区划上存在市县差别吗?难道你要省下只辖县?不能辖市?辖广州也不能省辖?要搞个“广州县”出来?
我的“州郡”和“市县”没有本质区别,只是名称不同。
中国城市发展确实很快,但短期之内出来新的象广州武汉规模的特大城市的可能性不大,况且区分一类郡和二类郡的标准是可以不断提高的,所以我说的“三五十年以后的事”是有道理的。
关于部门机构的问题,我的方案是“州辖市”的方案,这个“市”我管它叫一类镇,有些一类镇的规模是会达到三五十万人口的,这样的规模以经达到现在县的规模了!这样的城镇我是不主张拆分的,所以只能建成一个区划,这个区划是三级区划,这个三级区划规模太大,所以有必要设立部门机构,而那些规模小的三级区划当然就没有必要设立部门机构。至于你所说的采用上级区划派出制度,那适用于城市的分区,如上海的各个区的公安局,派出制度是不适用于州下辖的一类镇的。不过我吸收你的观点,我本来主张直辖市的城区分区区划(三级,但直辖于一级)是不是可以不设立部门机构?也就是我方案中的一类区是不是可以不设立部门机构?关于这个问题,主要是规模太大,怕管不来,这个问题我再想一想。
我前篇文说的“块”就是你这篇文说的“面”,一个意思,只是用字不同。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3-7-22 13:28:54的发言:
范缜先生,昨天就看到了的给我的第二个回贴,只是当时没有时间给你回贴。首先应当说你、我在行政区划上有共识,但我们之间的也有分歧,有的分歧甚至是理念上的分歧。比如你至今还坚持要将青海和宁夏两个省级建制撤销,我不敢苟同。藏族居住区的青海和西藏地区,有所分别不仅仅是现在的原因,历史因素更多,比如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就是互不隶属、各有各的管区的,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也有差别。至于宁夏,历史上确曾属于甘肃,但在地理上却与内蒙的河套地区的联系更密切,实际上在几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以内蒙古的区划和管理上的问题最尖锐,其次是新疆,至于你的扩大西藏辖区的动议,我认为是弊多而利少。如果非让我调整少数民族的一级区划的话,我也只是主张内蒙西部与宁夏结合、东西分立而已:东部是蒙古族自治区,西部是回族和蒙古族自治区,总的一级区划和少数民族自治区数都不变。至于新疆的自治州与地区嵌套本来就不应该存在,更不是改不掉的。你的区划方案中竟然为此搞出了专门的建制——道,我只能说难以理解。而对于县制,你是主张撤销的,但在你的方案中,还是留有县的痕迹。你的方案中类似的该改掉的不改掉,不该改掉的偏要改掉的地方很多。我没有办法一一列举。行政区划的层级也是三级与四级并存,甚至在设立道的地区会出现五级。
说到美国的行政建制,我还谈不到了解,更不能做概括,也只能说体验到了其中的一个地区的皮毛而已。你的概括 “点块分离、点有点的规则、块有块的规则,点的规则是市镇自治、块的规则是州县划分(这种划分时常不考虑点的原素,常将一个点一分为几)”我也不敢苟同。何谈“点块分离”?至于“点有点的规则、块有块的规则”我到没有你的那种内含贬义,道是觉得无规则无以成方圆。而你的“以块为主,以点为辅、点块结合、以点带面”基本理念恐怕是漂亮话的成分居多。几乎将中国历史上所有的建制名称都用上了,就是不理会目前广泛使用的市县名称,真是中国特色发挥到了及至。
我说你的区划方案会造成升级竞赛,你强调你有严格的标准,“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州是不能随便改为郡的”,那么试问建国以来我国的行政区划是标准不严格呢,还是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把关不严呢。宪法都明文规定了,结果又怎样?并不是因为国家总统只有一个名额、竞争激烈就使人退避三舍吧?你一方面说中国城市长得很快,另一方面却又说“郡要升一类,那最少也是三五十年以后的事了。”不觉得自相矛盾么?实际上这源于缺乏对中国的城市化作基本的估计。中国的10多亿人基本上是集中在不到400万平方公里的区域内,中国可以用户口、限制迁移等手段改变城市化的步伐,但对城市化的结果能有多大影响是个疑问。到时候会产生多少个千万级人口规模的都市,最大的都市将会多大,城市带式的连片状况是低于美国的现状还是会更高?这就好比20年前北京建设的建国门立交桥,当时是北京最现代化的,做到了机动车流、自行车流、人流分离的立体交叉交通体系。但是西方专家就说这个立交桥的交通承载能力偏低,将来改造费用会是成倍的甚至是无法提升。现在中国能有多少人知道一个双向都是7条线道的高速公路的运作方式?很多人总是以国情不同而拒绝国外的经验尤其是教训,非要再交一次学费,对此本人只能说无能为力。美国是广域市、狭域市、适域市并存。我还是认为防止行政建制升级热的最好办法是取消不必要的级别划分,至少也应该地级市与县脱钩。
关于部门机构,你的三级建制中有的有,有的没有,这是否有必要?很多部门是否可以是一级建制、二级建制的部门机构在辖区的不同地方设立办公室,因为每增加一级就要增加一层(条的和块的)双重领导,走样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最后说一下我们讨论涉及的概念问题,行政区划中的点和块基本同义,城镇是点,切块设市的“块”指的也是点,社区是点——严格说是块的细分,与此相对应是广域的“面”。而从你的上下文看是面与块同义了,这一点你我之间是不同的。
本来,行政区划不在我目前的思考范围之内,是因为你的缘故,从人民网到兴华网,又到行政区划网。而我们之间的讨论,或者说是争执是很难有个结果的。又看到你的贴子成了精华贴,很为你高兴,从中也看到了这个论坛的博大和容纳能力。还是觉得有必要重复当初那句话,行政区划不易轻动,力求平稳、简洁为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7-26 14:51:36编辑过]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2003-07-26
你的郡州制——有点象再造了的府州制。还有你想在道之下设郡,就会增加层级。不断变化改郡的标准也是不可取的。
你的“郡州”与我的“市县”是不同的,一个是城乡混治,另一个是城乡分治。我会另外专谈这个问题。
人口是流动的,地域是不动的,二者应当综合考虑。而且内蒙古如果真的要东西分,西部不会只有阿拉善盟那么小,我已经说过了,银川平原应该与河套平原融合。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83 发表于: 2003-07-26
不不!我的道以下不设郡,
“道”和“州”的区别在于“道”辖的乡镇数目更多、权限更大、下辖的一类镇的权限也更大,就这三点区别。
我的郡就是以城市为主,州则以农村为主。
宁夏与河套合并的事,我得再想想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3-7-26 11:23:20的发言:
你的郡州制——有点象再造了的府州制。还有你想在道之下设郡,就会增加层级。不断变化改郡的标准也是不可取的。
你的“郡州”与我的“市县”是不同的,一个是城乡混治,另一个是城乡分治。我会另外专谈这个问题。
人口是流动的,地域是不动的,二者应当综合考虑。而且内蒙古如果真的要东西分,西部不会只有阿拉善盟那么小,我已经说过了,银川平原应该与河套平原融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7-26 14:52:28编辑过]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4 发表于: 2003-07-26
道辖的乡镇更大?乡镇的大小还要根据上级区划的不同来定,不大合适吧?
只看该作者 85 发表于: 2003-07-26
不好意思!
是错别字,把“多”字打成了“大”字!马上改


以下是引用天下大同在2003-7-26 14:18:38的发言:
道辖的乡镇更大?乡镇的大小还要根据上级区划的不同来定,不大合适吧?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6 发表于: 2003-07-26
原来是误会
只看该作者 87 发表于: 2003-07-28
对楼主这个行政区划改革方案,即使抛开实施的可能性不谈,到时候恐怕是县制去不掉而地级建制数量又会猛增。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88 发表于: 2003-07-28
我的方案我是了解的,实施可能性倒不成大的问题,关健是我要如何把方案写得简单些?如何写得容易操作些,还有那些名称如何再改一改,关健问题在这三个方面。
还有,你回那个落山基的贴子看看,你不会只关心区划吧?
反正你撞见我是倒莓了,过去那里看看吧,一大堆问题等着你呢!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3-7-28 0:52:12的发言:
对楼主这个行政区划改革方案,即使抛开实施的可能性不谈,到时候恐怕是县制去不掉而地级建制数量又会猛增。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9 发表于: 2003-07-28
提出“银川平原应该与河套平原融合”,是因为那是第二关中地区,或者称之为塞外关中地区,而且是更具发展潜力的关中地区。关中地区对中华民族发展的贡献想必不会陌生吧。至于你要再想想,就去想好了。
我有点担心你顺着扩大西藏自治区的按民族划分区域思路,想出个汉族自治区来。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90 发表于: 2003-07-28
不会的,他们说我是唯人口论的,我的西藏扩大方案,扩大的西藏人人口也才600多万,汉族区人口可十几亿呢!
银川平原和河套的事我现在不能答复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3-7-28 3:32:31的发言:
提出“银川平原应该与河套平原融合”,是因为那是第二关中地区,或者称之为塞外关中地区,而且是更具发展潜力的关中地区。关中地区对中华民族发展的贡献想必不会陌生吧。至于你要再想想,就去想好了。
我有点担心你顺着扩大西藏自治区的按民族划分区域思路,想出个汉族自治区来。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91 发表于: 2004-03-12

1、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改成宁夏回族自治道,并入甘肃省。 不可行
新疆和内蒙不分拆。赞成
只看该作者 92 发表于: 2004-03-22
我坚决反对撤县,最好把几个小县和贫困县并成大县,市县一级。
只看该作者 93 发表于: 2004-04-11
以下是引用mcwc在2004-3-22 10:27:05的发言:
我坚决反对撤县,最好把几个小县和贫困县并成大县,市县一级。


有理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94 发表于: 2004-04-12
一看到“州”就反对!
只看该作者 95 发表于: 2004-04-21
华北地区(7个):
北京市(原北京市、天津市、唐山市、廊坊市组成)
河北省(原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承德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张家口市组成)
大同省(原大同市、朔州市、太原市、阳泉市、忻州市组成)
山西省(原长治市、运城市、晋城市、临汾市、晋中市、吕梁地区组成)
锡林郭勒蒙古族自治省(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组成)
胶东省(原威海市、烟台市、青岛市、日照市、潍坊市、东营市组成)
山东省(原德州市、聊城市、荷泽市、济宁市、泰安市、济南市、莱芜市、淄博市、滨州市组成)
东北地区(8个):
大连市(原大连市、鞍山市、营口市组成)
辽西省(原朝阳市、葫芦岛市、锦州市、阜新市、盘锦市、赤峰市、通辽市、秦皇岛市组成)
辽东省(原铁岭市、沈阳市、抚顺市、本溪市、辽阳市、丹东市组成)
吉林省(原吉林市、长春市、松原市、辽源市、四平市、通化市组成)
延边朝鲜族自治省(原白山市、延边州组成)
兴安省(原黑河市、白城市、兴安盟、呼伦贝尔、齐齐哈尔市、大兴安岭地区组成)
黑龙江省(原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鸡西市、鹤岗市、七台河组成)
大庆省(原大庆市、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化市、伊春市组成)
华东地区:(11个)
上海市(原上海市、苏州市、嘉兴市组成)
台湾省(原台湾地区以及南海、东海两大海域的岛屿,设西太平洋军区)
淮海省(原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淮北市、宿州市、临沂市、枣庄市组成)
金陵省(原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滁州市组成)
淮扬省(原盐城市、淮安市、泰州市、南通、扬州市组成)
浙江省(原金华市、丽水市、温州市、衢州市、湖州市、杭州市、绍兴市、台州市、宁波市、舟山市组成)
芜湖省(原宣城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铜陵市、黄山市、池州市组成)
安徽省(原阜阳市、巢湖市、合肥市、六安市、安庆市、亳州市、蚌埠市、淮南市组成)
福建省(保持不变)
九江省(原景德镇市、上饶市、鹰潭市、南昌市、九江市组成)
江西省(原新余市、吉安市、宜春市、抚州市、赣州市、萍乡市组成)
中南地区:(16个)
海南省(保持不变)
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不变)
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不变)
平原省(原安阳市、濮阳市、鹤壁市、焦作市、新乡市、开封市组成)
洛阳省(原商洛市、三门峡市、洛阳市、郑州市、南阳市、平顶山市组成)
河南省(原周口市、许昌市、漯河市、信阳市、商丘市、驻马店组成)
安康省(原安康市、十堰市、襄樊市、随州市、荆门市、宜昌市、荆州市组成)
湖北省(原武汉市、孝感市、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组成)
三州省(原株洲市、郴州市、永州市、湘潭市、长沙市组成)
四阳省(原岳阳市、益阳市、邵阳市、衡阳市、娄底市组成)
湘西省(原湘西州、怀化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组成)
珠江市(原深圳市、珠海市、中山市、佛山市、惠州市、江门市、东莞市组成)
广东省(原汕头市、汕尾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潮州市、揭阳市组成)
雷州省(原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阳江市、云浮市、广州市、清远市组成)
桂林省(原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贵港市、来宾市、北海市、玉林市组成)
广西壮族自治省(原文山州、防城港市、钦州市、崇左市、南宁市、河池市、百色市组成)
西南地区:(7个)
重庆市(原重庆市、广安市、达州市、宜宾市、泸州市、恩施州组成)
西康省(原甘孜州、凉山州、阿坝州、雅安市、攀枝花市、甘南州、迪庆州组成)
四川省(原成都市、自贡市、内江市、乐山市、眉山市、资阳市、广元市、巴中市、遂宁市、德阳市、绵阳市、南充市组成)
贵州省(保持不变)
大理省(原丽江市、大理州、怒江州、德宏州、保山市、临沧地区、楚雄州组成)
云南省(原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思茅市、西双版纳州组成)
西藏自治省(保持不变)
西北地区:(6个)
兰州省(原白银市、兰州市、临夏州、陇南市、天水市、定西市、宝鸡市、汉中市组成)
西安市(原渭南市、咸阳市、西安市、铜川市组成)
宁夏回族自治省(原宁夏区、庆阳市、平凉市、榆林市、延安市组成)
甘肃省(原阿拉善盟、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组成)
青海省(保持不变)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省(保持不变)
以上是我的最新方案(2个特别行政区、6个直辖市、7个民族自治省和40个省等55个省级行政单位)!有所不妥,敬请提议!欢迎批评斧正!
只看该作者 96 发表于: 2004-04-21
不如虚化省的作用,实行乡镇以下自治!
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冕恩仇
只看该作者 97 发表于: 2004-08-13
以下是引用快刀浪子在2004-4-21 20:40:23的发言:
不如虚化省的作用,实行乡镇以下自治!


虚化省的作用??!!
说的轻巧!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98 发表于: 2009-03-02
    对楼主、澜涛两位的提议还是比较赞同的。
    一是要把分成若干个行政村的自然村合并。二是乡村分块管,城市分条管。三是不用城乡分治,而用城乡混治。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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