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自在州是明朝辽东都司属下的地方
行政建置。明朝辽东地区归军事体系的都指挥使司管辖。永乐七年(1409年),安乐、自在二州设置,隶属山东布政使司,专为安置
东北内迁的少数
民族设立的。明朝初年的时候,由于取代元朝,引起北方民族大量内迁。为了抚慰,因此制定了安置政策,在开原设立了自在、安乐二州。后来自在州迁于辽阳。安乐州便成为开原一个安置女真内迁民族的重要地点。
安乐州城址
安乐州城址有很多人考证说是设立在开原城内,而张世尊在他的文章《明初辽东吸引少数民族南下定居政策述略》一文中写到:“从今天原开原城遗址中找不到二城的遗迹,但在开原城遗址的西关有西罗城。”后来自在州从开原移徙到辽阳城之北城,那是一座土城。那么安乐州有没有自己的城呢,我们认为应该是有的,那就是在开原城外的附墎。相当于今天的西关罗城一带。这是与自在州的等级对待相对应的。
自在州在开原待多久
自在州与安乐州都是在永乐七年同时设立的。自在州从永乐七年(1409年)明朝为安置内附的女真人开始到正统八年(1442年)迁到辽阳止共在开原设立33年。有的人认为自在州是于正统二年移徙到辽阳的。我们查阅了大量史料发现正统以后,边疆危机严重,申请者一般被安排到辽阳、广宁、海州、盖州、复州和金州。到正统八年(1443年)三月,根据少数民族南迁情况的
变化,辽东总兵官都督佥事曹义上奏:“永乐间开原城设立安乐、自在二州,每州额除官吏四员名,专令抚安三万、辽海二卫归降达官人等,其东宁卫归降达官人等原无衙门管属,乞并自在州达官人等于安乐州管属,其自在州官吏徙于辽东都司,在城设立衙门,抚安东宁卫并附近海州、沈阳中等卫归降达官人等,庶为两便。”这样一份奏折就得到了皇帝的批准。于是就让安乐州
管理开原所有南迁的少数民族;自在州南迁辽阳,就近管理辽阳海州等地南迁的少数民族。据《辽东志》记载:在嘉靖中期,自在州共有1539口;安乐州共有1260口,这些人只是明初南迁少数民族成员后代中的极小部分。
安乐州移民成员
永乐六年(1408年)四月,明成祖敕令大臣,“特命于开原置快乐、自在二城居之”。而且下令任命知州一个,吏目一个。还有印信一枚,以便更好的行使地方权力。
永乐七年(1409年),安抚新归顺的夷人,在开原城内又接收了一批女真人。这时候二州所容纳的人,大体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愿居京师,因为气候不适,得到明朝照顾,居住在二州;另一部分是“新附”之女真等;再一部分是作为抚慰对象,原在奴儿干都司属下各卫所居住,请求内迁的。此时由于永乐时期东北形势的变化,改变了辽东三面临边“易动难安”的局面;边外羁縻关系的确立也密切了与中原的交往。这期间,由于朝贡等因,女真卫所大小首领常往来于辽东和京师之间,受中原富庶和繁盛的吸引,出现了不思东归,自愿内迁的现象。
因为没有明确的史书记载,经过初步考订,大约在永乐四年或五年的时候,根据需要专门建两城安置,必然是女真内迁增多的需要。然而两城刚建不到两年又改城为州。此时由于女真归附人数的渐次增多而带动愿意投入明朝管制,就近选择三万卫居住,而且与原来的气候姻亲等联系还能够很紧密。按照明朝的东北政策,女真归附,就其部落羁縻卫所。当时在辽东的二十五卫所中女真归附是很普遍的。由于安乐州已计划于永乐六年建成使用,因此之前就已开工建设。明成祖最初是将女真首领从南京移置开原,目的在于“优养”内迁的夷人,以宣扬皇恩浩荡,建立臣属关系。明永乐四年(1406年)三月,明朝政府设立了开原、广宁马市二所。安乐州在开原马市贸易中充当了一个媒介作用,住在安乐州内的兀良哈三卫和女真各族头目,无论是出于公,出于私都努力达成双方的共识。这种中介人的的角色一方面是由于安乐州内所居住的归附者的努力;另一方则是开原所处的重要
地理位置决定的。安乐州的设立极大的影响了女真人,使这些人在辽东长城内外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巩固边防,发展了生产。
安乐州的管理
安乐州的管理,离不开官员。永乐六年五月朝廷诏令安乐州:设置知州,吏目各一员。以后又添设同知、判官各一名。官职是知州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无定员,从七品。正统八年辽东总兵官曹义就在奏折中说:“永乐间开原城设立安乐自在两州,每州额除官吏四员。”这些官吏的出身有的是科举,有的是监生,有的是荐举。监生是明朝做官的重要途径,监生就是这种情况。
安乐州知州表
安乐州吏目
今天,我们可以从上表中看出,安乐州的知州都是监生出身,严格按照朝廷选官制度出任的。这些人中没有一个当地人或少数民族首领,并且严格按照朝廷任官回避制度选派,而且严格按照明朝地方制度的规定设立机构。而基层组织则采用部落自相统属的管理方式。
从永乐六年(1408年)到宣德十年(1435年),建州卫内迁共15起,其中安置于两州(或两城)的10起,另外有5起依本人要求,分别安置于京师2起,东宁卫(辽阳市)2起,海州卫(今海
城市)1起,定居两州的占了总数的一半还多。以此来看安乐州吸引女真的力量很大。为了照顾内附的女真人,对原来有官职的授予一定的官衔。给与全部俸禄,没有官衔的升为头目,每月支米二石,一年给布四匹,棉花一斤八两。而且安乐州与自在州民户既没有规定的向国家纳赋服役的义务,而且待遇崇厚。安乐州在管理
体制上与内地州制相同,严格遵循地方行政制度的规定,而在基层组织上却有自己的特点——因俗而治,既加强了中央集权,又适合了民族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