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批复的《株洲市
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确定到2020年,中心城区实际居住
人口要控制在120万人以内,城镇建设用地
规模控制在120平方公里以内。目前,地方着手扩大规模修改规划报批。
株洲市“十二五”城镇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和“五个统筹”,以中部崛起为契机、科学规划为先导、产业发展为支撑,以“提质扩容、乐业安居”为突破口,统筹全市产业结构升级和城镇化的关系,通过土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调节,建立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保障,促进形成总体布局不断优化、等级规模相互衔接、错位发展和特色明显的城镇体系。
二、规划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走和谐发展的路子。
(二)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走城乡
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路子;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各种资源,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路子。
(三)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和城镇化速度,走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坚持突出特色,保护弘扬地方文化,走文化兴市的路子。
三、规划目标
(一)城镇规模等级化。城镇规模形成以株洲市区特大城市为中心,大中等城市为副中心,小城市为骨干,一般建制镇为基础的梯次分明的城镇等级结构。
(二)城镇布局合理化。以106、320国道为主发展轴,S211省道为次发展轴,形成以一个大城市为中心,南部中等城市为重要节点,小城市为骨干;重点突出、分布均衡的城镇布局。
(三)城镇职能协调化。通过深入分析发展因素,制订符合实际,并且与自身的等级地位相适应的发展战略,形成职能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四)城镇建设现代化。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
管理实施城市现代化战略,努力创造和谐的城镇空间、建筑景观、功能布局、绿化环境。
四、主要内容
(一)空间布局
根据大区域城镇空间布局影响、市域经济
区划及现状本身的空间结构特点,确定市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结构。以中心城市为主体,干道交通网络为依托,形成一个结构优化、等级分明、布局合理、和谐有序的现代城镇体系和“一主两次、两轴四带”的市域空间结构。2015年之后,逐步转向网络状发展模式。
1、市域构筑“一主两次、两轴四带”的空间格局
以株洲市区为主中心,以醴陵市区、攸县县城为次中心;以106国道(岳汝高速)、S211沿线(长株攸快道)为纵向轴,以原320国道、S315省道、S320省道、S321省道及炎资公路为四个横向城镇发展带。
2、主城区打造“一体三极、三环七射”的空间结构
一体三极:突出中心城市的整体性,加快城区的提质改造,完善配套城市功能。同时形成三个方向的城市发展极:北接长沙,依托云龙大道,建设云龙新城。西连湘潭,延伸拓宽株洲大道,建设新马卫星城;南带“两江三镇”,规划建设王家坪至王十万道路、改造提升枫溪新城至渌口道路,建设枫溪新城和大渌口区;拓宽提升红旗广场至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株洲东站道路,建设白井卫星城。
三环七射:“三环”为株洲城区内、中、外三环,即建设铁东路,形成城市内环;加快北环路及中环大道辅道与城市主次干道接口的建设,完善城市中环;以京珠高速、醴潭高速为基础,争取建设京珠高速东线(或星渌大道)、株潭南环线,形成城市外环。“七射”是建设进出中心城区的七条通道,即时代大道、迎宾大道、荷塘大道、红旗广场至沪昆高铁株洲东站、枫溪大道延伸段、王家坪至王十万道路以及株洲大道延伸段。
(二)规模等级
按照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局部和整体相结合的原则,将市域城镇规模等级分为六级:
1、一级城市(城镇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株洲市区,共1个;至2015年,城市规模达到150平方公里左右,城市人口150万人左右。
2、二级城市(城镇人口为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醴陵市区和攸县城区,共2个;至2015年,醴陵城区人口规模发展到33万人,建成区面积35平方公里;攸县城区人口规模发展到21万人,建成区面积22平方公里。
3、三级城镇(城镇人口为10~20万人的城镇):茶陵县城,株洲县渌口镇共2个;至2015年,茶陵县城区人口规模发展到16万人,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株洲县渌口镇城区人口规模发展到12万人,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
4、四级城镇(城镇人口为5~10万人的城镇):炎陵县城、网岭镇、白兔潭镇,共3个;至2015年,炎陵县城区人口规模发展到8万人,建成区面积8平方公里。网岭镇、白兔潭镇分别达到5万人左右。
5、五级城镇(城镇人口为2~5万人的城镇):泗汾镇、船湾镇等10个;
6、六级城镇(城镇人口为1~2万人的城镇):雷打石镇、朱亭镇等20个。
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规划
等级
分类 城镇人口
规模(万人) 数量
(个) 城镇名称
I >100 1 株洲市区
II 20~50 2 醴陵市区、攸县城区
III 10~20 1 茶陵县城、株洲县渌口镇
IV 5~10 3 炎陵县城、网岭镇、白兔潭镇
V 2~5 10 泗汾镇、船湾镇、均石镇、王仙镇、潼塘镇、
大障镇、酒埠江镇、皇图岭镇、腰陂镇、界首镇
VI 1~2万人 20 雷打石镇、朱亭镇、白关镇、古岳峰镇、淦田镇、
黄獭嘴镇、新霞镇、神福港镇、丫江桥镇、大同桥镇、
渌田镇、鸾山镇、黄丰桥镇、桃水镇、湖口镇、
高垅镇、严塘镇、水口镇、沔渡镇、龙渣镇
(三)职能结构
1、城镇职能等级规划
按照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局部和整体相结合的原则,将市域城镇职能等级划分为五级:
第一级:市域中心城市——株洲市区,共1个;
第二级:市域次中心城市——醴陵市区和攸县城区,共2个;
第三级:县域中心城市——茶陵县城、炎陵县城和株洲县渌口镇,共3个;
第四级:重点建制镇——朱亭镇、白关镇等10个;
第五级:一般建制镇——古岳峰镇、淦田镇等22个。
城镇职能等级规划
规模等级 城镇名称
中心城市 株洲市区
次中心城市 醴陵市区、攸县城区
县域中心城市 茶陵县城、株洲县渌口镇、炎陵县城
重点建制镇 朱亭镇、白关镇、白兔潭镇、泗汾镇、网岭镇、
酒埠江镇、界首镇、腰陂镇、虎踞镇、鹿原镇
一般建制镇 古岳峰镇、淦田镇、王仙镇、黄獭嘴镇、均石镇、
潼塘镇、新霞镇、神福港镇、大障镇、皇图岭镇、
丫江桥镇、大同桥镇、渌田镇、鸾山镇、黄丰桥镇、桃水镇、
湖口镇、高垅镇、严塘镇、沔渡镇、水口镇、龙渣镇
2、城镇职能类型规划
综合型——工业和第三产业综合水平较高,为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有株洲市区及五县(市)城区。
工矿型——矿产资源相对密集,采矿和矿产品加工基础较好的乡镇,如黄丰桥、火田等。
工贸型——工业基础好,具有一定商贸流通优势的城镇,如王仙、泗汾等。
商贸型——交通条件优越,商贸流通较为发达的城镇,如皇图岭、界首、白兔潭等。
旅游型——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开发潜力较大的城镇,如鹿原、酒埠江等。
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
职能类型 城镇名称
综合型 株洲市区、醴陵市区、攸县城区、茶陵县城、株洲县渌口镇
炎陵县城、网岭镇、白兔潭镇
工矿型 黄丰桥镇、桃水镇、鸾山镇、渌田镇
工贸型 王仙镇、泗汾镇、大障镇、潼塘镇、仙霞镇、均楚镇、
腰陂镇、虎踞镇、严塘镇、沔渡镇、水口镇、淦田镇、
丫江桥镇、湖口镇、渌田镇、神福港镇、大同桥镇
商贸型 黄獭嘴镇、皇图岭镇、古岳峰镇、朱亭镇、界首镇、高垅镇、龙渣镇
旅游型 酒埠江镇、鹿原镇、沔渡镇、仙庾镇
五、重点城镇规划
(一)株洲市中心城区。按照“内提外拓”发展思路,围绕“一体三极、三环七射”的城市发展格局,加快城市建设,强化城市管理,增强城市实力。(“一体”主要指现状株洲市区建成区,“三极”指未来株洲市区城市空间拓展、与整个区域空间发展相衔接的西、北、南等三个主要方向;第一极为湘江以西的天元区在现状基础上向西发展,与湘潭市相衔接的方向;第二极为东北部云龙新城区域;第三极为株洲市城区向南的芦淞区至株洲县城及周边一带。)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建立系统化、网络化、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主体框架。在构建基础设施网络的同时,推进主城区的外沿扩展和内涵提升。
(二)醴陵市。加快陶瓷产业的改造升级,建设陶瓷城。巩固和提升在全省县域经济中的排名,建成区域次中心城市,形成全市的重要发展极。按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要求,保护自然山水生态格局、强化自身产业地位、大力推进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发挥醴陵市作为长株潭城乡统筹示范区、山水园林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世界釉下五彩陶瓷之都、湘东赣西现代物流中心的作用,扩大醴陵在长株潭外围东部地区的辐射与吸引能力,提升城市竞争力。至2015年,将城区建成33万人口、35万平方公里用地,城镇化率达到48%的中等城市。
(三)攸县。依托煤电一体化项目建设,建成全省重要的能源供应基地。立足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品质,打造湘东南次中心城市。结合“长株潭城市群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基地”的职能定位,充分挖掘自身优势,搞好城市经营文章,致力于推进新型
城市化进程,打造长株潭区域次中心城市和湘东南——赣西北地区物流服务中心城市。
(四)株洲县。积极发展风电,力争国家布局核电,建成我市能源基地。依托区位优势,加快建成产业转移基地、城郊高效农业基地。紧紧把握渌口纳入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的有利时机,着眼同城融合和区域带动,加快实施“南拓北融、东提西连”的空间发展战略,推进“一区三镇”组团化发展(一区指南洲新区,三镇即渌口、雷打石和三门镇)。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到2015年,县城人口接近12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15平方公里,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目标,县域城镇化水平突破40%。
(五)茶陵县。依托泉南、岳汝高速公路、衡茶吉铁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开工建设,建成湘赣交通枢纽和湘赣边界物流中心。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建成我市重要的产业承接转移基地。“十二五”期间,茶陵县城区将逐渐形成“一心一带两轴两区两组团”的城市空间格局。逐渐成为“经济平稳发展、产业发达的经济强县;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的旅游城市;城乡协调、社会文明的宜居山水城市;生态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两型社会示范县”。
(六)炎陵县。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引导人口集中居住,加快发展旅游业,建成低碳经济示范县和湖南重要的旅游目的地。逐步形成县城—重点镇—乡镇三级城镇体系,总体构建“一中心、两轴线、四组团”的空间格局。 “十二五”期间,争取提前完成近期建设规划,扩大城镇规模,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城镇品位,逐步将炎陵打造成炎帝文化深厚的生态旅游城市。
(七)重点地区规划
云龙示范区。重点发展职业教育、体验休闲、文化创意和临空产业,建设全国职业教育基地、中部地区体验休闲中心、全省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产业基地,建成低碳田园城区。加强新城区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功能。重点进行文化产业基地和欧洲小镇的建设,并完成“三横两纵”的主干路网和重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完成10平方公里区域的建设规模。
武广新城。未来五年,建设重点主要集中在武广客运站前东西轴线炎帝大道两侧的商贸、文化、商住用地开发以及西北居住组团、东北居住组团、东南居住组团、滨江居住组团的居住用地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
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园区。通过推进旧城改造、治理环境污染、推广循环经济等系列手段,打造新型工业基地,建设和谐社区。近期将按地区、分门别类开展经济工业区的各项建设。
航空科技城。在区域中心形成以航空国际博览园和研发、会展、休闲等功能为核心的综合服务区,周边地块则结合地形等因素分别布置工业生产用地及其配套居住、商业金融用地。近期将适度超前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各项功能设施,推进工业企业的投产建设。
中国轨道科技城。构建铁路轨道系列产品生产基地、河西轨道交通电子器件与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铁路货车与铁路工程机械基地。规划总用地规模25.76平方公里。
醴陵大道周边区域。以醴陵大道与沪昆高铁建设为契机,加速醴陵大道周边区域融城步伐,与建设以园区为主体的醴陵工业新城相呼应,将城市东扩13平方公里,使市区面积扩展到35平方公里以上,大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南洲新区。分步启动核心片区和产业片区的开发建设。适当超前建设开发地块相应的道路、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
攸县城南片区。分期分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将城南片区建设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蕴深厚、和谐共生的生态园林新城。城南片区的开发建设,对于打造攸县“一河两岸”,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茶陵金星工业园。统筹考虑园区的发展方向和各种配套设施,优先建设道路交通设施,通盘考虑给水、排水、电力、电信及文化娱乐、生活等配套设施。通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增强招商吸引力。注重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决关停、整治环境污染型工业企业,保证园区环境质量。
炎陵县火车站站前新区。近期主要建设火车站前区域、草坪河片区的商业街和
行政中心、神农湖区域及其周边区域的住宅开发、相应开发地块的基础设施系统。具体建设项目包括县法院、检察院、药监局等行政单位,站前超市、游乐场、炎陵中学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霞阳路、神农大道、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
六、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一)城市道路建设
“十二五”期间完成株洲大道延伸段、迎宾大道、红楠大道、铜霞路、枫溪—伏波大道等道路建设,打通城市对外通道。围绕“城市提质、旅游升温、园区攻坚”三大战役的要求,建设铁东路,完善城市内环;建设北环路,形成城市中环,同时打通中心城区与外界联系的七扇大门,基本形成“三环七射”的路网结构。同时建设完善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轨道科技城等园区路网,为园区攻坚奠定基础。到“十二五”期末,新建道路里程510.39公里,完成投资300.8亿元。
(二)供电工程规划
以株洲市总体发展规划和湖南省电网发展规划为基础,大力发展和改造输、变、配电网络,提高株洲城网及农网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满足株洲市国民经济发展及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电力的需要,并逐步提高电网技术装备水平和电网运行管理水平。至2015年,株洲地区要形成500千伏和220千伏为高压输电网、110千伏为高压配电网、10千伏为中压配电网、380/200伏为低压配电网的供电体制,全市供电可靠率达到99.98%。
2012年前,株洲电网500千伏变电站完成“建一改一”,即新建株南500千伏变电站,改造云田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变电站完成“建七扩二改四”,即新建荷塘、河西、中心、醴陵等七座变电站,扩建桂花、王家坪两座变电站,改造滴水井、白马垄等六座变电站;新建和扩建110千伏变电站21座、新建和扩建35千伏变电站27座以及10千伏开关站。2015年前,坐落在株洲县太湖乡的800千伏特高压换流站将建成使用,株洲电网将成为湖南、乃至华中的电力枢纽。
(三)燃气工程规划
管道天然气气源将包括现状忠武线以及西气东输二线。“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计划2011年前全线贯通,目前株洲新奥已向上游气源供应商争取到52万立方米/日,年供气量达到1.9亿立方米/年。
为在2011年与“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同步投产通气,同时将天然气管道延伸至株洲县渌口镇、醴陵市区和攸县城关镇。规划到2012年前建设好第二门站,完善和建成城区主干网络,将天然气主干管沿中环大道敷设,并与城东第二门站连接,服务范围可覆盖栗雨工业园、欧洲工业园、田心工业园及云龙新城。
(四)供水工程规划
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能力,降低管网漏损率和供水能耗,提高服务质量。“十二五”期间,株洲市区全面完成一、二、三水厂工艺设备改造、二水厂泵房变配电系统改造工程,完成四水厂二期日供水20万吨的扩建工程建设。启动战略备用水源项目建设。醴陵市启动官庄水库引水工程,同时新建城区第二水厂,新增日供水能力10万吨。攸县启动二水厂新建工程,形成16万吨/日供水能力。
(五)排水工程规划
随着城市扩容发展,2015年前启动并建成云龙污水处理厂、宋家桥污水处理厂、白石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和枫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城市污水处理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有条件的重点建制镇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新建污水处理厂。
(六)信息通讯系统规划
积极推进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融合工程。加快光缆建设扩容,逐步实现“村村通”光纤,及时跟进新开发区、住宅区建设接入网点,对现有传输网进行优化和扩容。建设3G移动通信网,信号基本覆盖全县各乡村;开通IPTV业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甚至偏远山区的视屏点播、电视上网等要求;推动“数字化”建设,加快政务、商务和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进程;构建信息技术支撑体系,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建成广播电视综合基地,建设有线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发展电子政务,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
(七)防洪排涝规划
加强
流域整治,推进防洪设施建设和河道综合治理,抓紧实施集防洪、治污、景观、道路于一体的城市内港治理建设、启动株洲“一江两岸六港”治理工程,包括湘江两岸,株洲城区的霞湾港、白石港、枫溪港、建宁港、凿石港、万丰港等六条内港治理,主要内容为岸线整治,堤防加高增厚等。加强流域治理,重点做好湘江、渌水、洣水的整治工作,打造生态旅游水网体系。2012年前,建宁港、白石港、霞湾港、枫溪港的综合整治初见成效,2015年前全面完成六港整治工作。
(八)抗震规划
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确定,株洲市原则上按六度标准进行设防。而对于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更高层次设防。
(九)人防规划
株洲市区及市域五县(市)城区作为规划人防重点城市,同时对市域重要建筑和构筑物进行人防设计及建设,市域内重要公路、铁路、桥梁、水厂、电站等重要设施都列入重要人防目标。在株洲市区的东部山区、株洲县的南部及东部山区、醴陵市的北部及西部山区、攸州市的东北部及西部山区、茶陵县的东部山区及炎陵县的东南部山区建设战争避难地;人防建设应纳入市域各县(市)城区总体规划的范畴。
(十)消防规划
五县(市)城区及各建制镇镇区按4~7平方公里规划设置消防站。“十二五”期间,株洲市区新建5座消防站,醴陵市、攸县分别新建2座消防站,茶陵县和炎陵县分别新建1座消防站。在全市山林区应重点加强森林防火,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机构,配套必要的灭火、预警及通信设施。
(十一)住房保障规划
以住房保障法为纲领,以株洲市区为示范带动,有序推进市区乃至市域城区范围内的住房保障工作。一方面改善住区内部环境,保障居住品质;另一方面新建基本保障性住房,保证居民基本的住房福利。
1、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
基本情况——株洲市区现有棚户区单元数量共计48个,总占地规模167.8公顷。其中已经批准改造的棚户区单元(计划内)41个,目前尚未批准改造但具有棚户区特征的棚户区单元(计划外)8个。
规划目标——2013年前,完成所有棚户区的改造工作,将各棚户区改造成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住区。
实施计划——棚户区改造拟按三年、分三期实施,一期共计18个棚户区单元;二期共计10个棚户区单元;三期共计13个棚户区单元。(计划外)棚户区可结合旧城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依据开发实际适时启动。
近期启动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株冶生活区、东风冶炼厂、湘华机械厂、月形山等18个棚户区单元,总体改造规模70.9公倾。
2、危旧住宅小区改造规划
以“四创四化”为契机,持续推进危旧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整治与设施完善。“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市域城区内所有危旧住宅小区的改造。改造内容与方式包括:危房的拆除重建、住宅外墙美化、公共绿地开敞空间的补充与整合、小区道路的疏通与路面修缮、以及各类设施的有机更新与完善等。
(十二)公共交通建设规划。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明确公交优先发展地位,初步建立以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汽车和其他公交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客
运交通体系,实现公共交通出行占全方式的比例为25-30%。
公交平均出行时间基本控制在30 分钟以内,高峰期不超过40 分钟;乘客平均候车时间不超过5 分钟;常规公交车辆平均运送速度为 20 公里/小时,公交与公交之间的换乘距
离不超过150 米。降低线路的重复系数,实现平均线路重复系数小于2 的水平,公交线网密度达到4 公里/平方公里 ,公交站点300 米和500 米服务半径覆盖率将基本达到50%和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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