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9楼玉宇清澄于2011-05-02 19:59发表的 回 8楼(東七區) 的帖子 :
欢迎对我百度空间的方案阐述进行评述
请点击,那里面没有刻意体现省直管的思想,更多强调同级监督的理论(第2条请详细研读)
另请多多关注我那个论坛喔,虽然没啥人气,您是那边的斑竹哦
呵呵,你没搞清楚监察的理论基础。
简单的说说,就好像
我给你100块,让你帮我去买蔬菜,我当然要知道你是不是买少了,这就是监察。但是,如果是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去买菜,我当然不会管你,那是你自己的事儿。
省里要监察下面,是因为有很多钱是省里掏的,让县里去干什么事儿(比如修桥),省里当然要派人盯着。
而如果是县里自己的钱,他本身就要经过县预算委员会,理论上也要有审计报告提交给省人大。就没必要监了。
香港之所以有廉政公署,那是因为香港是殖民地,而且宗主国是君主制。理论上所有的税收都是英女王的,你花她的钱,她当然要派人盯着。因此香港的廉署是直属港督的。
回归后,廉署的合理性就比较尴尬,因为他的上司——行政长官并不是法理上的税收的主人,全体港人才是。于是乎,廉署回归后就没以前那么顺风顺水。
你要搞监察体系,首先要想清楚执法的法理。既向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又向县人大负责,等于不用负责,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