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石家庄统计信息网 日期:2011-5-26 浏览:101 次 【大 中 小】更多 石家庄市统计局
2011年5月13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市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1016378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818365人,增长8.76%,年平均增长率为0.84%。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2720331户,家庭户人口为944373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人减少0.2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087913人,占50.06%;女性人口为5075875人,占49.9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1下降为100.24。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548125人,占15.23%;15-64岁人口为7789753人,占76.64%;65岁及以上人口为825910人,占8.1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7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2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48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29179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73726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14984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98688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5013人上升为1271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3964人上升为1709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8388人上升为4083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0165人下降为1954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37024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86381人,文盲率[5]由5.66%下降为2.33%,下降3.33个百分点。
六、人口的地区分布
地 区 人口数
长安区 479801
桥东区 410116
桥西区 596164
新华区 625119
裕华区 493730
高新区 161684
矿 区 95170
井陉县 309882
正定县 466807
栾城县 328933
行唐县 406353
灵寿县 333558
高邑县 186478
深泽县 250264
赞皇县 244799
无极县 502662
平山县 433429
元氏县 418466
赵 县 571077
辛集市 615919
藁城市 775110
晋州市 537679
新乐市 487652
鹿泉市 432936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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