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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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安县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 作者:华安县统计局 | 日期:2011年7月15日 | 浏览42 次] 【大 中 小】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辛苦努力,我县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数为15915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59099人相比,增加53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7272户,家庭户人口为15471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3.27人,五普时为3.57人,减少0.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2206人,占51.65%;女性人口为76946人,占48.35%。常住人口性别比为106.84(以女性为100),比五普时的107.9低1.06。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7056人,占17%;15-59岁人口为112472人,占70.6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9624人,占12.33%;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176人,占8.91%。五普时65岁以上(老年人口)人口为10620人,占6.68%,老年化比重增加了2.2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57031人,占98.6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121人,占1.33%。五普时分别为99.07%和0.93%。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小学文化程度56123人,初中文化程度64420人,高中文化程度(含中专)13716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6934人。每十万人口具有大专及以上程度人口为4357人,五普时为1460人;每十万人口具有高中程度人口为8618人,五普时为7410人;每十万人口具有初中程度人口为40477人,五普时为37570人。文化程度明显提高。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为5509人,文盲率为3.46%,比五普10.65%下降了7.19%。
七、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59262人,占37.24%,乡村人口99890人,占62.76%。五普时城镇人口44188人,占27.8%,乡村人口114911人,占72.2%。城镇化率提高9.44个百分点。
八、人口流动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12814人,具有本省外市户籍的迁入人口为1896人,具有外省户籍的迁入人口为3495人。五普时具有本省外市户籍的迁入人口为1520人,具有外省户籍的迁入人口为1451人。我县经济的发展吸引外来人口流入。
九、常住人口地区分布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户口在本乡镇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离开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概念不同。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