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全地区常住人口[3]为5724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 年11 月1 日零时的49209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80304人,增长16.32%。年平均增长率为1.52%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行署以及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地区常住人口
全地区常住人口[3]为5724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 年11 月1 日零时的49209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80304人,增长16.32%。年平均增长率为1.52%。
二、家庭户人口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97260户,家庭户人口为53331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0人,比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9人减少0.5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0886人,占52.57%;女性人口为271514人,占47.4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9上升为110.82。
四、年龄构成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0 岁-14 岁人口为90100人,占 15.74% ;15 岁-64 岁人口为434614人,占75.93%;65 岁及以上人口为47686人,占8.33%。同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 岁-14 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74个百分点,15 岁-64 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76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8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地区人口中,汉族人口396955人,占总人口的69.35%,各少数民族人口175445人,占总人口的30.65%。与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7659人,增长了16.9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2644人,增长了14.82%。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7720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1424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8814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4756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 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6851人上升为1348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0165人下降为1995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0066人上升为3286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8766人下降为25780人。全地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571 人,同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7248人,文盲率[5]由6.68%下降为1.78%,降低4.9个百分点。
哈密地区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地区 人口数 比重[6]
2000年 2010年
哈密地区 572400 100 100
哈密市 472175 78.99 82.49
巴里坤县 75442 17.47 13.18
伊吾县 24783 3.54 4.33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地区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 年11 月1 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地区常住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各县(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地区合计常住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