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委办发〔2011〕30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宣传提纲》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
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宣传提纲》已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永嘉县委办公室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18日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宣传提纲
一、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意义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将全面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
城市化的突破口,是顺应时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对促进我县
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加速新型
城市化的必然之举。当前,温州市在现代化“新五化”(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城市化滞后是关键性的问题。就城市化形态看,温州市还属于半城市化,城市化率比杭州市、宁波市分别低30.4和13.9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分别是杭州市、宁波市的40%和70%,全市乡镇数量多达143个,约占全省一半。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1650”城市发展布局,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作为城市化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不断优化空间布局,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
(二)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浙北等地区多次进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如嘉兴市(地级市)目前只有建制镇53个、街道21个。而我县于1992年撤扩并以来,乡镇行政区划基本上没有大的调整,乡镇数量还有38个。这种乡镇“低小散”状况已经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也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建设要素集聚平台,整合区位资源优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发展。
(三)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统筹城乡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县区域发展不平衡,乡镇
规模过小、中心镇功能不强等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全县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乡镇只有5个,在2000人以下的乡镇有3个,山区空壳村数量众多。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要加快人口向中心镇集聚,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切实提高中心镇的承载、
辐射能力,为统筹城乡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四)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途径。由于我县乡镇数量多、规模小,
管理职能不齐全,乡镇政府特别是山区乡镇在履行政府职能方面存在着“缺位”、“错位”和“越位”等问题,行政管理成本高、项目重复建设等问题日益突出。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要削减约2/3数量的乡镇,对有效整合政府行政资源、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精神
(一)温州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建设都市型功能区和培育区域性中心镇,将我市的城乡结构调整为以大都市核心区(三区、洞头、瓯江口、瓯江北岸及上塘)为主中心,以乐清、瑞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六个县城为副中心,以50个左右具有区位优势、产业依托和自身特色的中心镇为重要节点的“1650”城市发展新格局。经过调整,乡镇人口原则上应达到3万以上。形成一批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都市型功能区和一批区位特色鲜明、社会事业进步、生态环境优良、功能设施完善的区域性中心镇,并最终发展成为小城市,有效推动我市城乡
一体化和新型城市化进程。
(二)温州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任务
1、建设都市型功能区。根据区域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战略,按照整合资源、推进城乡一体化、城市功能分区的要求,建设都市型功能区。各主、副中心区可根据城镇规划和产业发展的实际,建设功能区,设立管委会,作为县(市、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辖区内的经济、行政、社会事务。功能区内可有若干个街道办事处,县(市)级部门根据需要可在功能区内设立直属分局。
2、推进大都市副中心建设。仅指乐清、瑞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等六县(市)建设。
3、培育区域性中心镇。按照人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集聚的要求,在确保管理和服务半径有效的原则下,对人口少、规模小的乡镇实施整合,努力培育50个左右中心镇,在区域范围内形成合理的小城镇体系。要把区域性中心镇建设与农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完善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推进中心镇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使中心镇在推进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和引领带动周边农村地区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调整后,为方便群众办事,可在原乡镇驻地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或办事处。
(三)温州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步骤
1、调研准备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以县(市、区)为单位,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科学合理地制订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2、方案报批阶段(2011年3月—4月)。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上报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整体方案,整体方案经市政府审查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3、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4月—6月)。各县(市、区)严密组织、精心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并及时解决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思想认识、人员分流、资产处置以及其他涉及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调整后的乡镇按照法律规定开好乡镇人代会,选举产生新的乡镇政府组成成员。
三、我县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基本原则
1、全县所有乡一律撤并。
2、所有乡镇实行成建制撤并。鉴于乡镇内少数行政村地缘关系、历史沿革、风俗习惯、交通流向等因素,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以后再按上级有关规定启动局部调整。
3、被撤并的乡镇原驻地一律设立办事处或便民服务中心。
4、以原区公所辖区为基础,结合经济发展、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等向中心镇合并。
5、基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允许少数乡跨原区公所辖区就便进行撤并。
(二)总体框架
按照全市“1650”城市发展格局,通过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做大做强中心城区,积极培育区域性中心镇,形成“13XY”城乡发展体系(1指上塘、瓯北核心城区,3指上塘、瓯北、楠溪江风景名胜区等3个功能区管委会,X指若干个街道,Y指若干个区域中心镇)。
(三)纪律要求
1、严肃政治纪律。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支持该项工作,切实维护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2、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期间,人事调整原则上冻结,但重点工程建设、机关特殊岗位公选等重点工作确实需要人事调动的,需经请示县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
3、严肃财经纪律。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不得以任何名义突击发放奖金。原则上一律暂停审批单位党组织、工青妇组织等外出非工作性考察活动。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定期开展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主题词: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宣传提纲 印发 通知
中共永嘉县委办公室 2011年2月18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