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1号)
海丰县统计局
2011年6月 20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79340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4940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44000人,增长22.17%。年平均增长率为 2.22%。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70666户,家庭户人口为76710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49 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7人减少 0.1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13354人,占52.1%;女性人口为380054人,占47.9%。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47上升为108.76 。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54759人,占19.51%;15-64岁的人口为579417人,占73.0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59232人,占7.4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13.2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2.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5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52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474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258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470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09人上升为246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515人上升为1194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8109人上升为4570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4801人下降为28322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8834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1661人,文盲率【5】由6.24%下降为3.63%,下降2.6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的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的比重。