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百色市统计局
2011年7月4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百色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
人民政府和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总人口和常住人口
全市总人口为382.63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4.08万人相比,十年间共增加18.55万人,增长5.09%,年平均增长0.5%。比“四普”到“五普”十年间年平均增长0.52%下降0.02个百分点。
全市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为346.68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1.75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93万人,增长1.44%,年平均增长0.14%。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96.3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35.4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人减少0.4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8.22万人,占51.41%;女性人口为168.46万人,占48.59%。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18下降为105.80。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4.17万人,占21.39%;15-59岁人口为225.96万人,占65.18%;60岁及以上人口为46.55万人,占13.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2.46万人,占9.3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1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4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8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33个百分点。
五、
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1.84万人,占14.9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94.84万人,占85.0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0.63万人,增长1.2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4.29万人,增长1.48%。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
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89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88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9.62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6.05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1544人上升为4583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7736人上升为861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26672人上升为3162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46904人下降为39245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0.98万人,文盲率为6.05%。
七、人口的地区分布
全市总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总人口是指有户籍和户口待定的人口。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
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境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