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户籍人口
全市户籍人口(含户口待定人口)为72813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503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6903人,下降2.27%。年平均减少0.23%。
二、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707069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5676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9697人,下降6.57%。年平均减少0.68%。
三、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68084户,家庭户人口为68393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5人 ,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0人减少0.25人。
四、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51992人,占49.78%;女性人口为355077人,占50.22%。总人口性别比99.13比100(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68降为99.13。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7675人,占10.99 %;15-64岁人口为533083人,占75.39%;65岁及以上人口为96311人,占13.6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7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1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61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4117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2590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7352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81686人(以上各种受教
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专及以上程度的由2316人上升为5823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4961人上升为1780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6741人上升为3868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9856人下降为25696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597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8627人,文盲率[5]由11.84%下降为6.50%,下降5.34 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全市及各镇(区)、各驻丰农场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 指各镇(区)、各驻丰农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大丰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丰市统计局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