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中央编办会同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13个省份选择25个经济发达镇进行试点。江苏省确定了20个“强镇扩权”改革试点镇,无锡的江阴市徐霞客镇、宜兴市丁蜀镇位列其中。试点镇原则上享有各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包括与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相关的各项县级审批权、许可权、处罚权等行政权力。 从试点情况来看,“强镇扩权”方式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省政府直接授权。二是市县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委托。通过规定的程序,委托经济发达镇行使相关行政管理职权。三是简化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审批程序和环节。
在探索机构编制管理形式,优化组织结构方面,中央编办适当放宽了经济发达镇党政机构限额,允许因地制宜设置机构,通过内部调剂的办法适当增加编制,解决发达镇“脚大鞋小”问题。由于各个镇情况差异很大,我们不要求统一机构设置模式。但一定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乡镇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发达镇机构设置形式和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