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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地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时间:2011-09-26 来源: 作者: 字体:【 小 中 大 】 点击量:9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执行办公室的委托,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地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
工程概况:1号线全长26.5km,全程均为地下。起点位于主城区南郊客运站,途经三屯碑、新疆大学、国际大巴扎等大型客流集散点,沿老城区内重要商业街解放路向北延伸,并沿克拉玛依路穿越河滩路沟通中心城区东西两侧,经过南湖广场(市政府)、人民会堂、自治区图书馆等公建场所;在主城区北部,1号线沿南北向主要客流走廊北京路布设,之后转向西北方向,连接机场止。共设车站21座,线路南端设南郊停车场,线路北部设中营宫综合检修基地。
1 号线为主城区内南北向的骨干线路,其提供了老城区与新市区的快速出行联系,可以缓解主城区内南北向的客流压力,并连接了重要的对外交通枢纽——机场,为居民对外出行提供了多种选择,与乌鲁木齐主城区最重要的发展轴向——南北向发展轴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