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乐山市统计局 2011年6月2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乐山市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3235756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324139人相比,十年共减少88383人,减少2.66%。年平均减少0.27%。 全市户籍人口[4]为3542880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1065594户,家庭户人口为307547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6人减少0.2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31206人,占50.41%;女性人口为1604550人,占49.5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73下降为101.66。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52148人,占13.97%;15-64岁人口为2387477人,占73.78%;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6131人,占12.2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8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79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075481人,占95.05%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0275人,占4.95%;彝族人口153092人,占4.7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25394人,比重下降1.25个百分点 ;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7011人,比重上升1.25个百分点;彝族人口增加35737人,比重上升1.2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1576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39085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15250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13160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417人上升为666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853人上升为 1207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0287人上升为3561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3538人下降为34972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147088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2011人,文盲率[6]由7.45%下降为5.28%,下降2.16个百分点。 七、分地区常住人口情况 八、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9]为 1277316人,占39.48%;乡村人口为1958440人,占60.5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11563人,乡村人口减少499946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4个百分点。 九、常住人口[3]的自然变动情况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户籍人口包括:户口登记在本村(居)委会、居住在本村(居)委会或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的人;户口登记在本村(居)委会、离开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半年以上的人和居住在本户,户口待定的人,以及驻川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比重为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8]计算人口密度使用的面积来源于《乐山统计年鉴2010》。 [9]城镇、乡村是按照《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