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县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工作任务。现将快速汇总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总数为274046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区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583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8210人,增长3.09%,平均每年增加821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05‰。
二、户籍人口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户籍人口(含户口待定人口)为283970人,其中:男147310人,女136660人。
三、家庭户人口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共有家庭户81369户,家庭户人口为262794人,占总人口的95.89 %,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3人减少了0.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42440人,占总人口的51.9%;女性为131806人,占总人口的48.1%。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11下降为108.07。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56594人,占总人口的20.65%;15—59岁的人口为182773人,占总人口的66.69%;60岁及以上人口为34679人,占总人口的12.6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3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67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9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73050人,占人口总数的99.63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996人,占总人口的0.3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7980人,增长了3.0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30人,增长了30.02%。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为1248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程度的人口为36119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为109988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的人口为7715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有12571人未上过学。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1883人上升为4556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2075人上升为13179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9021人上升为40134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2029人下降为28155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121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942人,文盲率由7.74 %下降为5.11%,下降了2.63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08740人,占总人口的3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65306人,占总人口6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7.87个百分点。
八、分乡镇常住人口
全县行政区域常住人口如下表:
乡镇
人口数
比重(%)
乡镇
人口数
比重(%)
新昌镇
68847
25.1
天宝乡
14610
5.3
澄塘镇
18503
6.75
黄岗乡
9421
3.44
棠浦镇
23467
8.56
桥西乡
16052
5.86
新庄镇
15181
5.54
车上林场
6549
2.39
潭山镇
15017
5.48
双峰林场
4225
1.54
芳溪镇
19132
6.98
石花尖垦殖场
5572
2.03
石市镇
26886
9.81
黄岗山垦殖场
10307
3.76
花桥乡
9882
3.61
工业园区
2732
0.99
同安乡
7663
2.80
备注:
1.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