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
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
枣庄统计信息网 日期:2011-5-26 浏览:34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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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统计局
2011年5月26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全市各级
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普查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
[3]372.93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354.66万人相比,10年共增加了18.27万人,受外出打工、经商、就学、参军等因素影响,与普查户籍人口391.92万人相比,净流出18.99万人。
二、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0.94万人,占16.34%;15-64岁的人口为276.86万人,占74.24%;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5.12万人,占9.4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8.6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6.2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34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2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0.55个百分点。
三、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为24.89万人,占6.67%;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为52.51万人,占14.08%;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为153.66万人,占41.20%;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为92.36万人,占24.77%(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2551人上升为6673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9700人上升为14081人,高于全省173人,高于全国49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5905人上升为41203人,高于全省1045人,高于全国2415;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5563人下降为24765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0.93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57万人,文盲率由8.32%下降为5.61%,下降了2.71个百分点。
受历年大学毕业生市外就业、市内大专院校数量少、市内大专院校市外在校生人数相对较少等因素的影响,我市每10万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少于全省2021人,少于全国2257人。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